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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与修复:江苏生态建设短板

点击:0时间:2019-04-23 23:34:06

夏春胜

决定一个地区生态是否良好的因素很多,如森林、湿地、海洋、草原、荒漠以及人为活动的影响程度等。由于不同的地理区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与进程的差异,各地对自然生态资源的拥有量及其生态状况不尽相同,其自然生态禀赋也差异悬殊。江苏省域陆地自然生态资源以森林、湿地为主,由于地理特征和人类活动影响,全省森林资源相对贫乏,但独特的流域位置和水文水利特点,使得湿地资源极为丰富,是全国湿地资源大省。湿地生态系统是一种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长期以来,我们对其结构、功能和价值缺乏科学系统的认识,对其在全省生态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缺乏清醒深刻的认识,由于缺乏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状况堪忧,成为全省生态建设的薄弱领域。省委书记李强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江苏全面小康建设的突出短板,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2017年2月,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他再次强调,要补齐生态短板,让共同的家园一年更比一年美。省长石泰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江苏经济发展、人口集聚与环境承载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生态环境欠账较多、治理保护的任务较重,补齐生态短板,是必须担负的历史责任。鉴于湿地在全省自然生态空间中的突出地位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强化湿地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齐这块生态建设短板。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自然生态资源,是全省国土自然生态空间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国土陆地自然生态空间中,江苏自然森林资源保存少。近年来,全省持续努力开展“绿色江苏”建设,森林面积和质量稳步提升,至2016年全省森林面积156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2.8%(森林覆盖率15.2%,居全国第24位)。全省森林资源中人工林占96.7%,生态质量较高和生态功能较完备的天然林仅5.2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3.3%,占全省国土面积0.5%。在相邻省份中,浙江省森林面积6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9%,其中天然林360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34.1%(2016年);山东省森林面积26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6.7%,其中天然林约10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6.3%(2016年);安徽省森林面积396万公顷,覆盖率达28.7%,其中天然林占163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11.7%(2015年)。江苏森林生态资源禀赋相对较低。

但江苏湿地资源得天独厚。全省位于长江、淮河流域下游,东临黄海,水网密布,河湖众多,滨海滩涂辽阔,湿地资源极为丰富。全省有湿地282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25%(将部分近海与海岸湿地纳入国土面积计算),其中自然湿地195万公顷,包括湖泊、河流、沼泽、近海与海岸湿地等多种类型。全省湿地总量居全国第六位,仅列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国土面积大省之后。在相邻省份中,浙江省有湿地111万公顷,湿地率10.5%,其中自然湿地84万公顷;山东省有湿地174万公顷,湿地率11%,其中自然湿地110万公顷;安徽省有湿地104万公顷,湿地率7.4%,其中自然湿地71万公顷。江苏湿地资源总量大,占国土面积比例高,比较优势显著。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全省丰富的湿地资源不仅提供了动植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生产生活资料,是湿地周边居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衣食之源,更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滞洪水、补充地下水、稳定岸线、控制土壤侵蚀、保墒抗旱、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生态支撑和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得益于丰富的湿地及其提供的资源,才孕育了江苏独特的水乡人文,成就了其富庶之地的美誉。而且全省湿地生态地位重要,全国七大水系中长江、淮河经江苏入海,黄河曾流经江苏700多年并留下496公里故道;太湖、洪泽湖、石臼湖、高邮湖、盐城沿海湿地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大丰麋鹿、盐城沿海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东部近海与海岸湿地为亚洲最大规模同类湿地,是东北亚重要候鸟迁徙通道,为丹顶鹤、黑嘴鸥、勺嘴鹬等众多珍稀濒危鸟类提供栖息繁衍地,其中属于《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保护协定》的鸟类有186种,占该协定保护鸟类81.9%;属于《中澳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保护协定》的鸟类有57种,占该协定保护鸟类70.4%。

