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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如何走出地域圈子

点击:0时间:2020-11-12 01:21:04

李重华

十年发展比经济,五十年发展比制度,一百年发展比的则是文化。重庆是一个特殊的直辖市,而且直辖的时间不长,曾被外人视为“文化沙漠”,重庆文化要走出地域圈子,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重庆文化如何走出去?如何发展壮大?如何能培育出更多的文化产业?我们得先从自己的实际问题和现状入手。

问题一:

重庆文化产业从产业到管理基本上归市文委,创意产业基本上归市经信委,旅游和体育分别归市旅游局和市体育局,这样的条块分割自然不利于产业发展壮大。

建议

一是把创意从产业到管理由市经信委划归市文委,把旅游从产业到管理整体并入市文委,把体育中与文化密切相关部分从产业到管理由市体育局划归市文委,把体育中与教育密切相关部分从事业到管理由市体育局划归市教委,改市文化委员会为市文化体育旅游委员会。

二是鉴于文化产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跨界融合势不可挡,公共文化服务也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文化安全形势严峻,可以率先在市委宣传部设立市委文化工委,加强对文化工作,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

问题二:

重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尚未成为一种大潮,只在北部新区比较明显。既没有像华强文化科技、腾讯那样的龙头企业,也没有像华侨城那样真正实现全产业链形态集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有统计显示,在全市47201个体制内宣传文化人才中,科技专业技术人才仅590人,科技技能人才仅177人,新媒体新业态人才仅1070人。

建议

一是依据《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制定《重庆市文化科技创新规划》,尽快认定一批市级“文化+科技型示范企业”。

二是引导企业务必沿着数字产业,特别是“视频全媒体产业链”这个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核心领域主方向,一方面瞄准青少年消费主体找“感觉”,既重视标准化,也重视差异化,探索“文化+电商”商业模式,另一方面以“内容为王”,通过内容产权保护延长产业链。

三是重视设计服务。在西永建立设计产业园,引导重要企业将设计环节分离,设立独立的设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继续举办中国(重庆)国际设计周和长江杯工业设计大赛,争取永久举办中国工业设计周,建立“设计之都”推进办,并与国际接轨,建立重庆设计中心,打造世界“设计之都”。

四是北部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全国首批16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之一,争取在北部新区设立以“高、新、软、优”为特色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集聚推动创新”,以“辐射形成共享”,使之成为重庆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核心区。

五是大力培养和引进像乔布斯所说的“既懂人文,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市内高校多设置有利于培养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的专业,引导培训机构以提高学员综合素质为依归,重点引进“既懂人文,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这样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问题三:

重庆地位特殊,发展任务重,中央领导也很关怀,国家有关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但是,重庆还缺乏像深圳那样的发展平台,还需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更大的支持。

建议

一是重庆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正致力于构建“立足重庆、面向全国”的文化权益性资本市场,应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把它打造成像深圳文交所那样的全国文化产权和产品登记、灾备和结算中心。

二是重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完成方案审批,设立公司运作,应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使之成为另一个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庆以至整个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重庆有两个保税区,是新丝绸之路的桥头堡,还在争取设立自贸区,也有条件争取设立第四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带动重庆以至整个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走出去”。

问题四:

重庆无论直辖之初的支柱产业,还是2013年调整的支柱产业,抑或2011年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没有文化产业。

建议

重庆市委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为主题召开一次全委会,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把文化产业确定为支柱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结合五大功能区建设,重新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策略,诸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产业重点,明确努力方向;为更新文化产业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问题五:

重庆文化产业政策,用一位权威人士的话说,主要还是沿用中央出台的针对转制文化企业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市内针对创意产业、民营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市级层面专门为文化产业“量身定做”的政策还比较少,在土地、税收、融资以及园区建设等核心政策上没有大的突破,对投资者缺少吸引力和引导作用,从2012年起,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增至3500万元,仅比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略多一点。

建议

召开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全委会,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迫切需要在梳理以往有效政策和借鉴外地最新最优惠政策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更新文化产业政策,出台《重庆文化产业振兴政策》,制定《重庆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具体做法上:

一是把重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增至3-5亿元。

二是经认定的文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以下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按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以上给予补助,符合条件文化企业出口产品给予退税优惠政策,重点文化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减免进口环节税,减轻高收入创意人才税负。

三是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企业债权和股权,支持文化企业以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直接融资,组织具有良好信誉和发展前景的中小文化企业联合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或集合票据,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文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抵贷款,并将这一业务纳入本市再担保体系给予最优惠的政策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再融资。

四是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新增用地。对收购、升级改造旧城区、旧村和旧工业区,又符合城市总规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文化创意新建项目用地纳入科研用地类别,以工业设计、建筑设计为主的项目用地纳入工业用地范围。对将总部设于重庆,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大型文化企业,以及将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设于重庆的国际大型文化企业用地予以优先支持。

五是把文化产业列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点领域。

六是支持开展跨区域合作,构建“成渝文化产业都市圈”。

此外,市政府重大投资不把文化产业项目排除在外。给予市文资公司和四大国有文化集团以“八大投”当年所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创业投资引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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