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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核心价值观(上)

点击:0时间:2020-08-16 00:11:17

编者按:201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戴木才教授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这一题目进行了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应本刊之约,戴木才教授专门为本刊撰写了此文,现将文章分上、下两部分连续在本刊推出,以飨读者。

一、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历程

一个人的成败,一个家庭的兴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存亡,无不与核心价值观息息相关。历史一再证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核心价值观,因为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思想上和精神上的一面旗帜,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治国安邦的精神之魂。

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旗帜。在我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尤其是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的生存、延续和发展,积淀了深厚的思想文化根基,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和优秀道德精神。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紧紧地与培育中华儿女的优秀道德精神联系在一起,贯穿到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等各个方面。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重视个人道德品质的锤炼,重视道德规范的践行,重视整体利益价值的追求,既是中华儿女安身立命、为人处事、事业成就的价值标准和品德基础,又是中华民族进步、社会发展、国家稳定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支柱,它陶冶出一代代志士仁人,推动中华民族不断走向文明、进步。

其中,“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是核心范畴,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所谓名教观念,即把符合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价值追求、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为“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是“三纲五常”。

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向来十分重视核心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规范作用。“三纲五常”的出现,使他们如获至宝,《后汉书·曹褒传》称“三纲五常”是“救世俗,致祯祥,为万姓获福于皇天者也”。于是,把它作为封建社会的根本思想、核心价值观念和最高道德原则,著书立说,办学兴教,教育百姓;用它去设官分职,取士选官,奖励名节;把它写进封建家谱族规中,转化为风俗习惯和民间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起到教化、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主义专制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作辩护,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不仅在理论上发挥了巨大威力,而且在实践中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它维护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规范了人伦关系,极大地巩固了封建主义社会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即使处在动乱不已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变频繁,间有战乱,但君主政治秩序大体稳定”,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在于代表“儒家政治思想与政治原则”的“三纲五常”——作为核心价值观的相对稳定及其在思想上、精神上发挥着巨大的统领作用。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内涵丰富、自成体系、高度概括、简洁明了,易记易懂易传,便于普及推广。它具有基础性和系统性,“三纲”明确规定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三种最基本的伦理关系,“仁义礼智信”被认为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价值准则和五种永恒的道德规范,名教观念明确规定了道德践行的基本法则,即通过上定名分教化天下;它具有根源性和主导性,“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牵动着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推动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教化,其他许多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都是从它引申、推论而来的,在历史上对培育中华文化、促进社会发展、塑造国民性格,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然,我们也应该充分看到,“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既包含丰富的精华内容,也掺杂着封建的思想糟粕,我们把它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资源,并不是不加分析、不加批判地全盘吸收,而必须汲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尤其要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从总体上看,在“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中,“三纲”和名教观念,多属于封建糟粕,“仁义礼智信”则包含丰富的精华元素。我们要站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时代要求和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的高度,剔除其封建糟粕,汲取其精华元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其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与人类文明发展相承接,在批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弘扬,在弘扬中发展。

二、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在我国近代的传承

自1840年以后,我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华民族从此面临着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两大历史任务。

外国侵略者的炮声,清政府的没落腐朽、不堪一击和屡遭失败,唤醒了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一些开明的思想家,不仅从经济、技术层面寻找中华民族贫穷落后挨打的原因,同时也从价值观念、道德精神和思想文化等层面,寻找中华民族贫穷落后挨打的原因。他们寻找先进的理论,比较与中华民族不同的思想价值观念,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注入新的时代要求,阐发新的时代内涵。民族资产阶级的思想价值观念,开始逐渐酝酿、形成和发展。

一方面,晚清封建统治阶级极力维护封建纲常名教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中的进步分子,运用传播进来的西方近现代思想价值观念,对封建纲常名教给予猛烈抨击。他们吸收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价值观念,建立新的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价值体系,认为人人都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大家都是平等的,要打破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无所谓大人、小人;人人都是生而自由的,这是人们相爱、相助的人性基础;主张确保人权、平等、独立;主张建立一个没有不平等现象、至治至仁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大同世界;主张“开民智”、“新民德”,以科学文化和资产阶级思想道德改造国民性。