江蘇湿地资源面临开发建设、围垦、污染等多种威胁,而湿地保护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因缺乏有效保护,呈现出湿地面积逐步减少、生态质量逐步下降、生态功能逐步退化的不良趋势。湿地面积持续减少。江苏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缺,特别是近30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需求持续增长,湖泊、河滩、沿海滩涂、沼泽等湿地资源被大量围垦或转为他用,成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近十年来,由于围垦或占用,全省自然河流湿地减少9.8万公顷,长江沿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洲滩地、浅水区域被围垦1.56万公顷,占长江湿地9%。湖泊湿地减少10.6万公顷,里下河湖泊沼泽约95%被围垦或者转为他用;近30年来有8个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1951~2015年,围垦沿海滩涂约480万亩。围垦湿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但也导致自然生态资源严重破坏,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一些湖泊、沼泽、河流、滨海湿地甚至永久消失。

湿地生态质量逐步下降。由于各种因素综合影响,全省湿地生态质量持续下降。一是湿地水环境持续恶化。来源于工业废水、废渣、化肥、农药、生活污水、垃圾、围网养殖等的各种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汇集于湿地,湿地水质不断恶化。长江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中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22.7%、2.3%和20.5%(2015年)。由于污染物超过湖泊自我净化容量,太湖湖泊生态系统生态质量恶化,导致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虽然历经治理,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仍处于Ⅳ类。沿海浅海水域Ⅳ类水质、劣于Ⅳ类水质海域分别占到全省海域9.4%和9.4%,陆源排污入海严重,全省17条主要入海河流,均超过地表水环境Ⅲ类水质标准(2016年),滨海潮间带、浅海水域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二是自然岸线被破坏或占用。堤坝或护岸工程、防洪(汛)基础设施满足了防洪防涝等安全需要,但阻碍了生态系统之间物质、能量交换和生物信息交流,导致湿地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下降。近十年来,长江自然岸线被占用约300公里,占长江自然岸线24%,长江滨岸自然生态逐步恶化。三是淤积和沼泽化趋势明显。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干扰,湿地淤积和沼泽化进程快于自然演替速度。由于泥沙淤积,洪泽湖西部与北部湖区、高邮湖西部与北部湖区湖床逐年抬高,逐步沼泽化。分散在农业种养殖区域或居民集中居住区的小型库、塘、河渠,是农业种养殖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水进入主要河道的前置蓄积库,发挥着重要的前期蓄积、沉淀、分解和降解作用,但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转变,这些小型湿地逐步淤积、污染。四是湿地生物多样性减少。由于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及湿地面积减少等多种因素影响,湿地生物多样性不断下降。以鱼类资源为例,江河及沿海鱼类资源结构简单化、低龄化、小型化现象十分严重。

湿地生态功能逐步退化。湿地生态功能维持需要一定的湿地面积和良好的生态质量来保证。由于湿地面积缩减、淤积和沼泽化等,湿地调节气候、滞洪防涝、蓄积水分、降解污染、提供产品、支撑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大幅减弱。由于开阔水域被大量围垦或占用,里下河湖荡地区库容由20亿立方米,下降到不足1亿立方米,区域“低降水、高水位”的洪涝灾害压力趋大。由于城市区域湖泊河流湿地被围垦或填埋,湿地总面积和湿地单体面积大幅减少,湿地在调节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洪涝灾害等方面的功能减弱。

湿地保护是全球关注的生态保护热点,已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已成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题中之义。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据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已于2016年1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对湿地保护修复提出严格要求。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修复或恢复湿地2万公顷。2017年初江苏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下一步,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推进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必须夯实“三个基础”、强化“六项措施”。

