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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不”:有效反腐的基本思路

点击:0时间:2018-08-18 14:15:06

顾耀昌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不”,是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层面讲的,既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又是扎实有效反对腐败的思路和举措。

深化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大量的事实证明,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因此,有效反腐败,思想是第一道防线。党员干部只有筑牢思想防线,才能自觉抵御来自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思想反腐必须以教育为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艰苦奋斗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前,要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化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通过宗旨教育,使每个党员牢记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领域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不做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二是公仆意识教育。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才是真正的主人。通过公仆意识教育,使党员干部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三是廉洁自律教育。廉洁是为官之德,自律是做人之本。通过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坚持廉洁自律是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和作风,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决不能放纵自己,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教育要持之以恒,不能抓一阵、丢一阵,紧一阵、松一阵。要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中央和省新出台的法规,加强经常性教育。在提倡自我教育的同时,通过坚持学习日、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生活会等,加大组织教育力度。特别要重视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教育和运用重大案例的警示教育。谈话教育要及时,发现党员有不良行为立即提醒,防患于未然。警示教育要讲清腐败使个人和家庭付出的巨大成本,让犯罪分子“悔不当初”成为党员干部的“警钟长鸣”。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头脑常清理、行为常检点,就能从思想上筑起“不想腐”的防线。

硬化制度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败必须更加突出制度建设,把制度这个笼子扎紧扎牢。制度管人的重要性,老一辈革命家有过精辟的论述。邓小平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好,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是规范、是依据、是禁则。制度只有得到硬化,形成铁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作用。如果制度缺位或者执行不力,甚至只将制度说在嘴上、印在纸上、贴在墙上,而不具体落实到行动上。那么,制度就会成为做做样子的“稻草人”。

硬化制度一要搞好制度设计。制度不能缺位,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有制度,使每个党员干部都生活在制度之中,接受制度的严格约束。所订制度要科学、规范、严密,增加“刚性”,压缩“弹性”,避免“总体上”、“原则上”、“一般讲”等提法。制度要可行,不能泛泛提要求,也不能高不可攀。制度还要系统配套,既要有总的规定要求,又要有分项实施细则,制度之间相互对接、不留空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出台了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之后,又对公务接待、用车、出国、公用经费开支、领导住房、办公用房等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要求明确,操作性强,对密切联系群众、狠刹“四风”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二要坚持制度公开。制订制度靠群众,执行维护制度也要靠群众。各项制度都要向群众公布,使广大群众懂得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禁止做,并了解违反规定怎么处理。群众掌握了制度,就可以拿这把尺子对照、衡量干部,对党员干部违反制度的行为设置“红灯”。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多少双眼睛紧盯着,少数党员干部欲违反制度搞特权就难以得逞。三要提升制度威力。制度威力来自制度执行力。要着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意识,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行制度因人而异、分亲疏、凭感情、看关系,特别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苍白无力,一定要坚持,谁违反了制度,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

强化监督建牢“不敢腐”的监督网络

执政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权力只有在受到严格监督的情况下,才能正确运用,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有效反腐必须“多管齐下”,构建多视角、全方位的强有力的监督网络。

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党的自身监督,包括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的制度监督、党的纪律监督、党的专门机构监督。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是党内日常的经常性监督。每个党员都生活在党的组织之中,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的纪律监督是强制性的监督。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内绝不允许存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党的专门机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主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也是监督的难点。目前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仍然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endprint

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群众参与是民主监督的主要渠道。党员干部长期生活在群众之中,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看得十分清楚。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行为深恶痛绝,群众监督只有渗透到党员干部接触群众的每一项活动中,才能产生监督效应。必须加强人民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开展群众评议干部活动,重视群众举报、群众意见,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是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法律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必须模范地遵守法律。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绳之以法,对象上,“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能只打“苍蝇”,不打“老虎”;量刑上,坚决防止和克服轻刑不判、重刑轻判,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具有辐射面广、震慑力强的特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对党员干部中严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现象进行披露,将腐败分子的丑恶行径及时向全社会“曝光”,使腐败行为一经出现,就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披露了违反中央规定、受到严肃处理的顶风违纪案例,有力地制止了“四风”,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互联网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当前,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微博、、移动新闻客户端等广泛应用,互联网监督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群众传递信息、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违法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公布调查结果。同时,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监督,加强网络举报监督,拓宽网络监督渠道。

“五个监督”既各具特色,又相互配套。党内监督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自我监督,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肌体自我净化的功能;法律监督是专门性的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主监督范围广、形式活、群众参与度高;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的独特的精神和道德的力量,反腐震慑力强;互联网监督快捷、公开,网民积极性高,构成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权力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的监督网络。众多监督的视角集中聚焦党员干部权力使用情况,大大压缩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空间,党员干部在高压的监督态势下,不敢心存侥幸而铤而走险。随着监督网络的健全完善,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就可得到有效遏制,就会实现党风的逐步好转,从而以良好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

责任编辑:张功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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