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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点击:0时间:2020-12-30 05:56:35

[摘 要]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持续动力。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建设也出现了过于强调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不均衡、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完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城镇化不完全性等问题。这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有关部门没能认清城镇化的本质,只重数量和速度,忽视质量和评价。因此,当前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基于城镇化的内涵,构建一套完整和可操作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城镇化;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 F29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6)05-0054-08

[收稿日期]2015-10-10

[作者简介]邓剑伟(1986- ),男,福建南平人,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评价、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研究。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持续动力。以改革开放为起点,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经农村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等发展阶段,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显示,1978~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国家统计局最新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4.7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和发展,在促进我国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现代化建设、产业升级、优化人口布局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还处于加速阶段(城市化率在30%~70%之间),仍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胁,还存在过于强调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不均衡、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完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以及城镇化不完全性等问题。这一切的根源在于有关部门没能很好地执行国家制定的政策,没能认清城镇化的本质,只重数量和速度,忽视质量和评价;没能构建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对城镇化建设进行科学的评价。

为了克服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我国政府开始尝试调整和修正城镇化的发展方案。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上下功夫,并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化发展思路和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之一。此外,针对当前我国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和不科学的现状,国家也作出了相关的调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以上这些信号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进入城镇化建设与评价的新阶段,开始摈弃“以GDP为纲”的评价导向,更加关注城镇化的质量以及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的好处。因此,本文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政策发展和城镇化的本质为指导,从评价理论、评价原则、评价维度、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方面探讨在后GDP时代如何对城镇化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

一、城镇化和城镇化质量

研究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城镇化和城镇化质量。城镇化也被称为城市化(Urbanization),表征着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表现和发展动力,也是衡量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城镇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涵盖的内容范围十分广泛,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获得高度认可的概念。纵观现有的研究,人口学、地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对城镇化有所涉猎,并尝试从各自学科的研究视角和知识体系出发对城镇化作出界定。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城镇化:一是经济发展城镇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各行业从业人员比例转变等;二是社会发展城镇化,包括社会现代化程度提升、社会安全程度提升等;三是居民生活城镇化,包括人口身份的转变、生活方式和文化的变迁与融合、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等;四是空间发展城镇化,包括空间的布局与优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五是基建发展城镇化,主要指基础设施建设;六是环保建设城镇化,包括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

城镇化既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和趋势,也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概念。因为我国在行政区划、户籍制度方面的特殊规定,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现象的长期存在。因此,我国将城镇化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开展,具有很强的政府主导的特色。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低,错过了平稳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最佳时期,需要迎头赶上,加快城镇化建设,打破城乡隔离的局面,扩大城市的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地区的现代化水平,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下,城镇化质量这一概念开始兴起,并逐渐成为衡量城镇化水平的根本标准。

质量意指产品的优劣程度,顾名思义,可以将城镇化质量理解为城镇化建设的好坏。目前学界对城镇化质量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些学者较为简单地套用物理学万有引力公式中“质量”的概念,将城镇化质量定义为城市在城镇体系中的吸引力和网络张力(郑亚平,2006);有些学者将城镇化质量等同于城市发展质量(李林,2007;袁晓玲等,2008;何文举等,2009;王志燕等,2009);有的学者将城镇化质量定义为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叶裕民,2001);有的学者强调城市发展质量,即从城市系统的各构成要素来定义城镇化质量,包括产业、土地、人口等方面(陈鸿彬,2001;周丽萍,2011);有的学者强调城镇化的社会效益,根据动力表征、公平性、协调性和集约性等特征的要求来定义城镇化质量(牛文元,2003);还有的学者强调城镇化的效率和效益(李明秋,2011)[1]。此外,质量管理的最新理论认为,公众满意度是评价质量的最终标准,因此,可以将城镇化质量界定为城镇化建设水平与人们的需求和预期的差异程度。在本文的语境下,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的城镇化建设应该符合以下标准: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到位、布局合理、人口比例协调等。国家应该逐步建立以城镇化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显然,无论是讨论城镇化还是城镇化质量,都与评价密不可分。科学全面的评价,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文献研究表明,国内外现有的与城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和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世界银行2009年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联合国人居署2003年发布的《贫民窟的挑战——全球人类住区报告》,联合国人居署制定的“联合国人居奖”评价指标体系、城镇发展指数(CDI)和城镇指标准则(UIG),《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评估报告》《北京市农村城镇化评价体系》等[2]。此外,还有不少学者构建了地区、省域、市域、县域的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以上研究成果为构建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板。

二、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理论

城镇化建设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着各自的愿景和目标,进而形成了不同的评价重点。20 世纪50 年代,城镇化建设的口号是城市重建(Urban Reconstruction);到20 世纪60 年代,城市振兴(Urban Revitalization)成为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到20 世纪70 年代,各国开始新一轮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改革;到20 世纪80 年代,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又变成城市再开发(Urban Redevelopment);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学者们开始主张城市再生(Urban Regeneration)[3]。此后,学者们又提出了诸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等概念。在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一系列城镇化研究理论也应运而生,这些理论反过来又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了城镇化建设和城镇化评价实践。学者们将已有的城镇化研究理论主要归纳为四类:第一类是区位视角,代表性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区位论、W·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区位论、A·廖什的市场区位论和20世纪30年代科洛索夫斯基的地域生产综合体论;第二类是城乡结构转换视角,代表性理论包括“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二元结构模型以及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了的乔根森模型、托达罗模型、钱纳里与赛尔昆的就业结构转换理论和城乡人口迁移理论;第三类是非均衡发展视角,代表性理论包括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弗里德曼的中心—边缘理论、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论以及赫希曼的非均衡发展理论;第四类是协调发展视角,代表性理论包括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论、恩维的卫星城市论和沙里宁的有机疏散论等[4]。

