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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伦理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点击:0时间:2018-08-31 17:33:46

李明国 彭安玉

[摘要]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古老国家。在中国这样的国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作用,善于吸收中国传统美德的规范内涵,努力借鉴中国传统美德的教化机制,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关键词]中华文化;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822;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487(2015)01-0033-07

[收稿日期]2014-11-0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当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发展研究”(12&ZD036);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弘扬中华优秀伦理文化,推进领导干部道德建设”(14SZB009);南京工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专项“建设和谐校园文化,促进思想道德修养课堂教学改革”(201305)。

[作者简介]李明国(1963-),男,江苏新沂人,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彭安玉(1962-),男,江苏扬州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校刊部副主任,《唯实》杂志副总编,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与政治伦理。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传统美德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精髓,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揭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关系。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古老国家,当代中国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所当然应当借鉴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与道德建设的精华,注入“中国元素”,以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一、充分认识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根基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宏大的国民铸魂工程,必须立足于中国历史国情,充分吸收中华文明的优秀成果,深深扎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土壤。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才具有了深厚的历史底蕴。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最独特的精神标识,体现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最深沉、最恒久的精神追求,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丰富滋养,曾经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了独特而非凡的贡献。在中华文化中,伦理文化与传统美德堪称精髓,是值得深入挖掘的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是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对中华民族道德实践的总结。对中华传统道德规范及其教化机制进行系统的研究,吸取中华文化中蕴含的丰富的伦理道德精华,对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中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伦理文化传统的核心。作为一种典型的伦理型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内含着一系列优秀的伦理精华和道德价值观。其一,中国传统文化饱含人文精神,远离虚幻世界,崇尚道德人生,强调现世生活,推崇“道贯古今,德配天地”的道德胸怀、忠恕品格和人格理论。这些理论学说,对于当代人生追求和理想人格的塑造,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其二,中国传统文化以“礼”“乐”为本,重视人伦和谐,协和万邦,儒家的“仁义”诉求、墨家的“兼爱”理想,对于维系人伦和谐不无借鉴价值。其三,中国传统文化特别看重道德对人的影响作用,力主用道德的办法感化黎民百姓,用礼义的形式规范言行举止,培养人们的道德自觉,做到知耻从善;同时又特别强调官德对于国家治理效果的决定作用,“治国”“平天下”必须从“修身”“齐家”做起,重视道德教化、提倡以德治国的理念发人深省。其四,中国传统文化一贯将国家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体现的都是舍小家、为大家的爱国传统。其五,中国传统文化主张爱护生态,尊重自然,倡导“天人合一”。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燕在巢待母归”的诗句,生动感人,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文化。

中华优秀伦理文化崇尚仁爱道德、重视以民为本、主张和谐自然、追求爱国大同,内涵极其丰富。尤其是儒家文化,是人类文明特别是东方文明的源头之一,不仅在历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在今天乃至未来,仍将以其积极的内涵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历史价值看,中华优秀伦理文化具有非常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几千年来,中华文明历尽沧桑,饱经磨难,一次又一次表现出强大的再生能力,成为世界文化不曾中断的古老文明,究其原因,中国优秀伦理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中华民族悠久的文明史上,涌现了无数不朽的道德箴言,诸如春秋时期孔子的“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义以为上”(《论语·卫灵公》);战国时期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三国时期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南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全集·过零丁洋》),等等。在人民群众中,热爱祖国、勤劳节俭、尊老慈幼、诚实守信、谦虚明礼、以和为贵、助人为乐、成人之美等,世代相传,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从现实价值看,新旧体制转换中的许多缝隙使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沉渣泛起。然而,中华优秀伦理文化中的传统道德规范诸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宪问》)的仁爱道德;“言必行,行必果”(《论语·子路》)的诚信道德;“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朱柏庐·治家格言》)的勤俭道德;“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乾卦》)的自强道德,却是一副治病救人的良药,可以对消极道德现象起理性批判、抵制和消除作用。

从世界价值看,新加坡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加以转换,用于协调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效果。当代西方国家,高度发达的物质生活与相对落后的道德文明日益形成明显的反差,愈来愈多的西方有识之士将眼光转向东方,力求吸取东方文明中的传统美德,以补其不足。

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国当代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切呼唤培育适应现代文明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立足于中华优秀伦理文化则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

