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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好学”

点击:0时间:2020-12-05 03:56:49

郭鹏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备受各方关注,也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经过我国政府以及爱心人士的不懈努力,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受限于农民工子女数量庞大、流动性强等多重因素,他们想顺利异地就学,仍旧充满艰辛。

目前我国有数千万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农民工随迁儿童。

庞大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给城市教育的承载能力带来诸多挑战,也考验着中国教育的担当与智慧。随迁子女异地就学究竟难在哪儿?应该如何破题?针对随迁子女就学难的现象,《民生周刊》记者采访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野鼎泰公司董事长王馨。

民生周刊:绝大多数农民工外出打工,都希望子女能够留在身边并接受良好教育。但是实际上,随迁子女异地就学却并非易事。据您了解,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存在哪些短板?

王馨: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无法获得良好教育主要体现在辍学现象严重、教育费用高昂、教育质量差、就地入学困难等几个方面。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因为经费或者找不到学校而推迟入学,有的甚至被迫或主动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

尽管实行了公立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但公立学校给农民工子女的学位有限,只有极少数的农民工子女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绝大多数孩子只能进入收费高昂的私立学校就读,这给农民工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导致有的家长因不堪重负,失去了让子女接受教育的积极性,从而让子女辍学。

民生周刊:也就是说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渠道还是很窄?

王馨:是的。目前,随迁子女就学主要是在公立中小学、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所办的学校、民助公立或公助私立学校及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其中,公立中小学给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位有限;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且分散,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办学的数量屈指可数;民助公立或公助私立学校由于是以营利为目,收费较高,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来说难以承受;而农民工子弟学校由于教育经费匮乏,办学条件恶劣,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学生安全和教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因此,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虽有多个渠道,但每个渠道都存在较大矛盾,导致其就地入学较困难。

民生周刊:对于已经异地就学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来说,是否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王馨:他们的情况不容乐观。由于随迁子女需要占用当地教育资源,因此会受到流入地政府的排斥。有的地方存在“拿自己的钱培养别人的孩子”的思想,就会人为地为其就地入学设置障碍,所以农民工随迁子女一般会被安排在城市中基础设施薄弱的学校或城郊的乡镇学校。

另一方面,随迁子女父母工作流动性大,给学校带来管理难度,有时会疏于管理。这些孩子由于没有学籍,成绩不计入教学考评,甚至没有机会参加学校或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活动,缺乏学习积极性。

多方面的因素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学生的学习成绩、心理、体质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民生周刊:补齐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短板,对我国当今社会发展有哪些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

王馨: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否解决好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稳定农民工,吸引农民工继续为城市服务的关键。

我国现处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历史时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离不开全社会的劳动者的拼搏努力,少年儿童作为祖国的未来,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少年儿童的教育问题,对于其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应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强调,要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受教育问题。

民生周刊:有观点认为,要从顶层设计上把好“规划关”,应把农民工子女异地就学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您觉得保障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设置应做哪些调整?

王馨: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管理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即向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教育经费预算也按照户籍学生人口数由当地区县财政下拨给学校,这样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就缺乏保障。

建议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变过度分权的现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中央统管,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强化中央的统管职能,建立多级政府共同管理机制,破除城乡分割局面,保证教育资金的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的发展。

民生周刊: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可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教育经费依然捉襟见肘。您认为在调整教育投资体制方面,政府应做哪些努力?

王馨:由于省级以上政府基本不设置义务教育学校,因此,义务教育经费从“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实质上变为主要由县和乡级政府筹措。

建议中央政府要把握好宏观调控,从中央财政中提取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经济条件落后地区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补贴,以促进义务教育区域平衡和协调发展。

流入地政府應根据当地农民工数量及其创造的财富、当地现有公办教育规模和水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需求与供给比例等参数来提取相应经费用于改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而且要设置一定的底线,从而强化流入地政府的责任。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能够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仅“有学上”,而且“上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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