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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当学商鞅

点击:0时间:2018-12-26 07:28:34

邓聿文

中国人都熟悉商鞅变法的历史,秦国后来能一统六国,开创帝业,源头可能要追溯到商鞅变法。

但商鞅变法开始并不容易,为了能够让那帮抱着祖宗之法的守旧势力相信变法是真的,商鞅想了一个办法,在城南门立了一根木头,贴出告示,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众人不信,商鞅又把赏金提到五十金,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徙木立信”,商鞅的目的是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

商鞅是法家人物,他推行的变法用今天的话说是实行法治。尽管有“徙木立信”举措,但在变法令颁布一年后,新法的推行还是很不顺利,原因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其中包括太子。商鞅明白要让人们遵守新法,必须处罚这些王公贵胄,但如果只处罚王公贵胄,不处罚太子,他们必不服。可太子是国君继承人,按秦律令是不能施以刑罚的,商鞅便想了一个变通办法,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大概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学生,以示惩戒。此后,秦国就没有人再敢违反新法了,新法得以实施下去。

提起商鞅变法中的这两件事,是想说,中国要实行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也必须拿一两件具体的案件来做文章,让百姓看到领导人确实有大决心实行法治,这比一千遍空洞的说教,强调依法治国的意义效果都要强。当然,选取的案件必须是公众关注的冤案,社会影响大,但又一直翻不了,如果重新公开公正审理一两件这样的案子,老百姓就会相信领导人真的要推行依法治国了。

这些年来,因为司法腐败,各级法院判了很多糊涂案、冤案,有些性质非常恶劣,像内蒙古的呼格案,福建的念斌案等,都影响极坏,不对这些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司法不公就不可能得到消除,民众不可能树立起对司法的信心,法院的权威也无从建立。所以,最高法应借国家实施法治这个契机,拿出勇气,向司法领域的腐败和既得利益开炮。

事实上,做到这点并不难,放下私心,少考虑一点个人得失,秉持公道和正义,遵循法治精神就可以。既得利益有时看似很强大,盘根错节,但由于它从本质上是非正义的,如果有舆论和大众支持,有政权的背书,是不难把它扳倒的。而清理司法领域的冤案和积案,同司法腐败做斗争,是建立法治权威的必要之举,彰显执政党推行法治的意志,对执政党只会起加分作用,所以,它也必然会得到政权和民众支持。

新的领导集体反腐败为什么能够打开新局面,赢得公众广泛的赞同和支持?不就是民众看到了一些传说中的大老虎被打倒了吗?周永康、徐才厚之类老虎,过去仗着掌握了专政工具和巨大权力,为所欲为,外表看起来非常强大,但真要跟反腐力量较量,不说不堪一击,也经不起穷追猛打,他们所构造的腐败同盟顷刻间也就土崩瓦解、灰飞烟灭。民众正是在这一个个看似不可一世的大人物的倒台中,领略到了领导人的反腐决心,才转而相信领导人的反腐宣言并不只是口头说说,而是诚心诚意去做,这就是用行动来兑现政治承诺。

酒驾的治理也是一个道理。酒驾可以说是中国关系文化的一大顽疾。曾几何时,酒驾造成多少家破人亡的悲剧,也一度被认为无药可治。然而,只要管治者真正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上政策目标,下得了这个决心,采取严厉手段对待酒驾,就没有治不了的顽疾。

鉴于过去的教训,刚开始民众可能不相信,持观望态度,这不要紧,越是在这种时候,主政者越要真心诚意,拿出决心,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既得利益者斗争,当然,这里需要讲究斗争策略,但只要民众看到主政者为他们着想,取信于民,定会义无反顾地支持主政者的。

在中国搞法治也一样。法律的精神实质是人人皆平等。要建立起法治权威,让所有人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学商鞅徙木立信,敢于触及既得利益,拿几件棘手案件,公正公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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