维新志士谭嗣同,虽然仍把传统的“仁道”作为根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但却赋予了它完全不同的新内容。他认定,“仁”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但他说的“仁”,已加进了新兴资产阶级思想价值观念的内容,把资产阶级的商业活动看成是最“仁道”的行为,与“五常”之一的“仁”有很大区别,已经具有平等、博爱的内涵。他把“仁”看成“通”,认为“上下通、中外通、人我通、男女内外通”,就是“相仁之道”。

宣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先驱严复,大力宣传资产阶级的民主、民权思想,提倡尊今叛古,尊民叛君,把片面强调“仁义”而否定“功利”的思想价值观念,看成是阻碍社会进步、祸害天下“仁义”的浅薄之道,认为只有“义利合一”的价值观,才是最合乎人类长久真实之利的最“仁义”、最道德的行为。

梁启超则把中国的旧道德与西方的新道德进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的封建道德,尤其是对束身寡过和存心养性的道德修养方法进行猛烈批判,认为我国传统的道德修养方法偏重于私德而缺乏公德,而西方的思想道德观念更重视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他认为,应该把私德和公德有机地结合起来,据此塑造新国民,建立新国家。

在我国近代重新诠释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潮流中,我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章太炎,是走在最前列、最典型的代表。孙中山、章太炎对孔孟的“仁学”思想给予了新的解释,强调要发扬救世之仁、救国之仁。他们将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加进中国传统的“仁德”思想中,对传统的“仁德”观念进行了扬弃式的继承。他们以西方资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博爱”为旗帜,猛烈批判封建旧道德,提出“道德革命”、“三纲革命”、“家庭革命”,认为要革封建道德的命,首先必须打倒孔圣人的权威,提倡“民权主义”,使人民享受平等和自由的幸福;提倡“民族主义”,反抗异族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为国家争自由;提倡“民生主义”,要求经济平等、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发展国家资本,实行博爱,图谋民众之幸福。

孙中山深刻地认识到,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起初的时候都是由武力的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能成功”,非常强调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和智能”。他认为,因为我们民族的道德高尚,故国家虽亡,民族还能够存在,并且有力量同化外来民族。要复兴中华民族的地位,穷本极源,“除了大家联合起来做成一个国族团体以外,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他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不是为封建制度所专有的,应该对之加以改进,做出新解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他提倡确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新道德,认为“无道德便不能革命,人人不具有好人格便不能造成一个好国家”;革命党人要具备知耻、重厚、耿介、必信,不求做大官、只想做大事等好的品质。

更为可贵的是,孙中山还对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改造,并赋予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新内容,使之成为“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并将其作为中华民国的核心价值观,以期恢复中华民族“固有的精神”。同时,他还提出,中华民族“固有的智能”,即人生对于国家的观念——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应该恢复起来”。他认为,中国政治落后是因为受外国的政治经济压迫,而推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中国人不讲修身,告诫国人要注意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发起“新生活”运动,确立了“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的地位,并解释:“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楚楚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在抗日战争时期,又把“礼义廉耻”的解释改为:“礼是严严整整的纪律,义是慷慷慨慨的牺牲,廉是实实在在的节约,耻是轰轰烈烈的奋斗。”“四维”和“八德”,即“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被列为“新生活”运动所倡导的国民道德的两大主题。

孙中山提出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中华民国时期的核心价值观,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的积极意义,为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中的优秀价值元素,提供了有益借鉴,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缺乏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孙中山提出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核心价值观,对我国传统核心价值观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和封建主义专制政治统治的实质,不可能作出科学的辨析和彻底的批判,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是简单化的,甚至最终还出现了对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沿袭和妥协。同时,尽管孙中山也力图把我国传统核心价值观融入世界文明发展的时代潮流,但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思想的局限性和对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机械理解,尤其是没有与当时最先进的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时代潮流结合起来,因而不可能站上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制高点,最终归于失败。