二、善于吸收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到个人层面的一系列重要的价值规范。要使这些规范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就必须充实中华传统美德规范,因为这些规范经过漫长的历史积淀,已经深入中国人的骨髓,注入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融入中国人的血液,成为民族精神的构成元素和中华文化的“根”。将中国传统美德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可以起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奇效,让人们在自己熟悉的价值取向中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道德规范是人们判别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尺度,也是人们选择应当怎样做与不应当怎样做的基本标准。中国传统道德规范有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简而言之,春秋时期先有学者谈及仁、礼、惠、忠等道德规范,后则有孔子提出了仁的最高道德规范。战国时期的孟子提出了道德规范的两个系列,他将仁、义、礼、智视为最高规范,将孝、悌、忠、信视为基本规范;《礼记·中庸》提出了智、仁、勇“三达德”说;《管子》一书的作者则提出了礼、义、廉、耻“四维”之说。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总结以往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纲五常”论,“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宋元明清时期,礼、义、廉、耻、孝、悌、忠、信“八德”成为社会上普遍推崇的道德规范。明清小说则提倡忠、孝、节、义“四德”。由此可见,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内容丰富,义理宏深,包括了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温、良、恭、俭、让、诚、勤、宽、敏、惠、慈、悌、友、敬、节、中、和、贤、淑、恕、善、爱、健、顺、雅,等等。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尤其是当代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中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在自然经济加速解体、血缘关系日益瓦解、传统威权趋于弱化、全球融合不断加快的新的时代背景下,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将中华优秀伦理文化与全新的时代条件有机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我们对待中华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伦理文化应该坚持的重要原则。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按照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对中华传统道德规范中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发挥其应有价值;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发展要求,对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和完善,不断丰富中华优秀伦理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展现的内涵,增强其感化力和影响力。例如,对中国传统的“五常”道德规范,我们就应该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形成满足时代要求的“新五常”。

在中国历史上,西汉儒学代表人物董仲舒首次概括了“三纲”“五常”概念,东汉经学家马融首次将“三纲”同“五常”相提并论,合称为“三纲五常”。从此以后,“三纲五常”作为一种道德信念深刻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作为概念则一直沿袭至今。传统的“五常”之所以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仁、义、礼、智、信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生活的共通性,能够超越一定的时空限制。然而,道德观念总是植根于一定时代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传统美德的合理内核包含着具有相当普适性的内容,但也要经过现代转换,才能适合当今新时代而得以传承。显然,传统的“五常”已不完全适用于当代中国,这就要求我们对传统的“五常”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概括出“新五常”。

如何将中华传统伦理文化中的“五常”通过转化进而发展成适应当今时代的“新五常”?

第一,继续沿用仁、义、礼、智、信的传统“五常”概念,但根据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变化了的新情况,赋予“五常”以新的时代内涵。如重申“仁”是处理人际关系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强化“义”的普适性和正义性,赋予“礼”更多的法制意蕴,突出“智”在信息社会的重要性,重视“信”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在形式上因袭“五常”的框架体系,同时对原有的德目或增或减,保留下来的德目则给予新的解释。有学者提出了“公仁义诚勤”的“新五常”,认为首倡公,就是把祖国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最重要的地位;仁与义,是中华民族传统优良道德的核心,应当继承和发扬;诚是为人根本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道德基础,也是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响应;勤,既符合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传统,也顺应当今社会大发展的需要。 [1]也有学者提出了“仁义信和敬”的“新五常”。和,即中和,执两用中、多元和谐。敬,即敬天、敬祖、敬师友、敬事敬业。所谓敬天,即追求“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整体和谐局面;敬祖,即敬祖畏宗,孝亲敬长;敬师友,即尊敬老师和朋友;敬事敬业,即开创事业,建立事功。[2]还有学者将“新五常”对应于党中央的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具体的德目是“觉悟、大爱、忠诚、责任、习惯”。 [3]

第三,全部更新“五常”德目。有学者认为,“新五常”应该是爱、诚信、责任、正义和宽容。[4]

如何对中华伦理文化中的传统道德规范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需要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历史积淀下来的传统道德,既有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成分,也有与社会变革不相适应甚至相悖的成分,这就要求在承接中华传统道德中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传统美德的同时,摒弃其落后于时代的与社会变革不相适应的封建性糟粕;另一方面,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我们与世界先进道德文化相贯通,及时转变观念形态,转换思维方式,转化行为模式,吸收人类道德文明成果,同时也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更不能全盘西化,而应该以中国胸怀、世界眼光进行独特整合,形成融世界先进道德规范与中华传统美德于一体的新道德规范。

可以断言,一旦将中华优秀伦理文化有机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大大地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色彩和民族特色,而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得以获得普适的意义。

三、努力借鉴中华优秀伦理文化中的传统美德的教化经验

中华优秀伦理文化中的传统美德之所以能够做到家喻户晓,内化为人们的坚定信念,与其有一套好的教化机制有密切关系。努力借鉴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教化机制,有益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坚定信仰

我们的先人十分重视将伦理文化尤其是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坚定的信仰。早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远古先民已经形成了图腾崇拜、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生殖崇拜以及对禁忌的恪守。稍后,又相继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宗教信仰,诸如道教、佛教、基督教,等等。

在初步建立信仰后,我们的先人还进一步培养对信仰的忠诚与敬畏。在伦理代替宗教的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方式和宗法社会结构决定了仁、义、礼、智、信不仅是人伦之道,而且寄托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承载了人们在维护和恪守现实社会规范中实现个体、家族乃至社会生命之绵延不绝的终极价值。”[5]

