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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霾或“霾雾”

点击:0时间:2018-11-04 18:26:45

晋文

在中国古代,霾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自然现象。仅就汉代史书而言,关于霾的记载便不一而足。但由于当时的科学认识水平不高,特别是天人感应的神秘解释,人们对霾的出现往往会产生很大的恐慌。史载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四月,因为出现了特别严重的黄霾天气,朝野震恐,成帝遂自责说:“朕承先帝圣绪,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阴阳错缪,日月无光,赤黄之气,充塞天下。咎在朕躬。”(《汉书·元后传》)

汉代的霾或“霾雾”较多,但直接被称为“霾”的记载很少。《后汉书》卷三〇下《郎顗传》载,顺帝阳嘉二年(133年)正月,因“自从入岁,常有蒙气,月不舒光,日不宣曜”,名士郎顗在举荐黄琼、李固的上书中建议:“孔子作《春秋》,书‘正月者,敬岁之始也。王者则天之象,因时之序,宜开发德号,爵贤命士,流宽大之泽,垂仁厚之德,顺助元气,含养庶类。如此,则天文昭烂,星辰显列,五纬循轨,四时和睦。不则太阳不光,天地混浊,时气错逆,霾雾蔽日。”翻检两《汉书》可知,这是直接提到“霾”或“霾雾”的唯一记载。尽管郎顗的说法是汉代典型的灾异理论,即依据天人感应要求皇帝应举贤任能,但所说“霾雾蔽日”的情形却应是当时的客观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霾雾蔽日”的缘由是“常有蒙气”,因而所谓“蒙气”应是汉代“霾雾”的同义词或近义词。例如,因“连有灾异”,黄琼也上疏顺帝说:“间者以来,卦位错谬,寒燠相干,蒙气数兴,日闇(暗)月散。原之天意,殆不虚然。陛下宜开石室,案《河》、《洛》,外命史官,悉条上永建以前至汉初灾异,与永建以后讫于今日,孰为多少。又使近臣儒者参考政事,数见公卿,察问得失。诸无功德者,宜皆斥黜。臣前颇陈灾眚,并荐光禄大夫樊英、太中大夫薛包及会稽贺纯、广汉杨厚,未蒙御省。伏见处士巴郡黄错、汉阳任棠,年皆耄耋,有作者七人之志。宜更见引致,助崇大化。”(《后汉书·黄琼传》)考虑到《黄琼传》此后即言“三年,大旱,琼复上疏”云云,以及《后汉书》卷六《顺帝纪》言“(阳嘉)三年春二月己丑,诏以久旱,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须得澍雨”,我们可以推断:黄琼上疏的时间当与郎顗大致相同。而所谓“蒙气数兴,日闇月散”,实际也就是郎顗所言“常有蒙气,月不舒光,日不宣曜”,二者很可能说的是同一时期的霾。

其实,“蒙”字本有“阴闇”(《尚书正义·洪范》)之义。故“蒙气”就是阴暗之气,在汉代用语中则往往单用一个“蒙”字表述。如东汉刘熙《释名》卷一《释天》:“蒙,日光不明,蒙蒙然也。”

明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两汉四百年间关于霾或“霾雾”的记载仅有一例。这固然是由于雾、霾极易混同,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在天人感应的理论框架中,汉代对霾本有“蒙”或“蒙气”这一内容更为广泛的专用名词。换句话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汉代关于霾的记载都是用“蒙”或“蒙气”来表述的。这对于全面理解其他一些记载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西汉京房的《易传》就是一例——“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云。蜺,日旁气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其中“蒙,如尘云”,显然就是对霾或“霾雾”的一个概括总结。至于所谓“蒙示,日不明”、“蒙,日不明”、“蒙起而白”、“蒙,日青,黑云夹日”、“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蒙黄浊”、“蒙,微而赤”、“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蒙浊,夺日光”、“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汉书》卷二七下之上《五行志下之上》)等,则可以说是对各种“霾雾”的具体描述。尽管按照今天的界定,其中有些还并非是霾,而可能是雾,但“蒙,日青,黑云夹日”、“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蒙黄浊”、“蒙,微而赤”等却无疑都是霾或“霾雾”的情形。这就充分证明:汉代所常见的“蒙”或“蒙气”的记载也大多是霾。