三、仁义礼智信: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精髓

经过近代以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宣传、改良和革命的洗礼,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倡导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的新文化运动开始兴起,并逐步发展成为反对封建孔教和旧文化、提倡民主和科学的全面冲击封建主义文化的潮流。五四时期,我国一些激进思想家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鲜明口号。中华民族在救亡图存的过程中,学习西方新思想,批判封建旧道德,体现了历史的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全面否定我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倾向。这是我们今天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冷静分析、辩证对待的。

在革命到来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的剧烈变化,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社会先进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道德精神,必然强烈地冲击和涤荡一切落后的、腐朽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道德精神,给社会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思想意识形态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在革命过后,对旧有文化遗产、核心价值观和道德精神进行重新清理、调整和提升,也是社会思想意识形态建设的客观需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对我国古代文化进行批判继承的思想,确立了“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的“古为今用”的方针,正确地解决了如何对待我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和方法论问题。

毛泽东同志说:“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是我们学习的另一任务。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如果按照这个方针和方法坚持去做的话,那么到今天,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工作,也许会有一个很了不起的景象。但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由于存在着来自“左”的和右的思想影响,我们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挖掘和整理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对我国传统文化批判的多、继承的少,一概而论的多、具体分析的少,否定的多、肯定的少。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甚至把我国整个传统文化都看成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和等级社会秩序的旧思想旧道德,曾一度在社会上形成了“全盘否定”的氛围。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地对待我国传统文化问题,使我国传统文化得到重新认识和评价,其符合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文化精神和优秀价值元素,逐步得到了肯定、发掘和弘扬。

“仁义礼智信”这五个价值理念,是一个完整的价值系统,在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中,“一以贯之”地起着价值导向和道德规范作用,居于核心地位,是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

“仁”,可以表述为对人类的内在关怀、尊重与热爱,是万物共生的根基;

“义”,可以表述为超越自我,面向现实世界的正义,是人间正道的准则;

“礼”,是处理人伦关系与现实秩序的行为规范,是社会和谐的保障;

“智”,是认识世界和处理人际矛盾的理性原则,是人类进步的源泉;

“信”,是保证人类自由交往活动的道德责任和精神纽带,是立身兴国的根本。

因此,“仁义礼智信”是我国传统价值观中五个最核心的价值理念和五种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规范,其价值内涵都带有很强的价值引导力、道德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可以对其他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进行规定、限制和补充。其他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诸如勇、忠、孝、公等,多是单向性的,各自表达一种价值取向和具体品质,规范一种单纯的行为,能够为它们找到一种相反的价值取向和具体品质,或单纯行为,如勇对应怯,忠对应贰,公对应私,等等。要正确判断这些单向性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价值内涵,常常需要得到“仁义礼智信”的支撑,如《论语·泰伯》所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又如《论语·阳货》所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离开了“仁义礼智信”,就很难正确理解中华民族其他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价值内涵,也很难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由此也进一步可见,“仁义礼智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

在我国数千多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仁义礼智信”始终是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之根本,牵动、影响和辐射着我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推动着我国传统社会思想道德的教化与进步,提升着我国传统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这五个核心价值理念,对于确定中华民族文化发展路向,锤炼民族性格,培育民族精神,起到了重要历史作用。其中,“仁”与“义”,在“仁义礼智信”五个核心价值理念中,又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第一层面,尤其具有核心作用。

正是由于“仁义礼智信”,尤其是“仁义”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力量、道德力量和精神力量,中华民族才得以长存不亡,衰而复兴,在多灾多难中始终奋进不止。我们完全有理由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民族性内容,从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出发,把历史与时代、中国与世界连接起来,赋予其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内涵、新诠释,建构既与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相传承、为中华儿女所普遍认同和遵循、高度体现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又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相一致、与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相承接的核心价值观。(未完待续)

(作者系中共中央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彭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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