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共产党员

点击:0时间:2019-11-19 18:31:00

于连锐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我们全体党员要坚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坚持党员标准,前提是牢记党员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集中体现了党对党员在学习、工作、政治觉悟、品德方面的要求。即:党员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的义务;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的义务;有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的义务;有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义务;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义务。这八项义务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是每一名党员都必须遵守履行的言行准则。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是党的主体,党员权利是党员主体地位的体现。党员正确地、积极地行使党员权利,是对党负责任的表现。党的事业发展依靠党内民主的推动,而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党员权利。一个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但不能积极正确地行使党员权利,就不能说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合格党员,所以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知情权,如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二是参与权,如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三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是监督权,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坚持党员标准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首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其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只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更好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最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每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所以,每个要求入党和已经入党的同志,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用这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应当向哪个方向努力。

坚持党员标准,要增强时代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党员标准的一般要求。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党章中对党员的要求在党的建设实践活动中必定要体现出时代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对党员提出“四讲四有”要求: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针对的就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理想信念淡薄、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缺少担当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针对腐败问题严重,对党员干部提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要求。当前,坚持党员标准纯洁党员队伍,要抓住重点要求,解决突出问题,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

标签: 党员 义务 权利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