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一是明确湿地的“身份”。将湿地视为一种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或者一种土地资源类别的认识,发展形成于20世纪中期。按照我国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湿地不属于任何一级土地类别,而以不同形式存在于其他一级或二级土地类别中,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又如“其他用地”中的“沼泽地”等。“身份”不明是当前湿地保护面临的首要问题。应当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湿地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并以一种单独但不排他的国土自然资源类别,通过发布湿地名录,明确其范围和边界,从而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相关规划中,通过划定生态红线保留和保护湿地生态空间。二是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一个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维持湿地、森林等不同类别自然生态空间的最低保有量。针对江苏自然生态资源分布及保有量的特点,必须划定并维持全省湿地保有量底线,杜绝随意减少湿地面积,这既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生态资源需求,也是江苏特殊水乡历史人文保持和发展需求。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提出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并明确全国湿地面积维持8亿亩底线。根据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要求,维持全省湿地面积282万公顷,是全省湿地面积保有量的底线,对此务必实施严格考核,落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责任。三是完善湿地保护机制。湿地生态系统各组成要素,如水、土壤、鱼类、鸟类、植物等,均由不同部门根据各类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应从生态系统角度,建立湿地保护协作机制,统筹湿地内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厘清各管理主体职责,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强大合力。应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根据湿地生态特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科学、系统规划湿地保护,合理布局,明确湿地保护重点措施,分解落实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湿地修复等目标任务。要建立稳定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保障湿地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切实采取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逐步补齐湿地保护管理的短板。一是严格控制湿地利用。只有通过严格的湿地利用管理,才能确保湿地面积不因人为开发利用而减少。应在全面保护、面积不减、不损害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才可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根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规定,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恢复重建湿地。除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还应维持甚至修复扩大湖泊、河流、水库等湿地单体面积,保证其湿地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二是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在强化全面保护,维持全省湿地保有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等有效方式,对国家、省级和市级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地、重要水源地等进行针对性保护,建立覆盖全省重要湿地的保护网络体系。加强各级、各类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湿地保护质量和水平。三是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江苏湿地受人为干扰历史长、强度高,功能退化严重,湿地修复任务重。要积极策应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沿海发展战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宁杭生态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突出抓好长江、太湖、淮河、滨海等重点区域退化湿地修复治理。通过自然恢复为主结合人工修复的方式,对面积减少和生态功能退化的重要湿地进行修复。一方面,通过退田、退圩、退养,还湖、还河、还海、还滩,持续扩大湿地面积,遏制湿地面积持续减少势头;另一方面,通过水污染治理、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生态廊道建设、自然岸线维护、有害生物防治等生态工程措施,提升湿地生态质量,逐步遏制湿地功能退化趋势。四是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针对全省湿地生态特点,支持开展湿地科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实用技术研究,促进科研院校與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形式合作和共建,建立湿地科研中心、野外研究基地、湿地生态定位监测站等技术平台,提高湿地保护管理科技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注重吸收湿地保护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建立湿地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全省湿地监测体系,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湿地状况监测结果,实现湿地监测信息互通共享。五是开展湿地环境宣传教育。结合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生态保护主题日,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湿地环境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众对湿地的认识,创造有利于湿地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青少年湿地环境教育,编撰特色湿地乡土教材,推进湿地环境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依托湿地公园、保护区等建立湿地自然学校,针对性设计中小学生湿地环境教育户外活动方案、课程和解说系统。强化党政干部湿地环境教育,将湿地等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内容。六是强化湿地保护跨区域协作。湿地生态系统之间由于水循环或者生物信息交流而彼此关联,江苏位于长江、淮河下游,流域上游生产生活对全省湿地生态影响巨大,如上游水土流失导致下游湖泊淤积和沼泽化,上游污染通过水循环在下游富集。作为平原水网地区,省内湿地之间通过自然或者人工水系互通互联程度高,彼此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除了着力缓解或消除本行政区域内围垦、污染、过度利用等对湿地的威胁因素,保护各相对独立的湿地生态系统外,必须强化流域协作,加强行政区域之间特别是上下游地区间的合作交流。

(作者系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责任编辑:高 莉

标签: 湿地 生态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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