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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之利器 护航侨商投资

点击:0时间:2019-08-14 19:08:40

梁悦

2017年12月8日上午,由江苏省侨务办公室主办的江苏省华侨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省侨办副主任何昌林,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杨洪海,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徐循华,省外办副巡视员杨菁,省信访局副厅职督查专员申湘琴,省工商局副巡视员朱峻,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办公室主任陈双贤以及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侨办负责人、省维侨法律服务顾问团律师、部分侨商代表等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何昌林副主任对各界人士为侨务维权工作的一贯重视和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总结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江苏省在为侨服务、积极维护侨益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他指出,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全省侨办系统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江苏“两聚一高”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开展侨商服务和华侨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有力促进了广大海外侨商在江苏的交流合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未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执法检查力度,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对侨资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造侨资企业精神家园。

陈双贤主任通报了《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并对全面深入实施《条例》提出三条建议:以提高《条例》知晓度、完善为侨服务机制作为着力点,夯实《条例》实施的基础;以落实国民待遇、优化法治环境为关键,推动《条例》全面深入实施;以深度发掘侨才侨智为抓手,提升新时代华侨工作水平。

省维侨法律服务顾问团代表、侨商代表等先后发言。其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耀忠介绍了海外涉侨法律案件处理情况,鼎利集团副总裁、江苏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戴从芳表达了祖国对侨商海外维权方面大力支持的感激之情,并发出“无论在哪里,背后都有强大的祖国”的肺腑之言。

本次会议由省侨办经科处处长朱荣玲主持。会议宣读了《江苏省华侨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联络员工作制度》,为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系,实现委员会办公日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

据悉,《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江苏省内首部華侨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是适应当代侨情变化、推动侨务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凝聚侨心、服务侨商、吸引侨才、维护侨益的实际举措。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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