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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现状与优化

点击:0时间:2019-07-01 23:26:09

黄伟

为深入了解、把握和研究目前我区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际情况,内蒙古党校课题组于2013年8月-11月在全区12个盟市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按照各个盟市非公经济比例、行业、规模等选取样本,共发放问卷51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86份,有效率为95.80%。有效问卷中:私营企业2886份、个体工商户1722份、外资企业278份。

一、我区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现状

(一)非公经济主体对自身发展法治环境的宏观评价与需求

对自身发展法治环境的满意度。满意率为87.99%。其中,非常满意占9.60%,满意占30.27%,基本满意占47.69%,不满意占12.01%。

对自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地位的认识。抱有双重矛盾的社会心态:既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为45.97%;又认为自身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有益补充,占比为61.42%。

当前我区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前八位依次为税费较重、融资难融资贵、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市场准入限制多、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获得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少、存在歧视、优惠政策落实难。

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的优序选择。从大环境上讲,最应优化的环境前五位分别是: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和政务环境。对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最应优化的前五位法治环节依次为:法律与政策协调、行政执法、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升、对权力监督制约和企业自身守法。

(二)非公经济主体对自身发展法治环境的微观评价与需求

政策环节:关注政策的稳定性、公平性和执行性。有关非公经济政策方面存在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次为:政策不稳定,缺乏连续性;政策不公平;政策执行力差,落实不下去;政策引导缺乏,不充分;政策一刀切,未考虑地方和行业特殊性;政策过于宏观,可操作性差;政策宣传不到位,对政策不了解;政策与法律相冲突。

立法环节:关注立法的协调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在涉及非公经济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前五位依次为:许多法律与政策不协调,执行中左右为难;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低;立法上“非公经济”概念不清、外延不明;立法部门化和部门利益合法化;立法内容不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差。

行政执法环节:关注服务性、公开性、体制性。有关非公经济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前五位依次是:部门服务不到位、政务公开不够、执法不公、决策时征求意见面窄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应突出整治的行为前六位依次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拉赞助、吃拿卡要。一些部门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主要表现的领域前五位依次是:赞助费、消防设施配套费、工会会费、协会会费、治安费。在完善非公经济公共服务体系方面,目前应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搭建人才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和加强对非公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分析和引导。

矛盾纠纷化解环节:关注纠纷解决的平和性和救济渠道的通畅性。涉及非公经济的矛盾纠纷主要为民事纠纷,前六位依次为:产品与服务质量纠纷、合同纠纷、涉税涉费案件、征地用地纠纷、权属纠纷和劳资纠纷。非公经济主体解决纠纷的倾向性方式,前五位依次为调解、协商、仲裁、找律师咨询、诉讼;关涉非公经济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项,依次为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维权通道和平台;非公经济主体自身缺乏维权意识;有歧视,不能一视同仁,保护公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

守法环节:关注人才、诚信和维权。非公经济自身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前四位依次是:员工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不科学;资金不足;技术改造相对滞后,科技创新能力低。非公经济主体违法行为中前四位主要表现为合同违约、假冒伪劣、账目不实、偷税漏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拖欠工资、延长工时、加大劳动强度现象占28.95%;个体经济中反映缺斤短两、偷工减料现象占26.36%。非公企业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前五位依次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低;压低和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滥施扣罚;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与卫生条件较差;基本社会保险缺乏;企业没有工会,雇员没有共同利益代言人。

监督环节:关注双向对等性和互动性。非公经济主体认为对行政机关较有效的前三种监督方式依次为:建立非公经济主体对行政机关履职评议制度;完善行政机关效能评比、绩效考核制度和建立行政机关行风自我测评制度。

二、我区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优化建议

(一)在践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行的“大环境”理念下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要统筹非公经济法治环境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相关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一定要冷静思考,权责明确,各安其位,谨守分际,要以优化全方位发展环境为着力点,把软环境建设作为硬任务,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大环境”理念下,需突出优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政策环境优化上要突出稳定、科学。在加强政策的公平性、执行性和引导性的同时,更应突出强化政策的稳定性。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价格收费、土地矿产要素保障等针对非公经济的政策扶持上,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保持政策稳定、持续、透明、可预期。

(三)市场环境优化上要突出公平、高效。为解决我区非公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化进程缓慢问题,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践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力促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效应,真正做到“大中小微企业并举,外埠本土企业并肩,国有非公企业并进”。

(四)法治环境优化上要突出稳定、规范。一是准确把握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最关键的是要注重立法的协调性,解决政策与法律不协调、执行中左右为难的问题。二是抓准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核心环节。要搭建有效的维权通道和平台。建议由自治区工商联牵头成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维权投诉服务中心,要大力推广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五)政务环境优化上要突出便捷、公正。一是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避免“短板效应”,不能过于强调和突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而致使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偏弱。二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最该推进的工作是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加强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一线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强化综合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三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应大力推行政府行政绩效考核与评估制度这一常规性行政机关内部自身建设抓手和建立非公经济主体对行政机关履职评议制度这一外部建设抓手。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重点改进工商等10个部门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

(六)舆论环境优化上要突出健康、正向。一是宣传报道党委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激发非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待遇;宣传报道各地区、有关部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报道非公经济主体科学发展、诚信守法经营方面的先进典型。二是大力宣传非公经济的功能定位,明确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三是宣传强化非公经济主体自身的市场化意识。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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