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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权威从何而来?

点击:0时间:2019-12-11 03:29:17

王秀宁

从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该规定之所以会引发舆论关注,基于的是当前的社会语境。鉴于“雷洋案”导致的巨大影响力,警察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的警察邢某某,获得了巨大的争议式关注。

应当承认,警察的执法并不应该时刻遵循舆论的风向。警察真正需要遵循的是国家的法律与职业纪律,保持专业的姿态,作专业的回应,这一点亘古不变。但警察群体,无论是高级公安机关,还是基层民警,都应该意识到舆论的影响与作用。

面对警察被污名化的趋势,充耳不闻非上策。对于警察来说,污名化的言论必然可能失之简单、扭曲和夸大,但重要的不是去探究这些言论是否精准,而是要意识到今天的公安工作在获取社会公众的认同、信赖时,其方法和路径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只有意识到这种变化的存在,警察群体才能有效回应质疑,乃 至重新塑造自己的权威形态。

简单来说,过去的警察权威,主要仰仗“国家机器”四个字。一方面警察与国家政权紧密绑定,是国家权威的代表;另一方面,警察拥有规模化的国 家暴力资源,可以除暴安良,也能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可以说,警察的权威主要是国家“授予”的。但近年来,警察正被动地变得越来越“个体化”。信息传播权力的去中心化,推动了警察形象从抽象到具体的演变。无论是危急时刻逆行送待产孕妇的帅气警官,还是查身份证时态度凶恶的深圳某警察,或者雷洋案中令人唏嘘的邢副所长,关于警察的形象更多地落地为具体个人。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一把双刃 剑,它可以放大温情,也可以夸大恶行。在这个过程中,警察固然是国家机器,但警察权威不能简单依靠国家“授予”,而要在执法、行动中逐渐捕获、自然形成。

这一自然形成的权威形态,可以称之为“道义型权威”,它需要一个个微小事件中的警察形象不断积累,最终有机拼接成一个整体,甚至变成一种氛 围。“执法视音频记录”的出现,实际上是表明了警察群体看待权威观的改变。在一起案件的执法中,警察只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即可。这就意味着真相不是由警 察方面提供的,而是由第三方的技术力量提供的。这实际上呼应了道义型权威来自具体化、个人化场景的判断,一旦遭遇争议,警察不至于哑口无言。

权威来源的转型注定是艰难而漫长的,并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息息相关。但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警察需要正视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也需要重新调整 自己的社会角色分配。警察是国家的,警察更是社会的。要重新收获公众的信赖与认同,警察亟须做出改变:既要规范和限制警察在执法中拥有的较大自由裁量权, 又要赋予警察执法时个性化的一面。

摘编自2016年7月7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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