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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双满意”:松江区洞泾镇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制度创新

点击:0时间:2021-10-15 14:34:53

上海市松江区社区党建研究第二小组

2012年以来,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党委以“通气会、协调会、议事会、交流会”为工作平台,践行“争创群众最满意的基层党组织、争做群众最满意的共产党员”的承诺,打造了“四会双满意”的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对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产生的背景

(一)“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是开展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现实要求。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人户分离日趋严重,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基层群众的诉求日益多元,及时有效了解和解决群众诉求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一大难题。组团式联系服务是新时期整合资源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重要形式,其理念是通过组团整体提升服务群众的力度,实践中要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必须找到一个依托制度的有效方法,防止组团式工作出现碎片化、形式化。洞泾镇党委在开展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就采用了会议推进的方式,把问题收集、协调、解决和总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通过有效的组织推动保证了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

(二)“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是提高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任何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不同部门协调和对相关资源的整合,基层群众迫切希望所反映的困难及时得到处理和解决,相互推诿扯皮拖延的处理是群众最为反感的行为。而“四会双满意”把问题涉及的相关方请到一起来,搭建一个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的工作流程与解决问题的平台,集体会诊解决这些难题。“四会双满意”从问题收集开始到经验总结,实现了服务群众中不同责任主体、不同利益相关方,以及各种要素资源汇聚和整合,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解决问题的速度。

(三)“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是建立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存在,不仅是解决一时之需,群众也希望有一个长效的解决群众难题的机制。洞泾镇党委的“四会双满意”就是把解决问题的流程制度化、程序化,在这样成熟的工作流程平台上可以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这也正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法探索的意义所在。

二、“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流程与要求

(一)开好“通气会”,抓住回应群众诉求的黄金时间。“通气会”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首要环节,是组团块区负责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分析的会议,以求区块负责人对基层群众反映问题保持最快的反应。具体操作中,基层党组织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组团块区块长参加的“通气会”,回顾一周来的走访情况,将收集到的群众建议和问题作汇总交流,将块区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会议讨论,集众人之智慧,在“一星期”的黄金时间内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与此同时,镇组团办定期举办由基层党组织委员参加的镇级层面通气会,及时了解各基层单位组团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沟通交流,指导、理顺工作思路。

(二)开好“协调会”,落实“三级联动”切实解决问题。“协调会”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第二个环节,它要求发挥组织整合资源的优势,快速解决问题。洞泾镇镇党委把组团式工作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居民家庭等工作结合起来,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直接参与,各组团块区扎实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推进,形成了“三级联动”的局面。在此基础上,每3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以解决在块区、居民区层面无法解决、需要镇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会由组团办召集,邀请分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将基层党组织接转的需要镇级层面解决的问题进行对接,直接在会议上明确处理问题的主要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并由分管领导帮助工作督促,使群众诉求能够找对部门找对人,缩短层层转接的时间,扎实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及时有效解决。

(三)开好“议事会”,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长效化。“议事会”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第三个环节,它体现为社区居民自治的一种重要形式。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居民区党组织召集,出席对象为各块区骨干力量以及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与社区建设的各个层面的人员。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探讨组团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踊跃建言献策,满足居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有效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同时,许多真知灼见还为镇党委、政府更好地开展各项社区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如海琴花园的停车难问题,经过海欣居民区党支部召开的居民议事会多次协商,居委会人员、居民区党员、居民代表和机关干部等多方参与,最终确定了停车位改造方案,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四)开好“交流会”,总结组团服务经验并培训骨干。“交流会”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后续环节,是发挥组团式服务中规律性的经验和普遍需要解决问题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的过程。为更好地交流工作、分享收获、共同进步,洞泾镇党委每年召开一次组团工作交流会,由基层党组织和镇级两个层面分别召开。基层交流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块区负责人、组团骨干力量、协同力量、群众代表等共同参加,总结工作成果,挖掘典型案例,提炼工作方法,总结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镇级层面的交流会由镇组团办负责召集,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共同探讨交流值得推广、具有特色的组团式工作方法和案例,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提升组团服务的工作水平。同时,把交流会开成培训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骨干力量队伍,为持续开展“四会双满意”工作提供干部队伍保障。

三、“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成效与价值

(一)群众“双满意”,工作显实效。群众满意是衡量和检验群众工作的唯一标准,“四会双满意”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基层群众的评价。截至2013年底,洞泾镇对9个居民区、1个工业区和1个砖桥贸易城市场开展了普遍走访,共走访居民群众25325户,走访覆盖率为100%;收集群众建议581条、问题432个,解决问题412个,问题解决率为95%。正是通过“四会双满意”推动组团服务,各基层党支部及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争创群众最满意的基层党组织、争做群众最满意的共产党员”的承诺,对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是初步形成了有效解决问题的流程与方法。通过近三年三轮组团走访,洞泾镇党委对于收集到的群众诉求,按照“及时回应、妥善处理、逐级解决”的原则不断完善问题解决和诉求回应机制,形成了及时掌握民情诉求、快速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流程,为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打通了工作制度通道。

