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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莱恩?穆勒森:经济法治发展优先于民主化

点击:0时间:2019-12-16 16:21:58

很多人在做研究时会犯一个错误。以民主研究为例,如果从一开始,你就相信民主是最好的路径,且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民主就是普世价值,也就没什么研究价值,因为你已经打定主意。事实上,民主的确有其价值,但民主形式却不尽相同。在西方,自由民主包含几个要素:最主要是选举,通常指自由选举,再就是金钱。在西方,你必须有钱,然后才能有政治权力,这是一个倒过来的腐败形式,尤其是在美国。各国社会都应该要为民主做好准备。但在民主实现之前,应该先有法治以及经济发展。在英国,早在民主出现的数个世纪之前就有了法治。在19世纪之前,英国政治改革之后,只有不到2%的人民拥有投票权。巴基斯坦、伊拉克等国家都已有“一人一票”的民主,但却缺少法治。如果你向一个民主条件极不成熟的国家引入正式选举,就会产生混乱。民主化过程还须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试想,如果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完全“民主开放”,如戈尔巴乔夫在上世纪80年代末那样,实施“全面民主和言论自由”,谁会进去?很有可能是美国的CNN、福克斯新闻等。尽管有些基本权利是普遍的,但并非包括民主权利在内的所有人权都普世。即便所有人权都普世,它们也应该进化、发展。人权与自然法则并不相同,后者是被人偶然发现,并被解释给普罗大众的,就像是爱因斯坦和牛顿为物理学所做的一样。endprint

标签: 民主 法治 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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