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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公共价值管理的视角

点击:0时间:2020-07-01 22:27:43

高红

[摘 要]在现代信息化网络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制度设计应以促进多元主体互动与协商的公共价值生产转型为导向。具体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建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输入和编辑分系统,以及公共价值测评与公共选择机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价值识别标准;二是建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论证分系统,以及公共服务分类与多元协作机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流程识别标准;三是建构基本公共服务对象权益实现和满意度分系统,以及公共服务对象权益保障与反馈机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对象识别标准;四是建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效益评估分系统,以及公共服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公示机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识别标准。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公共价值管理;清单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7)07-0043-11

201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均等化、标准化、法治化的目标加快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服务项目和标准,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等改革目标。由于实践中清单在中央和地方分别推进,造成制定清单的主体混乱,内容、程序、步骤、时限等不一致,以及权力与责任不协调等问题[1]。而且,科层化制度供给模式固化了清单制的行政逻辑,即始终以政府为中心、运动式推动公共治理改革议题,往往导致无法有效回应多元化问题的情境,极大地损害了清单的公共治理效应[2]。因此,本文拟在梳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内涵与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几种实践模式,从公共价值管理的视角探索建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其制度框架。

一、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内涵与特点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随着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增加,各地区、城乡和不同主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现象得到改善,因而,2012年后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重点逐渐由“均等化转向如何通过标准化治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益”。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規划》,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领域的国家基本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进入了“由机会均等转向结果均等”的阶段,即由静态的供给组织和服务的均等转向基于需求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动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的均等,这要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地对公众需求做出回应,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建构起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而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为表征、以服务方式创新和服务流程再造为内核的清单制度,一方面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和结果均等化目标相契合,另一方面清单制内容的公开化、信息的集成化和标准的刚性化使其更适宜于不断扩大的、以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14年9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政府要建立“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用“清单”明确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

目前,学界关于公共服务清单的理论研究成果还较少,在已有的研究中,沈瞿和认为,“清单”是从限制政府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到明确各自主体的责任及权利(权力)边界,其特点是高度透明,让全社会都能读懂。付建军认为,从知识再生产的角度看,公共治理中的“清单制”以公共利益统合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清单制一方面有助于框定政府的服务职责和标准,另一方面为公民监督政府公共服务行为提供有效途径。

从国外经验来看,英美国家在20世纪晚期开展的公共服务改革也广泛地通过“清单”的形式确定公共服务标准和目标,其特点是“清单”以公众需求为本、强调通过公众参与来有效凝聚需求,在内容设计上侧重于服务的具体化和程序化标准,并突出对服务供给过程中高效与优化的再造。可见,清单制是现代信息化社会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一种标准化治理方式,其核心任务不仅在于明确政府的权责和任务,更重要的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再造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从国内近些年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4-2016)》对我国38个主要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估情况做了汇总(见图1),图中可见,近几年,这38个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发展较为平稳,各项指标的满意度集中分布在50-67分之间。其中,2013和2014年公共住房的满意度最低;2014年公共住房和交通、文化体育、城市环境、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等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均为负增长;2015和2016年除基础教育外各项指标的满意度都有小幅回升;但截至2016年,公共住房、公共交通和基础教育等三项指标满意度仍不足60分。这表明在当前碎片化的公共服务供给状态下,多元供给主体之间并没有真正的责任者或监督者,这会逐渐降低供给主体的持续性动力,导致其偏向提供一些成本较低、回报较高的服务,而相对忽视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回应性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实现[3]。调查显示,在1175名被调查者中,被调查者及其家人接受过最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建立健康档案,占50.98%,没有接受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占22.47%[4]。

就我国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评价方式多且随意性较大;二是评价主体单一,主要由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评价或内部自评,评估过程的透明度不高;三是绩效指标的设计着重关注近期绩效考核和资金监管,缺乏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中长期绩效和项目可持续性的监测;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也没有作为今后财政预算的依据等[5]。

总之,我国目前公共参与的基本方式如投票、退出、意愿表达和政治磋商等仍然较为匮乏,对于基本公共服务何时供应、供应多少以及如何供应等问题缺乏制度化保障,导致公众的公共服务偏好极易被遮蔽[6]。随着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反思,21世纪初,国外学者相继提出整体性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网络化治理理论和公共价值管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以公民需求和问题解决为导向,简化或整合公共服务的行政链条[7](P153);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治理应坚持公共对话和公共利益导向、公民导向和服务导向[8](P28-29);网络化治理理论主张政府借助数字化平台,搭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伙伴关系[9](P5);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主张政府作为公共价值元治理的主体,应通过积极与公众互动,不断获得动态可持续的公共性。由此可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应以对公共需求信息的及时获得、识别和回应为基础,搭建以多元主体公共对话、协商和协作为核心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它是政府和公民之间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方式、权益和责任的公共契约,是现代信息化网络社会高效的公共治理工具(见图2)。因此,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清单的制定非政府单方主导,而应由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多元互动完成;二是制定清单的过程为非零和博弈的多方共赢;三是清单的内容非简单的罗列,而是基于公共需求和多元评估的公共服务信息分类管理与分级公示的全方位展示,也非静态的工作任务流程图,而是动态的服务流程整合;四是清单的目标非服务对象的覆盖率,而是服务对象权益的实现率;五是清单的资金来源非财政支出责任的简单划分,而是根据服务信息的分类分级情况制定的公式化支出标准。

