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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婚“合法”箭在弦上

点击:0时间:2019-12-22 16:20:01

张珺

在台湾同性婚姻合法之路上,坐牢、污名、自杀……是哪些人让痴人说梦终成真?

5月24日傍晚,台北天降小雨,“立法院”前夜搭起的临时棚前,头发花白的祁家威站在台上,六个长尾夹将两面彩虹旗钳住,覆在他瘦削的身体上。

2016年12月10日,婚姻平權音乐会上,一面大型彩虹旗覆盖全场。

他是台湾第一个公开出柜的男“同志”,一人两肩扛起的六色彩虹旗是他的标志。雨水冲刷着台上台下人们的面颊,民众的热情并不受影响,祁家威用纤弱的手臂握住铝杆,手里巨大的彩虹旗在风雨中飘摇。

那天下午4点,“司法院”发布了祁家威和台北市政府申请的“释宪”结果——据第748号“释宪判决”,“民法”关于婚姻的规定排除了同性,这与“宪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及平等权相违背,责令有关机关于两年内,完成相关“法律”的修正或制定。

判决公布的瞬间,“司法院”外集结的人群爆发欢呼,“立法院”外的支持民众落下眼泪……祁家威一跃走上发言台,拉起律师团队的手,高高扬过头顶。

台湾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浪潮在多年暗涌、一朝澎湃后,终于移走了拦在前方的最后障碍。

“发梦啦!不可能的”

按照岛内的政治光谱,59岁的祁家威属于“深蓝”一脉。虽然是台湾第一位出柜的同志,但他看起来并不“先锋”,甚至比同龄人犹显沧桑,满头白发,双腿细得撑不起长裤,胸前的衬衣口袋总塞着一本存折,别在胯上的黑色腰包里,折着一张跟了他三十多年的彩虹旗。

1986年3月7日,尚未解严的台北,28岁的祁家威第一次将彩虹旗挂起,在麦当劳点了二十杯饮料,召开了一场国际记者会公开出柜(即向他人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那时,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仍将同性恋归为“疾病”,很多国家的法律中依然有“鸡奸罪”。

那时的祁家威比现在还瘦弱,一米七八的个子只有90斤,却自认要做“手握两把宝剑的男人”:他向媒体宣布,自己一方面要争取同性婚姻平权,另一方面要致力于艾滋病的防治。

早在台北著名的建国中学念高二时,祁家威在英文课上学到了“homosexual”(同性恋)一词后,便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向相熟师生坦然相告。等到服完兵役,他想稳定下来找一份工作时,却不被社会接纳。他做过补习班辅导老师,却因同性恋身份不被欢迎;做过大楼管理员,再次因公开性取向而被开除。鉴于艾滋病在全球蔓延之势,祁家威是那个年代的台湾第一个因此被污名化的人。

此后,他的“夸张”一面更为突出,用各种“引人注目”的方式发声。在台北各大夜市、花市,祁家威套上自制的广告牌纸箱,有时扮耶稣,有时扮埃及艳后,有时只穿肉色内裤,全身挂满安全套,不惮路人好奇与厌恶的眼光,希望大家为艾滋病解囊。“以前同志议题不受关注,他必须要用惊世骇俗的手法。”祁家威的律师许秀雯称,“如果他是乖顺人格,可能很早就放弃、退出了。他必须特立独行,才可能坚持到现在。”

当时祁家威筹来的善款,都用于发放安全套或免费帮人做艾滋筛检。他当初的想法是——只要在艾滋这方面给社会留有一点贡献,高层也许不会把他立刻“做掉”。

    59岁的祁家威站在由115位艺人举牌力挺婚姻平权的“正视墙”前

在他的一份“同性婚姻平权卅年历程概况”中,一一列举的标记显示,“1986到2017年,历年来和‘政府打交道争取婚姻平权的有26个回合,13个回合都是我发起的,占了一半。”

1986年,他一个人去“立法院”陈情,争取同性婚姻权,得到的是“司法院”的“少数之变态”之斥、“行政院”出具的“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等公开回应,更很快被台湾警备总部关押,虽被控告为是艾滋病的传播者,却被抓进了政治犯的监牢。

