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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制经济待突破

点击:0时间:2019-10-17 06:49:20

编者按

今年全国“两会”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再一次成为热点。

其实,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一个新概念,在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等报告中均有相关论述。十八大报告则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了全面阐述,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新论断:“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从此赋予“混合所有制经济”新的内涵和定位。

我国出现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大量民间资本要求拓宽投资渠道,从而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现实条件。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比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表述,又更进一步。可见摆在2014年国企改革的重任,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突破。

基于此,本期封面报道以《混合所有制待突破》为主题,旨在理清混合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途径在哪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哪些现实意义,当前还存在哪些现实问题,怎样实现国企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化,如何发挥各种混合经济成分的作用,把国企建成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等。

我们相信随着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有长足的发展。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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