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实践模式

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阐明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并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具体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与覆盖水平等五项内容。下面将具体考察我国部分省市“以公开承诺为目标” “以社区为中心”和“重视公共需求与回应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模式。

(一)以公开承诺为目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

湖南省于2014和2015年先后发布《湖南省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湘政办发〔2014〕70号)、《湖南省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湘政办发〔2015〕29号),向社会公开承诺全省70多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覆盖水平和财政支出责任,涵盖就业、教育、医疗、安全、文化、保险、住房等民生领域,主要划分为免费公共服务类、面向特定人群补助类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类等三类内容。2016年9月,江苏省第一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在无锡市梁溪区推出并启动实施,182项与民生需求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集于一“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清单详细列出了服务的办理地点、依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内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16年11月18日,《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143号)发布,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清单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等八大领域的114个基本公共服務项目,并明确了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和责任单位等。浙江省确定的10个项目标准较国家标准有所提高,如农村义务教育中对学生营养的改善“每生每年营养膳食补助100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此外,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中突出了城乡均等化原则,明确在“十三五”末全省均等化实现度将达到95%的目标。

美国学者穆尔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公民及其代表从公共管理者手中购买的是公共事业的承诺——这种承诺表现在政策之中,而对于用公共资源生产何种产品以满足公益这样的问题,“政治”是最好的答案。因而,公共部门必须灵活地适应新目标并富有创新意识,即必须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满足这些偏好的能力是其价值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有关创造价值的承诺要植根于准确的推理和实际经验,因此,通过采用适当的会计体系来衡量组织绩效和成本,通过政策分析、项目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和收益-成本分析等工具进行广泛的评估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10](P73-76)。据此考察我国“以公开承诺为目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可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服务项目分类过粗,难以实现服务的精准化;二是忽视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清单设计的“工作任务导向”难以突破;三是保障标准过于泛化,政策执行随意性大;四是财政支出主体分工缺少明确的定量化指标,支出责任模糊;五是覆盖水平忽视定性的价值目标,易导致需求与供给间结构性不均衡。总之,新的政治要求会不断出现,新的技术也会不断涌现,这些变化会改变组织需要生产的价值[10](P102),为此,公共部门的“公开承诺”必须以公共价值的可持续生产为前提和基础。

(二)以社区为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

2010年9月《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公布,包括就业、养老等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该目录是社区居民享受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菜单”,根据集成政策、集中资金、集聚资源、集合力量等原则制定,将民政、体育、卫生等市委、市政府30个部门和单位的力量“集聚”于社区,“上门”为居民提供服务,居民可以像看单点菜一样自主选择。2016年10月24日《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京政发〔2016〕47号)发布,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北京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各项指标的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约束性目标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义务教育毛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预期性目标包括: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80%、基层医生团队签约覆盖率≥50%、“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和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等。

2015年7月20日,深圳市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社区公共服务清单(试行)》,该清单由《福田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福田区增益性公共服务清单》组成,清单不仅列明了以社区为载体向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还明确了各类服务的主责部门和主要评估指标。通过《福田区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当地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了解并享有公共服务,还可以“看菜点单”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公共服务项目。而《福田区社区增益性公共服务清单》则安排了社区教育、医疗健康、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7大类增益性公共服务内容,具体细化为13中项、23小项服务需求,如文艺演出低票价惠民工程、早教知识辅导、心理健康和情绪辅导、社区免费公共无线网络、免费政务代办等。

在穆尔看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生产出更高的价值:一是增加每消耗1单位资源产出的公共活动的数量或质量;二是降低达到现有生产水平所花费的成本;三是使公共组织更好地确定和回应公民的真实需求;四是增强公共组织运作管理的公正性;五是加强持续回应公共需要和持续创新的能力[10](P278)。由此可见,以“社区为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而且多部门协作服务能极大地降低生产成本,但在对公共需求的回应性、公共管理的公正性和可持续的服务创新性上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将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合作、远程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撑;将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机制和转换认定制度;将搭建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协同共享的连续记录;将组建京津冀医疗联合体,通过整院托管、专科协作、远程诊疗、派驻专家、交流进修等方式合作等。