入狱162天后,祁家威被蒋经国赦免,但他并未偃旗息鼓。1992到1994年,他向“内政部”提同性婚姻行政诉讼,被回绝;1998到2000年他转攻“司法院”,5关“司法”关卡,一路打一路输,最终提起“大法官释宪”,未被受理。当时祁家威有些绝望。

那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还处于戒严和解严的社会动荡期,“人权”、“女权”、“同志权”不仅很难被“法律”保障、被社会理解,在群体内,也被认为遥不可及。

祁家威号召同性恋众人一起争取同性婚姻平权,“发梦啦!不可能的。”众人哄笑而散。

“解缚”及思想渗透

“一路上,我看着祁家威的艰辛,被污名化,权利被剥夺……”

如今“立法院司法与法制委员会”的“立法委员”尤美女,是当年祁家威的第一位义务辩护律师,提到这位“同性恋运动老先觉”时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流下眼泪。

有人称祁家威是扛旗的“先锋”,也有人认为尤美女是平权的“战神”。与人权有关的“修法”,尤美女几乎无役不与,她有法律科班的专业度,也有社运人士的极端坚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1996年12月,妇女运动者彭婉如在夜间遇害,为此,尤美女所在的妇女新知基金会推动了“女权火照夜路大游行”。这一次的游行不仅推动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设立,也是第一次有近300名同志走上街头,喊出“妇女要夜行权,同志要日行权”的口号。那时同性恋活动几乎都是在晚上。endprint

听到“大法官”宣告认定“同婚无效”的现行“民法”规定“违宪”后,挺同团体欢欣雀跃,感动流下眼泪,相互拥抱。

正是这次游行活动让同志群体意识到,需要以自己的名义走上街头,而第一个提供这个机会的是马英九。

马英九任台北市市长时,于2003年11月1日首次引进了在美国已有30余年历史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

“那是一个象征意义的游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称,那次游行也给了同性恋“解缚”的可能。

可是,据台北市官方统计,首次骄傲大游行仅仅来了几百人,大家戴着口罩、墨镜、扮装,甚至是面具,并不愿完全曝光于众。

2004年,“性别平等教育法”在尤美女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合力推动下通过,媒体里、教材中开始正视性别议题。同志咨询热线等社会团体也开始一方面为同性恋答疑解惑、提供援助,一方面游走于各级学校,让同志义工分享生命经验故事。

但此举引起了以幸福盟为代表的一系列反对同性恋及相关议题进校园的社会团体等保守势力的反弹。幸福盟发言人曾献莹称,“小朋友就像一张白纸,你给他什么,他就会往那个方向走。”但世界精神医学会曾公开宣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能证明性倾向可以被改变,“司法院”此次的“释宪判决”也认为“性倾向属难以改变之个人特征”,亦即性倾向、性别认同与性别平等教育并无必然联系。

这些年来种种禁止性倾向歧视的“法律”,成为为同性婚姻“合法化”铺路的重要助力。廖元豪教授称,“这些法律首先宣示了有同性性倾向的人,是应有法律保护的,也同时将鄙视同志的偏好去正当化。”

逐渐地,同性恋者的婚姻也被认为是其生而为人所需要的制度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议题终于在政治和社会层面摊牌,进入短兵交锋阶段。

“院”内外“温差”大

2013年,祁家威再次尝试登记与同性结婚被拒。一路打官司一路输。

此时,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已颇受关注,除了社会团体从外围的推动之外,“立法”进程也已启动。

2006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曾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在“程序委员会”就被挡下,无法排入议程。

2012年,长期致力于同志平权运动的陈敬学与其同性伴侣阿纬,就办理结婚登记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当时为声援陈敬学,伴侣盟提出多个涉及此类问题的草案。其中,“婚姻平权草案”在尤美女任“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期间在“立法院”“一读”通过,第一次将同志婚姻议题纳入正式文书。

“立法院”外,台北市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从2003年只有几百人戴着面具参与,也发展到2013年的67000人参加,创下新纪录。但一个月之后,反同婚群体护家盟也发起反对“多元成家草案”和反同婚的游行,展开反制。紧接着,著名歌手张惠妹召开免费演唱会,“凭爱入场”,声援婚姻平权。

