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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理论逻辑与实践旨趣

点击:0时间:2020-02-03 11:43:55

虞新胜

[摘 要]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不正义的基础上形成的,现实性、历史性和辩证性是其正义思想的三个特征。立足于现实,通过发展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不断使所有社会成员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特质。其正义思想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只有在现实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不断变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注重维护多数人的利益,才能最终实现。

[关键词]公平正义;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改善民生;获得感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8)01-0039-11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新时代的重要任务。可以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党和政府一直追求的目标。

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而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正义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相关论述中,马克思所反对的是西方抽象的公平正义观,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公平正义,主张从现实关系出发,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和改造各种不公平的社会条件,使社会成员能够自由全面地发展,实现共产主义公平社会。立足于经济关系分析公平正义,主张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的素质,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特质。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公平正义作为自觉追求,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可以说,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在当代的阐释,它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实践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一、现实性、历史性和辩证性: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特质

马克思并没有具体正面阐释其正义思想,其正义思想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客观存在的不正义的批判揭示出来的,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通過对资本主义正义的抽象性批判阐释正义的现实性

在西方自由主义者看来,正义不是单独的价值,而是建立在自由、平等、权利等价值基础上的。“与此一致,近代政治哲学主要围绕着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权这类善品讨论应得的正义。”[1](P28)他们认为,只要有利于个人自由、平等权利实现的社会才是正义的社会,国家的目的在于保障每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自由、权利平等,等等。但是,自由主义的自由、平等具有封闭性和虚假性,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起来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离的基础上”[2](P438)。在《德法年鉴》中,马克思指出了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局限与不足。因为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人性、自然权利、理性等都是建立于“孤立的、封闭在自身的单子里的那种人的自由”[2](P438),人们对私有财产的权利是这种自由的具体运用。对于无产阶级而言,他们只拥有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即在资格上是平等的。事实上,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由于缺乏物质基础而难以实现,主宰社会的人仍然是拥有大量资本的资本家。因此,从现实来看,自由平等的社会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形式上”的。自由主义所强调的没有自由、平等就没有正义,在现实中就是“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正义”[3](P33-35)。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异化劳动进行了深入的批判,指出私有财产一经形成,人的异化不可避免。所谓的自由、平等的说辞无法解决人的异化劳动;而只有扬弃私有财产,才能使人向自身复归,向社会的人复归。

当然,西方学者对自由、平等、理性等追求并没有中止,罗尔斯把自由主义正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假设,探讨人们对于利益分配达成的共识,即把自由、权利、机会等基本善放在优先的地位,用权利优先性来界分物质利益关系。这种正义原则共识是处于无知之幕下人们被屏蔽了自己的“价值取向”而做出的较为“客观”自由选择的结果。

实际上,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来看,政治自由与权利平等不能离开经济基础,马克思早就指出政治解放并不能带来真正的解放。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曾论证了人的政治解放并不能带来真正的人类解放。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像西方学者那样从政治权利出发来探讨正义问题,更没有从抽象的人性或社会契约出发来探讨公平问题,而是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济学研究。通过批判“国民经济学”,用生产关系来解释分配关系,用生产劳动来阐释生产关系,从而提出只有从生产关系出发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才能真正找到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秘密。而资本主义的正义理论只是建立在抽象的政治自由、权利平等的概念基础上,自由、平等诉求止步于从理论上论证,而不从社会关系中去分析,最终必然导致政治自由、权利平等的“虚幻性”结果。马克思通过对正义理论的前提进行了真正的颠覆,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不正义本质。

(二)通过对资本主义正义的永恒性批判阐释正义的历史性

西方学者对公平正义的探讨是基于私有制天然合理和持续永恒这一理论预设下进行的,他们在私有制天然合理和永恒存在的预设下阐释自己的正义观。西方学者认为,正义是合乎人性的,具有超越社会、历史的价值,具有永恒的真理性。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在于倡导正义、推行正义。“正义论的思维方式是把抽象的理念或精神看做独立的主体、真正的主体,并从理念出发来理解经验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演进,要求现实必须合乎理念的发展。”[4](P109)其逻辑思路是,以合乎人道的正义原则对社会矛盾和私有财产进行调节,避免社会不平等的加剧,从而维持所谓的“正义社会”。这种思想产生有其历史原因。为了推翻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资产阶级以“人生而平等”等抽象人性论作为推翻封建等级制度的依据,并将这种抽象的口号写入宪章。这种追求政治权利平等的口号曾激发过许多被压迫者的革命热情。在政治解放实现之后,他们仍诉诸人性和理性,通过对普遍人性的阐释,建立起一套貌似公平的制度规范,而不再深入到实质上的经济平等。endprint