二是实现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洞泾镇党委对于收集到的群众诉求,按照“及时回应、妥善处理、逐级解决”的原则,不断完善“块区—居民区—镇级层面”三级联动的问题解决和诉求回应机制,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化解在最基层。同时,镇机关党员干部分别直接联系一户群众家庭,使党员干部真正走到了群众身边,畅通了党员与群众的交流渠道。

三是有效解决了农村社会中拆迁等难题。自组团式工作开展以来,洞泾镇党委创新动拆迁模式,以激发党员的责任意识、带头意识为重点,发挥党员队伍表率作用,让党员成为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变“让我拆”为“我要拆”,有力地促进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组团服务上门走访的契机,一方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拆迁户人人懂政策、用政策,在行动上配合拆迁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党员骨干参与组团走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尤其是发挥老党员见多识广、办事稳重、受群众拥护的优势,协助做好与拆迁户的思想沟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协议动迁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价值意蕴。一是再造了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中制度流程。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落到实处需要借助必要的制度载体,“四会”作为一种制度流程设计,作为一个制度体系,从民情诉求及时反映开始,到协调整合资源,发扬民主大家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并且有回头总结提升的环节,从制度设计的整体性上保持组团式服务群众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从而形成一条有效推进工作的“制度链”,实现了有规范、有组织、有效率的组团服务。

二是激活了基层社会参与治理的民主活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要凸显党员的主体地位。“四会双满意”中的议事会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党员群众参与到基层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在提建议中体现主体地位。通过此凝聚了一批“热心人”,实现了参与有激情、工作有感情的组团服务。

三是实现了党组织与社会治理资源的优化整合。政务公开是民主建设的基石,只有打破基层事务决策管理中的神秘感,才能最终在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建立信任。议事会就是这样的平台,是信息公开、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四会双满意”搭建的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就是一个基层社会的群英会,是服务居民群众各种资源的整合会,为各种力量提供了服务社会的通道和舞台。

四是实现基层党组织与居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四会双满意”中体现为,党组织提供组团式服务,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并给与监督和评价,实现了信息沟通交流和相互理解,服务群众的具体细节都呈现在群众面前。

四、不断完善“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思考

“四会双满意”是洞泾镇党委整合资源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创新,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基层社会治理日益复杂,主要表现为:一是“邻避主义”。要么不参与、要么过度参与,对业委会每一项事情都是怀疑、质疑,导致业委会很难选举产生。二是“公地悲剧”。只关注和维护自身的权益,公共区域的环境、绿化没人管理,基本的文明素养缺乏。三是“沉默大多数”。大多数人不参与,不发言。个别人的参与成了大多数人的意见,甚至左右结果。四是法律困境。规则不认同、执法不到位、法律成本过高。由于“四会双满意”主要是在党和政府推动下开展,社会自治参与范围有限,因此从深化和完善组团式服务群众的要求来看,在制度设计、资源整合以及基层自治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明确责任主体,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动功能。基层党组织是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困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启动“四会双满意”的关键所在。“四会双满意”的有效开展必须在环节上精心设计,在制度上给予明确规定。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通气会,在通气会召开之前社情民意如何收集反应,责任要明确到人,防止出现对民意诉求反应迟钝和人为过滤。至于重大民情如何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民情诉求如何上通气会,通气会上形成的会议答复以什么形式反馈给群众等,这些具体问题都需要在“四会双满意”的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让责任主体落实到人,让民情诉求不至落空。

(二)强化服务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资源整合功能。服务群众是“四会双满意”工作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依托行政资源,有效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以“四会双满意”工作为平台,在议事会环节,让一些共建单位的相关组织部门人员参加,组建联系服务群众的动态队伍,把议事会开成党组织牵头的服务群众的联席会,既可以有效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可以发挥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解决问题。

(三)注重制度协同,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四会双满意”体现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中的政府主导推动,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创新,要坚持的原则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同样“四会双满意”作为党组织组团服务的机制创新,其发挥作用也需要与其他基层组织之间良性互动。尤其是涉及到基层民主自治内容的,要进行有效梳理对接整合。在基层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就要支持通过业委会、居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注重制度之间协同,而不是简单地代替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治,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四会双满意”的制度协同功能。

(四)完善评价体系,发挥群众的民主评价监督功能。加大对“四会双满意”的考核与激励,是这项工作机制长期坚持的关键。可进一步完善交流会的功能,增加群众对问题解决的评价,通过党务公开的形式增强“四会双满意”的透明度。在交流会环节,增加对有效解决群众问题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设立服务群众明星和群众双满意的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榜样的正面激励和引导功能,既可以有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又可以带动更多党员投身于“四会双满意”工作中去。

社区党建研究第二小组,组长:李桂宝,成员:张红秋、卢杰、张娟、成诚、李鸿渊,执笔人李鸿渊

责任编辑:卞继浦

标签: 群众 满意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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