(三)重视公共需求和回应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

佛山市首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清单涉及121家事业单位,涵盖688项公共服务事项。佛山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有以下特点:首先,既以“公益性”为标准对事业单位服务事项做“减法”,也鼓励事业单位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主动申报新增服务事项。其次,运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论坛、、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清单的编制进展,征求意见和建议。再次,清单包括行业清单、部门清单、单位清单、清单变更情况和建言献策五个部分,并在政府网站上设置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搜索和分享等功能,打造可与群众交流互动的“交互式清单”。最后,开发“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数字台帐”模块,可在线实时提交职责任务调整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在线完成审核后系统自动更新“数字台帐”、网站“交互式清单”同步更新,初步形成了“三定方案”和“数字台帐”相结合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监管机制[11]。

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清单涉及350家事业单位,涵盖1497项公共服务事项。宁海县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有以下特点:首先,该清单按照工作步骤设置具体操作环节、绘制办事流程图,明确每个事项的名称、责任主体、来由依据、运行流程和过程的公开公示等五方面内容;推行一次性告知、现时答复、按时办结等制度,避免办事群众“来回跑”。其次,依托现有的网络资源等对清单进行公示,创建“宁海公益服务”,将服务清单加入该号,同时设置搜索、留言、反馈、分享、评价、实时交流等功能。最后,通过网络平台的云计算、大数据等功能,对事业单位年度内公共服务次数、质量、人数进行统计,为事业单位优化服务和机构编制部门优化人员编制配置等提供重要依据[12]。

重视公共需求和回应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践,力求借助网络信息公开和互动平台,增加公共服务的回应性、公正性和创新性,以達到创造公共价值的目标。根据《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政务公开九项三级指标为满分的城市数量还很少(见图3),且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存在短板,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欠缺、互动性不足,有的政府网站咨询功能设置繁琐,不利于群众申请和咨询,有的政府网站“我要咨询”栏目网页长期打不开,或者注册需要的验证码经常接收不到;三是政府网站中服务类栏目分类不清,信息存储位置较为杂乱;四是地方政府的数据开放程度较低;五是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比较狭窄,时效性有待提高;六是政府数据实际利用率较低,有统计显示,北京市网站数据的下载数量约3万次,上海市数据的下载数量约4万次,APP下载数量则更低[13](P149-151)。总之,一方面,我国地方政府的网络信息公开和互动平台整体上仍处于建设水平和利用率双低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单纯依靠网络技术革新很难保持持续的改革动力。为了巩固改革成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建构必须由技术革新与应用走向组织管理和战略价值创新,进而实现“技术革新——组织管理——战略价值”创新与时俱进的动态可持续化。

三、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公共价值管理的视角

美国学者马克·H.穆尔提出了公共价值管理的“战略三角”模型,具体包括公共价值、支持环境与运作能力三要素。公共价值是依据公共价值理念确定组织的任务或目标,这些目标是对公众集体偏好的排序,是评估公共部门的价值指标。有学者指出,公共价值存在于公众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之中,是同一或同类客体同时满足不同主体(公众、民众)需要所产生的效用和意义,具有公众性、社会层面性、大规模性、宽广性、公众参与性、非资本性和非市场性等特征 [14]。支持环境是在公共价值创建过程中多元参与主体的良性互动环境,公共部门通过与多元社会主体间持续不断的对话争取政治及法律上的支持。运作能力指组织和环境提供生产公共价值所必需的、充足的资源,以及运行机制和管理者较强的执行力等[15]。为此,公共管理者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研究政治环境,以找出其中可能影响组织运作的潜在变化;进行战略创新,这些创新将重新定位组织在政治和工作环境中的位置[10](P279)。二是研究工作环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组织是否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三是检讨本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运作,看能否发现有利于改善当前工作的新程序和新技术[10](P101-102)。波兹曼提出“公共价值失灵”模型,并列举“失效的价值表达和聚合机制、不完善垄断、利益囤积、供应者稀缺、短视、替代性思维不利于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尊严受到威胁”等七种典型表现[16]。斯托克认为,公共价值管理是网络化治理最合适的管理工具,即在建构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递送机制的基础上,公共价值的输出以政策、服务为实体,并借助多元主体间的网络伙伴关系,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满足公民的偏好与期望[17]。