马克思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这种正义思想进行了批判,即从物质生产方式出发阐释正义永恒性的错误。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寻找。”[5](P228)西方学者往往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对正义社会进行论证,殊不知人性也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只有从经济关系来分析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看清公平正义的实质。从经济关系角度来分析正义社会,就会发现公平社会是在物质财富增长、生产力不断发展和人的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公平正义社会实现的基础——物质生产方式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对公平正义的分析也离不开历史的审视。资本主义的进步性在于,它打破了等级制,打破了身份、地位的不平等障碍,实现了“人”的流动与“物”的自由组合,从而实现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也仅仅止步于此。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过程,其不正义终将被更高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

从经济关系出发来审视公平正义,人们会发现,资本主义所谓的永恒正义,实际上背后是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竞争。在资本家之间,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利润,他们竞相开发产品,改进技术,在不同生产部门进行竞争。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资本不断从利润率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高的部门,最终形成利润率的平均化。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按照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的原则,对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进行瓜分,资本实力雄厚的资本家将获得更多的利润分享机会。自由、平等权利等实质上是资本家之间瓜分剩余价值所遵循的一种原则。马克思坚持从历史的角度看正义,坚持历史的延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认为资本主义有其合理性,但资本主义作为历史发展的一个过程,必将为更高的社会形态所代替。

(三)通过对资本主义正义的形而上批判阐释正义的辩证性

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非自由主义者,都没有从矛盾的对立面来对正义的实现进行分析。西方学者认识到物质资源的贫乏是产生正义的客观条件,认为资源无限丰富就无需正义,正义只存在于资源中度匮乏的环境中[6](P34-36)。在如何解决利益冲突或分配中,西方学者提出一系列的原则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他们往往从抽象的无差别人性来选择,所以,西方学者一旦设计出正义原则,就成为神圣而不可更改的条文。

诚然,正义原则在规范人们利益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物质资源的有限性和人们诉求的多样性,人们对分工合作基础上所形成的劳动所得的主张也是多元的。因此,如何分配劳动所得自然成为正义原则规范的主要内容。为了协调这种利益矛盾,更好地实现合作共赢,在分配共同利益时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规范和規定。资本主义社会主张从权利平等和自由交换出发来界定物质利益的应得关系,规范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的分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必须看到,在合作中处于支配性地位的往往是社会中的强势利益集团,他们借助于法律、警察、监狱等国家工具来约束被统治者的利益。这些强势利益集团把自己的利益上升为国家的或主导的利益,从而导致利益分配上实际的不平等。从这个角度来看,正义原则无非是在生产中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在分配中的反映。因此,正义社会的实现是在实践中通过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运动而不断发展着的;矛盾双方力量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分配中的不平等,从而导致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在资本主义制度形成之初,资产阶级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革除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制定和完善市场竞争制度,社会财富快速增加,工人阶级的收入也明显提高。但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过渡,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方式也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转变,工人的收入份额并没有随之增加;相反,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工人还面临着失业的风险,生存压力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不公平现象越来越突出,当然,工人阶级力量的强大与积极斗争也迫使资本家逐渐改善工人的福利状况,从而增加工人的工资,相应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不公平状况。

公平正义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协调平衡的过程。任何幻想通过正义原则或理论来解决公平正义问题,都终将失败。无论资本家如何提高工人的福利、改善工人的生活,工人阶级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并没有改变,他们一直生活在资本的控制之下而不能成为自由自觉的主体。因此,对公平正义分析不能抛开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与阶级状况;从生产发展状况及阶级力量对比中探索公平正义实现的可能性,才是正确的方法。恩格斯指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7](P704-705)而最终是为了推翻不合理的所有制形式,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为真正的公平正义创造制度条件。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被消灭,生产力极大发展,社会财富极其丰富,人的素质也得到了极大提高,公平正义社会才能最终实现。

