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引他山之石 促江苏民营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点击:0时间:2019-11-13 19:59:05

古晶 陈清华

近年来,浙江、山东两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在完善政策、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上下功夫,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民营经济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浙江、山东两省的经验对江苏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浙江发展民营经济三大优势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2013年,浙江民营经济大约完成增加值2.4万亿元,占GDP比重64%。1998年全国工商联开展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以来,浙江也一直稳居第一。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具有三大优势:

优势之一:为民营经济营造平等的市场环境。浙江民营经济走在全国前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多年来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上保持长期的连贯性,积极打破体制机制禁锢,顺应时势需要推陈出新,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平等的市场环境。2013年以来,浙江开展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706项减少到42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并积极探索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化零为整”式审批等新的行政审批模式,对于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拟率先实现“零审批”。为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杭州市出台了《市政府投资项目BT、BO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向政府提供社会服务领域,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办医,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金融、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

优势之二: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浙江近年来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对于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而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和相关股权转让,均不征收营业税,并免收变更过户手续费,被兼并重组的中小企业原有房屋、土地应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可按一定比例用作奖励。又如,出台政策规定,企业合并分立时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企业可以在一定数额范围内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还可自主约定股东的出资比例、出资额。特别是2013年以来,浙江积极推动“个转企”工作,从扩投资、调结构、促转型的需求出发,各级政府建立了领导机构,财政、税务等部门出台了配套措施,实现了一大批个体户向规下企业、规上企业、限上企业的跨越发展。截至2014年一季度未,全省共完成“个转企”11万家。

优势之三:发挥市场力量推动金融创新。浙江近年来积极通过金融创新提高民间资本的组织化程度,为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开辟渠道。2012年3月成立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等12个方面开展试点。一是搭建基本框架。2014年2月《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法律,是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法制化的重大突破。二是采取多种措施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如精心编制发布的温州指数,已成为确定民间借贷利率标准的一条重要参考。如推动企业股改,过去的34年间,温州仅有股份有限公司 123家,而在2013全年,温州就完成股改企业133家。三是创新金融组织。推出一批如商业保理公司、应急转贷管委会等新机构;改制一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一批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一批农村“三位一体”资金互助组织;设立一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民间征信、评价机构;提升一批非银金融机构,新增保险机构16家,5家保险机构升格为保险分公司,3家证券机构升格为证券分公司。

二、山东发展民营经济的四大亮点

2013年,山东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增长14.7%、17.8%,总量分别居全国第一,连续两年保持全国领先位置。山东民营经济呈现出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得益于一系列具有亮点的创新举措。

亮点之一:深化工商行政体制改革,营造宽松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为民营企业松绑服务的观念,注重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服务职能,2013年山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努力形成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一是放宽企业准入。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部分领域实行零准入、零许可、零收费,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以独资、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经营交通运输、能源、基础设施、土地整治等项目。二是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民营经济的审批事项,简化企业年检材料和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企业联络员等制度。积极推广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行政效率。三是搭建服务平台。2003年以来,山东省工商联连续11年承办全国工商联主办的“海内外知名企业家齐鲁行”活动,累计引进资金1000多亿元,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亮点之二:加大金融支持,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山东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抓手,民营企业银行融资规模稳定增长,小微企业贷款连续4年实现“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目标。2013年山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64.1亿元,已发行企业达91家,居全国首位。一是创新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潍坊市、枣庄市创新开展“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潍坊市采取“贷款保证基金+保险超赔”模式,由市政府按照贷款额的1.5%注入,贷款户按照贷款额1%缴纳。出险时先由贷款保证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与银行风险共担。二是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池。济南市与山东再担保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省融资性再担保体系成员每年为济南市中小企业解决30亿元的融资规模。三是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青岛市、淄博市积极组织各种银企洽谈活动,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完善项目推介制度,实现民营经济与银行机构的高效对接。四是建立网络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济宁市、临沂市与国开行合作,设立常态化、全方位的网络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融易网,向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融资业务咨询、推介等服务,通畅中小微企业与银行资金、民间资金对接渠道,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与客户实现了网上资金需求信息的“面对面”对接。endprint

亮点之三:强化技术支撑,推动企业做强做精。山东将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自2008年起,山东每年组织200个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安排1亿元左右资金,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着重扶持的一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项目占到总数的80%。二是开展“一企一技术”创新活动。实施“专精特新”育苗扶壮工程,着力培植一批掌握一门或多门专有技术的科技小巨人和行业排头兵。 2013年,省、市两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达到2100多家,引领企业申报发明专利495项,每年开发新产品1万余种、淘汰落后设备1万多台。三是实施“四升计划”。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2013年实现了3.4万家个体工商户升为微型企业、1.01万家微型企业升为小企业、629家小企业升为中型企业、60家中型企业升为大企业。

亮点之四: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山东把加快产业集群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战略。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采用集中资金、集约投入、重点扶持的方式,重点支持聚集度高、特色突出的地方特色产业,推动中小企业进园区和集聚区发展,提高协作配套水平,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自2010年起,每年选定3~4个市,分期分批对省级重点产业集群给予扶持,4年专项资金达1.5亿元,支持了15个市、30个产业集群、108个项目,改变了过去专项资金投入“撒胡椒面”的做法。2013年全省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426个,过100亿元的达到161个。

三、两省民营经济发展对江苏的启示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江苏民营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提升水平的关键阶段,浙江、山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对江苏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借鉴之一: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拓宽企业准入领域。浙江、山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就是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这表明,必须真正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全面清理各种准入障碍,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准入通道,在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资源开发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不断拓展民营经济发展领域。

借鉴之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浙江、山东的实践证明,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必须加大审批制度改革,让审批公开透明、受到监督。应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的“负面清单”、“准许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相关职能部门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并且列明政府职能部门准予企业从事特定活动的项目以及各种审批后续监管措施,构建透明公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新机制。要继续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合并现有的前置审批事项,在民营企业设立和项目立项过程中,实行“宽进严管”制度,充分释放市场活力。要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整合和优化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缩短审批、核准和备案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借鉴之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创新融资模式。“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浙江、山东的经验充分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实现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新一轮发展,必须依靠金融创新,走金融与科技、产业相结合的路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为未来的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江苏应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金融业创新政策试点和对外开放,持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金融业健康运行,以金融创新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优、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创新和深化银政企合作,完善项目和产品推介制度,鼓励银行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增加民营企业信贷资金的比重和规模,适当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有序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构建专业性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逐步开放风险担保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断解除民企上市的制度制约,积极推进具有发展前景、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借鉴之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近年来,江苏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但总体上看,不少民营企业的创新动力仍然不足。要学习山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民营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之间共建技术中心和科技孵化器、创办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建立技术合作联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装备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民营中小型企业。要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

借鉴之五: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浙江、山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这些措施在保持连续性的同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完善。近年来,江苏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在认真落实的基础上,坚持政策创新与完善相结合,重点扶持创新型、服务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等民营企业。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加快构建多主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要加强政策协调,深入宣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成功实践,切实把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消除一些企业重复享受优惠政策而另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享受不到政策的问题,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集成效应。

(作者单位:江苏省政府研究室)

责任编辑:黄 杰endprint

标签: 企业 山东 浙江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