再过一年的游行则不仅有明星现身,更有蔡英文、苏贞昌等政界大佬在“脸书”上遥相呼应。此时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已不再是同性恋者的自娱,更转化为一个多方参与的大型派对。

然而,“院”外的“席卷之势”没能得到“立委”内部的认可。因在“立法院”内公开听证会讯答阶段“立委”全体退席,尤美女甚至一时成为“光杆”“召委”,“法案”最终流会,此后又被“归零”取消。

但在各县市地方层面,曙光则已渐次初现。

2015年5月20日,高雄开始受理同性伴侣在户政信息系统加注“伴侣关系”的标注。紧接着,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嘉义市、桃园市、彰化县、新竹县、宜兰县都宣布可在户籍处登记伴侣关系。

这种标注并无“法律效力”,不能拥有遗产继承等婚姻带来的权利,也不会显示在身份证、户口簿上,“标记之后,我的配偶栏依旧还是空的。”同样是同志的律师陈怡茹说。

在台北市,吕欣洁和陈凌是伴侣关系登记的首例。2015年11月1日,白裙,头纱,吕欣洁终于携起伴侣的手,大方地摆开流水席,请街坊邻居“共襄盛举”。

來的宾客不仅有社运同侪,还有一些非亲非故且不相识的政治人物,其中就包括派人送来喜联的台北市长柯文哲。

但是,“酒宴散去,两个人依旧是‘法律上的陌生人。”陈凌说。

在此之前,自2013年提出申请与同性结婚的诉求,经诉愿、行政诉讼、行政上诉,一路输阵后,祁家威再次向“司法院”提出“释宪”。

骨灰与“地震”

同婚“立法“进程的重大转机出现在去年10月,缘自一场惨痛的悲剧。

2016年10月16日,台湾大学外文系退休法籍教授毕安生突然在家中坠楼身亡。毕安生是台大著名教授,画家,热爱电影,曾为推广台湾电影帮侯孝贤、蔡明亮、杨德昌等知名导演的作品担任法文翻译,还在侯孝贤的电影《刺客聂隐娘》中客串西域法师“空空儿”一角。

毕安生的同性伴侣曾敬超是巩俐的前经纪人,二人相互扶持35年,许诺相伴终生。

意外袭来更疾。2015年,曾敬超癌症复发住院,陷入昏迷,无法自主呼吸,医生为他戴上了高压呼吸器。而此时毕安生只能隔门相望,看到昔日的爱人在治疗的痛苦中奄奄一息。

毕安生明白,爱人是希望一切尽早结束的,但医生认为做决定的只能是曾的哥哥姐姐,“虽然他们两个共同生活了35年,但在‘法律上依然只是陌生人。”尤美女说。

最终,曾敬超去世,遗产全部由其兄继承——即便曾敬超曾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留给毕安生,但却因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处理上无比复杂。痛失亲密爱人,又没有依靠,毕安生不愿进食,只不断喝酒、昏睡、醒来、哭泣,终日抑郁,最终坠楼自杀。endprint

他死前,只有一个愿望,便是“骨灰要与男友的混在一起,撒到海里”。

悲剧引发不少台大师生与同志群体的愤怒。“质问民进党已经‘执政,到底还要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多少次?”尤美女称,原本停滞不前的“修法”进度,至此开始加速。

就在2016年10月底,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及时代力量党团纷纷提出修改“民法亲属篇”的“婚姻平权草案”,并在11月初,“一读”通过,送入“司法与法制委员会”审查。

据当时台湾民意基金会发表的民意调查数据,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46.3%赞成,45.4%反对。该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称,共识为零,若通过,将引起“10级大地震”。

果然,11月17日一早,“立法院”前聚集了上万名白衣民众,他们手举标语牌,坚持“为下一代幸福而战”,反对同性婚姻的幸福盟、护家盟还一度冲进“立法院”,试图阻挠“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议事。这一举动,也迫使身为“召集委员”的尤美女宣布暂停推进,召开两场公开听证会。