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当代阐释

如上所述,马克思反对公平正义的说教,反对从正义理念出发来探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告诉人们,真正公平正义社会只能从实践出发,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财富,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马克思正义思想集中体现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通过正义原则或正义法则来指导进行的,相反,它是通过逐步消除不公平的社会条件来实现的。由此,公平正义社会的实现是历史的、现实的且曲折的。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首要原则为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用生产关系来解释分配关系,用生产劳动解释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基本逻辑”[8](P157),方向性原则为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9](P44)。而不断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条件,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平正义的必由路径。

首先,从发展动力出发,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础。不同于西方学者诉诸正义原则,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立足于生产力的发达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社会财富丰富的条件下才能建立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逐步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正义社会。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为社会主义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但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由于生产力还不太发达、社会财富还不够丰富,社会主义还没有达到“按需分配”的条件,因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要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实践劳动,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实现准备条件。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实质和核心在于: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由于人的需求的满足也是一个不断实现的过程,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使生产者从繁重的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大大缩短了无产阶级生产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无产阶级的休闲时间,休闲时间的增多也为人的全面发展准备了充分的社会条件。时间的缺乏、收入的不足,制约着人们的自由全面发展机会。在未来社会,劳动不再是人们的生存手段,而成了人的解放手段,因此,生产劳动不再是一种负担而变成了一种快乐或享受[7](P644)。endprint

诚然,共产主义社会并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正是由于这种运动状态,使得社会生产方式不断取得进步。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已经消灭,但落后的生产力并没有被消灭,它仍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马克思说过:“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10](P210)正义作为上层建筑,也直接受到生产方式的制约。为了实现较为公平的社会,必须不断发展生产力,实现生产关系的合理化调整或变更,这才是正确的道路。

其次,从历史目的性来分析,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不是少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从一开始就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始终把占人口多数的无产阶级利益放在首位,追求无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争取无产阶级的解放。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实现了生产力的解放,但并没有让人得到自由全面的解放,而是把多数人推入了深刻的异化状态。如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者与其活动本身的异化,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的异化等。针对异化,马克思指出,只有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灭剥削,才有可能消除异化。由此,他描述了每个人都全面自由发展的美好社会:“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1](P85)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合理性在于,它能在改变对生产资料的不合理占有基础上对社会发展成果进行调控,从而使劳动成果不断满足多数人日益增长的合理需求,而不是归少数人掌控以满足他们的奢侈需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使劳动成果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分享,为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创造了条件,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基础。

同时,生产资料公有制使人们对社会发展成果享有广泛机会,除了物质资源的分享机会外,也有对政治资源的分享,从而实现当家做主人的权利,这也需要一个过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机会是片面的,它使工人在机械化劳动过程中只是发展了局部的能力,而不是全部能力,只是发展了顺从的奴性,而不是独立的人格与尊严。在资本主义社会,人虽然摆脱了等级束缚,却成为了“物”的奴隶,听从于“物”的召唤。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社会,让人们得到多种发展机会,让人回归到其本真状态,每个人都享有自由平等机会,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解放。

最后,從发展道路来分析,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并非一帆风顺的。如上所述,在阶级社会里,对立的阶级相互斗争,不断推动着社会走向相对公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阶级,不存在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人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并不是说社会主义就没有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2](P214)如今,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没有改变。由于生产力不发达,财富仍不富裕,社会上还存在不同的阶层利益,存在不同的利益冲突,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不断调整不同阶层人民的利益,而“正义或公平的观念就是处理、调节、平衡社会关系的活动的反映”[10](P77)。通过利益调整,使得社会所有成员合理的需求得到满足,社会成员都能得到自由全面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资源有限,社会财富不足,利益之争以及社会不公平现象仍大量存在。如何公平对待每个阶层的利益,这也就存在一个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要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必须结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状况来解决。因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仍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仍要不断为摆脱自然界和自身限制而寻求“自由自主”的发展。