不仅如此,两《汉书》常见的“阴雾”、“黄雾”、“天气混浊”、“雾气白浊”等,也应该都是霾或“霾雾”的情形。诸如:

《汉书》卷七五《京房传》:“永光、建昭间,西羌反,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师古曰:“精谓日光清明也。”

《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延熹四年,(刘宠)代黄琼为司空,以阴雾愆阳免。”

《汉书》卷一〇《成帝纪》:“(建始元年)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汉书》卷九八《元后传》:“其夏,黄雾四塞终日。”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天凤元年)六月,黄雾四塞。”

《汉书》卷七五《翼奉传》:“地比震动,天气溷浊,日光侵夺。”

《后汉书》卷六五《皇甫规传》:“而地震之后,雾气白浊,日月不光,旱魃为虐,大贼纵横,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谴诫累至,殆以奸臣权重之所致也。”

当然,汉代霾的概念比较宽泛,是指因为风、雨、土所造成的空气混浊现象。如《尔雅》卷六《释天》:“风而雨土为霾。”三国孙炎注曰:“大风扬尘,土从上下也。”东汉许慎说:“霾,风雨土也。从雨,狸声。《诗》曰:‘终风且霾。”(《说文解字·霾》)刘熙也进一步解释说:“风而雨土为霾。霾,霾晦也,言如物尘晦之色也。”(《释名·释天》)所以在先秦两汉时期,凡源于刮风、雨雾和尘土飞扬的空气混浊现象都可以称之为“霾”。前引《诗经·邶风·终风》所说的“终风且霾”,描述的就是一个刮风而且尘土飞扬的混浊天气。但其定义的重点还在于“土”字,即必须是空气中悬浮着大量尘土造成了能见度显著降低的混浊天气才能称“霾”。而风、雨则主要是形成空气混浊的两条途径——刮风可以卷起大量尘土在空中飞扬,雨雾可使空气湿润而把尘土悬浮在空气之中。

以前者为例,前引成帝建始元年夏四月的“黄沙四塞”,就是由于大风卷起的尘土所造成的霾。除了《成帝纪》、《元后传》的简略记载,此事在《汉书》中还有更详细的描述:“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从这段描述可以清楚地看出,正是由于四月壬寅清晨的大风,才造成了“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的霾。诚然,根据现代气象学的定义和分类,这种天气情况应该被称为“能见度极度恶化”的沙尘暴。[1]但“由于阴霾、轻雾、沙尘暴、扬沙、浮尘、烟雾等天气现象,都是因浮游在空中大量极微细的尘粒或烟粒等影响致使有效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有时使气象专业人员都难于区分”[2],因而从能见度降低且尘土飞扬来说,这实际还是符合汉代“风而雨土为霾”的界定的。所不同者,其灾害程度要比今天所说的霾严重。

至于后者,前引京房《易传》“蒙黄浊”、“蒙,微而赤”、“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京房传》“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翼奉传》“天气溷浊,日光侵夺”,《皇甫规传》“雾气白浊,日月不光”等,也显然都是雨雾造成尘土悬浮的事例。即使按照现代气象学对霾的定义——“霾又称灰霾,在中国气象局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灰霾天气被这样定义:‘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空气普遍有混浊现象,使远处光亮物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微带蓝色。”[3]史书的这些记载也应该都是对于霾的描述,只不过在当今社会的“尘土”中又增加了许多工业化的污染而已。

总结汉代霾或“霾雾”的记载,可以得出几点结论和认识:

