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奉献铸就人道丰碑
1987年5月,自治区红十字会正式恢复工作。30年来,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人道文化传播、“三救”“三献”、民间外交等职责,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
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组织网络。1995年5月,自治区红十字会机构单设。至2006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实现“三列”,成为全国首个全部理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省区。截至2016年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达到16228个,团体会员7253个,个人会员达到182.8万人,组建应急救援、干細胞捐献等944支志愿服务队,发展红十字志愿者81943人。
建立“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壮大救助实力。200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11年来募集善款11亿多元,实现救助资金由外援为主到自筹为主的转变。项目筹资、救灾专项募捐等,募集资金达到14亿多元,基本形成多元化筹资渠道。
改善基础条件,提升备灾能力。稳步推进备灾救灾仓库建设,构建自治区红十字会、包头市、通辽市备灾中心为主、旗县备灾库为辅的全区红十字会备灾网络。为12个盟市、101个旗县红十字会配备救灾车辆。实行“博爱一日捐”资金的20%作为备灾储备金。
参与灾害救援,发挥助手作用。协助政府开展1996年包头地震、1998年中东部地区洪涝灾害、2000年中东部雪灾的紧急救援。积极参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展现内蒙古各族人民与灾区群众血浓于水、共克时艰的博爱情怀。
实施人道救助,助力民生改善。联合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扶贫基金会、老牛基金会共同发起“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1852例,被亚洲防盲基金会授予亚洲地区唯一特别贡献奖,荣获第六届感动内蒙古人物集体特别奖。实施128个“博爱家园”项目,改善基层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呼伦贝尔等地建设近百座乡村便民桥涵——“红十字老牛桥、便民桥”,方便农牧民出行。
加大培训力度,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在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实施“老牛生命学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项目”“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2016年以来,建成一批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体验馆),在机场、火车站、客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113个应急救护点,面向社区、学校建立142个应急救护角。30年来,累计培训救护师资1906人,培训救护员129.44万人,普及性培训超过400万人次。
推进“三献”工作,增进百姓健康福祉。在全国率先发起“无偿献血周”活动,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盟市创办5所红十字会血站。启动内蒙古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截至2016年底,库容达到36339人份,实现捐献59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等活动,已有485人报名捐献遗体,累计实现遗体、器官(组织)捐献156例。
传播人道文化,弘扬红十字精神。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人道文化,涌现出云曙碧、宝音德力格尔、邢彩霞等一批先进人物。1996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号召全国红十字工作者学习以艰苦奋斗、执着追求为核心的“云曙碧”精神。2008年12月,宝音德力格尔会长荣获中华慈善贡献奖。2015年9月,内蒙古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邢彩霞荣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颁发的第45届南丁格尔奖章。
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事业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出台一批政策法规。199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并于2011年9月修订。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博爱一日捐”、组织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学校红十字会等相关文件,推动了新时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拓展对外交流,扩大合作范围。先后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蒙古国、加拿大、挪威等国红十字会进行友好交流,引进复明扶贫、预防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改水改厕等外援项目。深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发挥民间外交渠道作用,扩大内蒙古在国内外的影响。
编制“十三五”规划,描绘发展蓝图。制定《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确立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个作用、增强三性、提升四力、构建五大体系的发展思路,提出五年实施 “5个500”重点项目、“2个100”基地建设,及筹资3.75亿,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入库1.2万人份,红十字救护员培训10万人、普及性培训50万人,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知晓率、普及率达到全区总人口的30%和10%等重点任务。
回顾历程,心潮澎湃;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自治区红十字会将秉承人道主义宗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核心业务服务水平,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