信仰是净化灵魂的甘露。当一种高尚的价值观内化为人的信仰时,浮躁的心灵就有了安顿,繁忙的工作就有了目标,人生的奋斗就有了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原有价值信仰的权威性有所下降,人们信仰层面的敬畏之心有所缺失。总结历史的经验得失,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首先要培育对社会主义价值信仰的忠诚与敬畏。

2.官员表率

“以吏为师”是中国古代的传统,有关官员应当成为社会道德楷模的论述比比皆是。《礼记·乐记》:“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论语·颜渊》:“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汉代荀悦在《申鉴·政体》中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从秦朝起,我国古代实际上一直有“以吏为师”的制度和传统。官吏道德表率的作用,在历史上是极其鲜明的:官员重德往往与夜不闭户、道不拾遗、民风淳厚的社会风气相对应;反之,官员失德往往与强盗横行、人相虞诈、民心不古的社会风气相同步。

为加强官吏这一特殊群体的核心价值建设,中国古代有一套完整的做法。在官吏入仕之前,就在学校的启蒙教育中以儒家经典作为教材,让未来的官员们在熟读“四书”“五经”等儒家著作的过程中,落雪无痕地接受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出学子们的君子人格。在从政之后,皇帝或在接见新任官员时谆谆教导,循循善诱,使核心价值观如春风化雨般滋润心田;或送箴言、刻石铭,劝谕百官;或奖俸禄、赏实物、委重任,旌表廉吏;或将品行高洁之官书于史册使世代相传;或查贪婪、惩腐败,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

在全社会倡导“以吏为师”,并通过官吏的示范作用,化及全体百姓,是中国古代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一条基本经验。借鉴这一经验,我们应当将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点放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通过领导干部的规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人民。唯其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循序渐进

关于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学》提出了三纲八目的完整体系。“三纲”是指“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君子首先要“明明德”,加强自身德行修养;继而“亲民”,以德化民。“明明德”与“亲民”要“止于至善”,即至善至美。“八目”是“止于至善”的途径,具体而言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推己及人,由格物而致知以至治国、平天下,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培育思路。中国古代对不同群体的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培育思路。对蒙童则教之以孝敬父母,尊师敬长;对商人则灌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理念;对妇女则强调相夫教子,敬奉公婆,和睦持家;对军人则倡导以身殉国,战死疆场;对官员则要求忠君爱国,清廉为民。应该说,从易到难,“分众”对待,是中国传统道德教化的基本做法。

借鉴古人这一做法,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忌脱离现实、超越阶段、拔高层次,或“大呼隆”地不分阶段、不分层次搞“一刀切”,而应该循序渐进,从落实“基本道德”入手,进而提倡“积极道德”,最后激发“理想道德”。唯有如此,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融入实践

将所倡导的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从娃娃抓起,从点点滴滴的细微处入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狠下功夫。

在教育实践中,中国古代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有机融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官学教育、书院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阶段。学前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胎教、父范母仪、耳提面命、讲故事等。“小学”教育的着力点在于编写优秀的教材,而且往往由大学者亲自编写“小学”教材,历史上流传甚广的《三字经》由南宋大学者王应麟编写,《弟子规》由清朝康熙时教育家李毓秀编写。一些有远见的皇帝甚至直接过问教材的编写,如《千字文》系南朝梁武帝命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所编。这些蒙童教材浅显易懂,朗朗上口,文风朴实,说理透彻,易读易记。蒙童们一方面借助这些教材读书识字,另一方面又极其自然地进行伦理道德熏陶。社会教育主要依托乡里、宗族和家庭等社会组织进行。乡里教育可以一直追溯到先秦时期设立的专掌教化的“三老”。宋代,乡里教育的重要形式是乡约,其核心内容有“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欲相交”“患难相恤”等。通过宗族及宗规、族约进行道德教育,也是古人的通常做法。如宋朝人真德秀制订的《家塾常仪》强调“古今孝悌、忠信、长厚、退让”等道德教育;明朝人王孟箕制订的《宗约会规》规定,宗族成员每月必须集中两次,专门讲解“五常”等。[6]诫子书是我国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形式,典型者如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名实篇》。

借鉴中华优秀伦理文化传播、教化的历史经验,我们应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具体细节,时时做有心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如春风化雨,在日常生活中渗透进人的灵魂,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

参考文献:

[1]李汉秋.公仁义诚勤——关于建设核心道德的思考[EB/OL].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19/16/3405412_70714009.shtml.

[2]吴光.一道五德:儒学核心价值观的新表述[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3]崔士忠.新三纲五常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EB/OL].http://wenku.baidu.com.

[4]樊浩.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9,(4).

[5]彭安玉.赋予领导干部道德建设鲜明的中国元素[J].唯实,2012,(8).

[6]彭安玉.中国古代的诚信教化[N].光明日报(理论版),200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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