首先,霾是一种自然现象。汉代史书保存了霾或“霾雾”的较多记载,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是用“蒙”或“蒙气”来表述霾的。汉代是典型的农业社会,生态环境远比今天要好。仅就虎、狼等野生动物和鸟类而言,在史书和汉简上便有不少记载。诸如,《汉书》卷二七中之下《五行志中之下》:“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汉书》卷八《宣帝纪》:“乃者,神爵(雀)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至其(王莽)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后汉书》志一三《五行一》:“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灵帝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引《袁山松书》曰:“光合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后汉书》志一四《五行二》:“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爵。”另据何双全先生研究,即使在敦煌地区,当时也水源充足,植被丰富,“有的汉简上还提及敦煌有马、猪、牛、羊、狗、鸡、兔子等多种动物”,甚至发现了两条蛇的干尸。[4]但尽管如此,汉代也仍有较多霾的记载,可见霾的出现并不能仅仅归咎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造成的环境污染。统计显示,南京的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上海和苏州,但灰霾天气的出现却大大高于上海和苏州,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其次,在天人感应的神秘解释下,汉代的霾或“霾雾”并没有被视为自然现象,而是都被说成“灾异”,并主要是由统治者的用人不当“造成”的。如关于“霾雾”,前引郎顗、黄琼的对策便都是推荐贤才,而要求贬黜奸佞和贪腐。一直到魏晋以后,人们的观念都基本相同。例如:“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孙)綝一门五侯皆典禁兵,权倾人主。”(《三国志·吴书·孙休传》)“凡天地四方昏蒙若下尘,十日五日已上,或一月,或一时,雨不沾衣而有土,名曰霾。故曰天地霾,君臣乖。”(《晋书·天文中》)“(开元)二十九年三月丙午,风霾,日无光,近昼昏也。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新唐书》卷三二《天文二》)这种认识和做法虽然是南辕北辙,但它却昭示我们:从汉代开始,霾的每次出现都可以说是一种严重的政治事件,统治者的关注点实际是在如何应对“天”的警告,因而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如罪己、任贤、策免三公等,没有也不可能对防治和减轻霾的灾害起到多大作用。

再次,正因为汉代把霾或“霾雾”都视为政治事件,所以除了一些笼统记载,在史书上根本找不到霾对当时社会特别是农业生产造成灾害的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霾对农业生产曾造成过很大灾害。别的不说,像“阴雾”、“黄雾”、“天气混浊”、“雾气白浊”等霾的出现,便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日照,进而导致农作物的减产。前引“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也显然会对土壤、庄稼造成严重的破坏,更不用说劳动和生活方面的问题了。

第四,霾的出现有一定规律,也是一种不可能完全消除的自然灾害。从汉代相关史料来看,并验证近年天气,霾的出现大多在冬春二季。这主要是因为冬天和春天通常都雨水较少,“瑞雪兆丰年”、“春雨贵如油”等民谚即突出地反映了这种现象。而一旦天气异常,如暖冬少雪,早春不雨,霾雾则频繁出现。前引郎顗、黄琼的上言都在阳嘉二年的春天,而且霾的出现往往都伴有“大旱”、“旱魃为虐”等记载,便说明了这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时至今日也同样如此。2013年秋天以来,由于长期没有下雨、下雪,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甚至东北地区和珠江流域,都出现了大范围的灰霾天气,到2014年2月更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雾霾记载的顶点。然而,就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忧心忡忡,探讨雾霾究竟该如何治理的时候,人们却惊奇地发现,从3月开始全国的雾霾明显变少,即使历来被诟病的北京、南京也常常是风和日丽、蓝天白云。而主要原因就是其雨水逐渐多了。反之,在一些环境污染较小的发达国家,如法国、英国、日本等,也都出现了霾。因此,就减少雾霾而言,今天实际也和古代一样,在很大程度上要祈求老天爷能风调雨顺。从自然界的平衡来说,在抗御雪灾、水灾、寒流和大风的同时,也更要看到它们可以为我们消除霾。

最后,霾的出现虽然是一种自然现象,但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造成的环境污染也确实大大加剧了霾的出现频率和灾害程度。近10年来,在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灾害越来越大的灰霾或黄霾天气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尽管许多地区的农民燃烧秸秆也应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更加警示我们要大力贯彻科学发展观,把霾的防治问题与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结合起来,尽可能地减少霾的出现,并将霾的灾害降至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王子今.两汉的沙尘暴记录[J].寻根,2001(5).

[2]张辛欣,林晖.“借我一双慧眼吧!”——气象专家详解雾霾天气成因及趋势[EB/OL].新华网,

2013-1-13,http://www.sxdaily.com.cn/n/2013/0115/c349-5055017-2.html.

[3]中国气象报社.雾和霾的区别[EB/OL].中国气象局网站,2012-9-18.

[4]张燕.专家考证:敦煌汉代生态环境优于今日[EB/OL].http://www.people.com.cn/GB/huanbao/ 55/20020526/737307.html.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彭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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