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定力

点击:0时间:2018-08-20 18:17:02

严中行+张文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心民心得到极大提振。成绩雖喜人,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目前,党内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问题反弹回潮、故态复发仍存风险。全面从严治党,务必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唯有从长计议,久久为功,把“严”字贯彻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才能避免“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的虎头蛇尾,赢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胜。

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自2016年12月23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在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基础上,紧扣内蒙古实际情况,细化失职失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成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呼和浩特市开展个别廉洁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免疫力”。呼和浩特市纪委对全市2016年新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103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廉洁谈话,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采取“一对一”和分组谈方式进行。

乌兰察布市在自治区率先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委召开常委会,在全区12个盟市率先研究通过《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适应改革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支持先行先试,保护敢做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营造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