当然,资本主义国家始终把社会主义国家视为敌人,从军事、经济到意识形态等方面敌视社会主义制度,这场斗争至今仍没有停止过,这也使得我国在实现公平正义社会的进程中面临诸多外部挑战。复杂的国际环境对国内公平正义社会的实现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

三、中国共产党对公平正义社会的不懈追求: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践演绎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其遵循的方法就是从现实出发,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逐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历程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不断地把理念落实到行动中来,从而不断接近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一)从发展动力来看,中国共产党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一主线,不断增加社会财富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13](P96)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党中央始终为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而奋斗。

公有制为社会公平奠定了制度基础。公有制实现了人们对资源占有的平等关系,排除了个人凭借对资本的占有而无偿地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能。解放初期,我党没有结合本国实际,照搬照抄苏联经验,追求“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不发达的现实条件及其后果警示人们。必须完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才能不断增加社会财富。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中国国情,认识到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采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下,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高涨,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快的增长。邓小平十分重视物质的刺激作用,在他看来,“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14](P146)。收入分配仍要坚持按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这种分配方式具有合理性,因此,劳动收入要反映人们参与社会劳动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要反映人们的才能、技能差别,从而体现“得其应得”。分配中重视劳动的贡献,有利于人们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endprint

上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与市场配套制度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发挥人们的积极性奠定了制度基础。为了进一步发挥生产要素的潜能,积极推动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党中央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针,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15](P57-58),进一步扫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进一步放开市场,加强市场监管,“让市场在所有能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13](P117),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人”与“物”的有效结合,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较快增加。

(二)从历史目的性来看,党中央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以多数人的利益为追求目标,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与资本主义公平正义的不同之处。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并不是基于生产力的发展,而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多数人推入到异化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但两极分化也随之拉大,一部分人被排挤在社会资源的分享之外。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分享到改革红利?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中小国有企业改制转型,一大批下岗工人面临着生存压力。针对中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岗企业职工的再就业和生活保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保障下岗工人的基本生活,到本世纪初,基本实现了对下岗职工和市民的社会保障全覆盖。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和社会财富的进一步增加,胡锦涛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社会保障逐渐向农村扩大,广大农民也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免费义务教育等社会福利。当前,我们更重视社会资源的共享机会,“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所有人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成果,分享改革红利。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继续“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13](P96),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13](P96),“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3](P4),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当然,公平正义社会不是短期内就能够实现的,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还需要所有社会成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準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从党中央提出“四个现代化”到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九大提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党中央在不断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放在心中,逐步地走向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三)从辩证关系来看,党中央不断克服困难,在利益调整和改革中砥砺奋进,不断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

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自身的内在矛盾以及由于这种矛盾进展而扬弃自身,达到新的统一,从而实现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运动的过程。从辩证性来看,社会主义不排除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仍存在不同的阶层,社会也存在不同的利益矛盾,我国还存在较多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这种不公平意识不断增强,更应重视公平正义建设。这些不公平有些是由个人因素造成的,有些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甚至是制度造成的。如就业机会仍然不公平,岗位并没有向所有人公平开放;由于受制于户籍制度等原因,仍有许多人并没有共享到社会资源;在分配方面,资本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过大,劳动收入在收入分配中占比仍然偏低等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国政府仍在不断调整不同阶层利益,利用税收等手段调控资本收入过高现象;利用最低工资标准等调高劳动收入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当前,习近平一再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也就是要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13](P96)。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进步,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提高,人的能力也在不断地得到充分施展,越来越多的人获得全面发展。主要表现为:首先,人们享受的各种机会越来越公平。身份、地位等先赋性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小,能力、才能的作用越来越大。其次,人们的权利越来越得到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到了较全面的保障。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覆盖面最广的社会保障系统,农民工也能分享到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资源,享受到更好、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等。再次,规则越来越公平。随着各地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所有成员逐渐实现同等对待,规则一致。最后,利益分享越来越平等。无论是提高城乡居民退休养老金,还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加强公共设施建设等等,都体现出国家让每个人都能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分享改革带来的红利的努力。正如习近平所言:“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13](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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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江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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