学界挺同婚的声音被带到会上,基督教会和佛教虽然多属保守一方,但也有人员公开表示支持或赞同同婚。

在“院”内,有人希望修改“民法”,一劳永逸,也有“立委”认为应为同婚设立“专法”,对社会的伤害较小……双方争议不下,党团缺乏共识、“立委”各自为政,最终决定在“民法”中新设“同性婚姻”专章,交付朝野协商。

力挺不分“蓝绿”

“在爱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权,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去爱,追求幸福。”2015年10月底,当时还没成为“总统”的蔡英文在社交网络“脸书”的竞选广告中一字一句缓缓地说。片尾亮起由彩虹组成的光圈,像枚戒指,承诺多元婚姻样态。

那时,许多同性恋者感动不已,真心相信,只要民进党胜选,很快就能达成婚姻平权。但蔡当局的态度直至近日仍不甚明朗。

去年年底,尤美女四走台湾北中南东时的一次同志座谈中,“突然看到一群小朋友跑来,天真活泼的绕着我蹦蹦跳跳。”

与会的女同志告诉有点惊讶的她,她们到代孕合法的国家去做人工生殖,或者在台湾借精生下的。

“那些蹦蹦跳跳的孩子,你能说他们不是人吗?他们的人权要不要保障呢?”话头及此,尤美女的肩膀突然下塌,紧握的双手松开,默默抹了一下眼中的泪水。

“‘法律不修不行了。”此时的尤美女已经不再孤单。

许毓仁是本届突然“空降”的国民党“不分区立委”,曾是科技界新星。他不仅提出了自己的“同婚平权法案”,还曾与前“立法院长”、“立委”王金平“牵手挺同志”、和尤美女“牵手挺同婚”。

“这个问题不分‘蓝绿,是世代问题。”许毓仁称。国民党主席洪秀柱也支持相爱之人拥有权利。

还有前国民党青年团团长、现马英九发言人徐巧芯、前青年团总团长萧敬严、国民党“立委”、蒋家第五代蒋万安都公开表态“支持婚姻平权”。

“这条路走得辛苦,但你们并不孤单”。

“我是吴宗宪,我支持婚姻平权修‘民法!”“我是林忆莲,我支持婚姻平权修‘民法!”“大法官释宪”结果出炉前,应吕欣洁邀请,115位艺人站出来力挺婚姻平权。

不过,宣称上万人的反同婚集结数次围攻“立法院”、“总统府”,同性群体则再针锋相对发动应援,逼得法案审查日期不断后延,而“立法院”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公开表示倾向另立“专法”,即另立一个“同性伴侣法”,让同性伴侣享有近似婚姻的保障及权利……

在很多曾经“保守”的人眼中,“专法”是能接受的最优选项。很多人认为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對修“民法”和立“专法”,5月24日“司法院”的“释宪”结果,虽明确指出“民法”违宪,但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方向,仅将“修法”空间留给“立法院”。

“这是很有智慧的做法。”廖元豪称,“大法官”在揭示基本价值之后,细部的规范还是应该留待民意机关、政治部门,还有社会来拉锯、形成。

但此次“大法官”认定“民法违宪”,甚至主张更进一步,“如果‘立法院两年内没有完成‘相关法的话,那就可以直接用现在的‘民法去办理结婚。”此外,对于同性婚姻影响生育,是否会“人类灭绝”,“释宪文”认为,“宪法婚姻章”并未规定异性二人结婚须以具有生育能力为要件,因此繁衍后代显然不是婚姻不可或缺的要素。

经过多年转变,终于有大法官从“宪法”的角度做出解释,将婚姻与生育松绑。

1988年在新公园,祁家威遇到了小他9岁的“爱人同志”,交往多年,男友的父亲依然容不下他。

对他而言,婚姻平权的最后一里路不在同性婚姻“合法”的那一天,接受自家人出柜、结婚,更不是一纸“释宪文”就能决定。

祁家威当年在新公园对伙伴立下追求婚姻平权的不可能之梦,或许到了最接近开花结果之时。

他还是坚持在每一个与同性恋有关的游行中找到最高处。他不喊话,不发言,只是摇动手里的彩虹旗。

(杜紫藤荐自《看天下》)endprint

标签: 婚姻 民法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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