根据《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对100个被评估城市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等在线办事网站的调研结果,94%的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其中,北京、广州等23个城市实现了用户登录、双向在线服务、查询和办事追踪功能;郑州、昆明等19个城市具备一些基本在线办理、查询等功能;合肥、南昌等22个城市缺乏在线查询、办理、追踪等功能;拉萨、太原等30个城市不具备在线办理功能,且表格下载和办事指南还存在不足。另有6%的行政服务中心尚未完成整合,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实现全覆盖[13](P35-36)。可见,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生产的“公共价值”主要由政府单方面主导,公共需求的价值表达和聚合机制尚不健全,极易导致自上而下的合法性授权遭遇公众认知性障碍与冷漠,而传统科层制组织的运行方式和服务能力亦不能满足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化和包容性的发展目标。事实上,公共价值建构具有情境特征,它会因所处的生态、社会和知识环境的不同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这是因为价值建构根植于社会成员对自身所处社会环境的认知,认知既构成了价值建构的认知环境,又会影响特定时期共识的达成,从而影响到价值建构的方法和路径[18],这是影响价值建构的第一个因素。影响价值建构的第二个因素是“不同主體间的互动”,即互动使主体经历一个内化的协调发展过程,以实现对其认知结构的调整或重构[19](P3-10)。因此,从公共价值管理的视角来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重要功能就是推进我国公共价值生产的转型。清单既是政府对公众的公开承诺,又有助于服务机构审视自身问题、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从而促使其运用技术、组织管理和战略创新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总之,公共价值管理视角下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生产:首先,公共价值来源于社会多元主体公共对话与协商的公共选择;其次,支持环境由自上而下的专业评估和自下而上的公共需求集聚与论证共同支撑;最后,运行能力以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创新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网络化服务平台为保障(见图4)。

国外也有类似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服务标准承诺制” “服务标准国家绩效评估”等。例如,20世纪90 年代英国推动了以向“公众承诺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和时限、违诺责任等”为具体内容的公民宪章运动,同时建立健全了外部监督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公众可通过投诉来获得补偿[20](P115-117)。1993-2000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开展了顾客服务标准的“国家绩效评估”,在此期间,联邦政府机构为570个组织和项目颁布了4000多个顾客服务标准。根据2000年的相关统计,1993年1月至2000年9月,美国政府共节省了1000多亿美元开支,80%的政府服务项目获得了顾客的肯定,30个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达到了第三方机构根据国际标准衡量的满意度[21]。此外,加拿大《政府公共服务2000》、意大利《服务宪章》、爱尔兰《优质顾客服务行动》、希腊《公民宪章》、比利时《公共部门顾客宪章》以及葡萄牙《质量宪章》等也相继颁布[22]。可见,在现代信息化、知识密集化的网络社会,公共价值的生产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以沟通便捷化、信息集成化、服务整体化、流程标准化为主要特点的“服务清单”。因此,为了提升我国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索建构适应公共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动态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以加速我国公共价值生产方式的转型。

四、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由“工作任务导向”到“公共价值导向”

在以政府为单一中心的公共价值生产过程中,传统科层制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职能划分、职责分工, 被自然而然地运用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并以社会福利的“碎片化”供给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身份的碎片化表现为不同类型的工作组织通常代表不同的福利待遇;而区域碎片化则表现为地方政府的社会福利主要提供给本地户籍人口,由于与区域社会福利供给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强相关,从而加剧了公民身份的区域分化[23]。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非对称的供需结构又导致了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以及服务质量的地域差异。根据2003—2012年间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发现,吉林省长春、吉林、辽源和白城等四市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开始下降,但基本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却不断提升;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和松原市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基本教育服务;同期吉林省社会保障整体服务水平呈下降趋势[24]。与此同时,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供给水平和标准、着力点、供给机制与模式、创新驱动效应等方面也存在区域差异[25]。因此,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制度设计应突破“政府作为唯一制定主体的工作任务导向”,坚持制度建构的“多元主体互动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的公共价值导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公共价值生产的动态可持续化。

从公共价值管理的视角来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公共价值转型”要求明确多元互动与公共选择的公共价值识别标准,“运行能力转型”要求明确网络化服务方式创新的服务流程识别标准,“支持环境转型”要求明确服务对象的权益实现与保障路径的服务对象识别标准,“公共价值生产转型”的动态可持续化要求明确服务信息的分级分类与公示的服务信息识别标准。因此,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构,首先,应以实现“公共服务价值—公共服务流程—公共服务对象—公共服务信息”的相互促进、相互强化为终极目标,具体划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价值识别标准、服务流程识别标准、服务对象识别标准和服务信息识别标准四个子目标。其次,根据制度设计目标分别建构四个分系统:一是明确基本公共需求信息的沟通主体、沟通方式、沟通原则、沟通机制和沟通结果应用等,探索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平台为基础的、多元主体间公共对话与协商的基本公共需求信息输入和编辑系统。二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制定主体、制定方法、制定过程和效果等,探索建立以公共价值创造为目标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论证系统。三是明确各类服务对象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构成、权益实现和保障渠道、权益实现的满意度等,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对象权益实现和满意度系统。四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应用等,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效益评估系统。每个系统相对独立又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制度框架。最后,各分系统之间通过四个运行机制实现制度联动效应,具体包括公共价值测评与公共选择机制、公共服务分类与多元协作机制、公共服务对象权益保障与反馈机制以及公共服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公示机制,它们共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可持续的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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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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