以上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镇化的本质,更好地确定城镇化评价的维度和内容。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原有理论的范畴。特别是在越来越强调城镇化质量而弱化城镇化数量、越来越追求城镇化的社会效益而软化经济效益的后GDP时代,我们只有吸收和借鉴其他一些理论,才能更科学全面地评价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在笔者看来,以下理论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一是公共服务理论,该理论主张服务才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主张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强调公共价值。公共服务理论对于城镇化质量评价的启示在于,有关部门在评价城镇化质量的过程中应该增加公共服务和公共价值(诸如公平性、互动性)的指标,并鼓励公众参与城镇化质量评价。二是顾客满意理论,该理论主张企业生产产品和服务应该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城镇化建设涉及众多民众的根本利益,也应当以公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需要增设公众满意度指标。三是质量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质量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城镇化质量评价应该紧紧围绕质量的内涵展开。四是整体性治理理论,该理论主张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对原有区域协调理论的补充。城乡协调的城镇化建设不仅需要城市布局上的协调,还需要城乡部门之间的合作。因此,应该将城乡合作纳入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之中。

三、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原则

原则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准则。构建和运用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同样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所设计的指标体系能够较为准确和科学地评价城镇化质量。笔者在阅读相关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作者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之前,都注意到了评价原则的重要性,也都在文中论述了自己将依据哪些原则构建指标体系和对城镇化进行评价。就笔者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来看,学界常用的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导向性、层次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动态性、适用性、可及性等。

以后GDP时代为背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综合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本质和要求,笔者认为,构建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即所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尽量涵盖城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为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研究人员应该深刻理解城镇化质量的本质和内涵,并以此界定和选取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二是科学性原则,即对城镇化质量的界定和评价应当清楚、切实,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运用正确的方法。三是导向性原则,即依据特定时期的发展目标,有选择性地界定和选取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并赋予评价指标以不同的权重。评价指标体系如果能够很好地体现党和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思路,将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和监督地方政府完成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日前,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弱化GDP在城镇化建设评价中的影响。今后,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城镇化建设中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评价力度,以提升我国城镇化的质量。四是实用性原则,即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应用到实际评价过程中,并便于城镇间的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城镇化质量的差异。五是适用性原则,即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应用到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切实提升我国城镇化质量。六是经济性原则,即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避免开展劳民伤财的评价。七是动态性原则,即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和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做出适当调整。八是可及行原则,即构建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能够便于获取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和问卷数据),如果无法获取数据,再好的指标体系也只能是“一纸空谈”。

四、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维度

评价维度介于评价对象与评价指标之间,是对评价对象在内容上的分解,也是对具有相似内涵与特征的指标的聚合。合理地界定和划分评价维度,有助于在进行整体评价的同时,对评价对象进行细化和分领域的比较。国内外现有的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一般都是由若干维度构成。目前,学界主要遵从以下几种思路划分城镇化评价维度:一是从城镇化的定义出发,依据城镇化建设的内容划分评价维度,常见的维度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口转化、人口素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区域发展等。二是从城镇化建设的职责和目标出发划分评价维度,常见的维度包括集约职能、低碳绿色、协调和谐、文化发展、生活便利、管理有序、城乡统筹等。三是通过将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和竞争结合起来划分评价维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和扩大了城镇化的范围,常见的维度包括城镇适宜度、城镇化动力、城镇综合竞争力、城镇现代化、城镇辐射力等。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思路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现有的评价维度已经基本上涵盖了城镇化质量的方方面面。我们所要做的工作是进行进一步的取舍与整合,凸显城镇化的过程性(因为城镇化不仅是结果,也是一个过程)。据此,本文将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维度界定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建设维度,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城镇化建设离不开经济作保证,在后GDP时代,经济建设仍然是城镇化质量的重要维度。具体而言,经济建设又可以分解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二是社会发展维度,测量的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镇社会领域的进步。而社会发展可以分解出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三是人口转换维度,人口城镇化率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人口转换可以分解出人口转换水平、人口转换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四是基建发展维度,测量的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情况;基建发展可以分解出基建发展水平、基建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五是公共服务维度,测量的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各个领域公共服务的发展情况;公共服务可以分解为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公共服务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六是环境改善维度,测量的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镇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情况,环境改善可以分解出环境改善水平、环境改善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七是城乡协调维度,测量的是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情况;城乡协调可以分解出城乡协调水平、城乡协调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

五、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指标

上文构建了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维度,这一部分将对评价维度进行细化,构建评价指标。现有的指标体系构建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方法严格遵循某一特定理论,基于理论和评价对象的内涵与本质,构建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第二种方法通过对已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归类和统计,筛选出具有较高使用频率的指标,并结合评价指标的可行性,整合成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在笔者看来,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前者更加系统,后者更加务实。本文尝试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构建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指标。具体的方法是,基于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和本质,适应后GDP时代的评价需要,构建评价维度;在此基础上,整理和统计已有的评价指标体系,筛选出与本文构建的评价维度相对应的评价指标,并基于研究需要,进一步补充指标。

经济建设维度下设经济建设水平、经济建设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经济建设水平可以分解为人均GDP①、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社会消费品总额、进出口总额这六个指标;经济建设过程可以分解为人均GDP增加值、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增加值、人均财政收入增加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值、人均社会消费品总额增加值、进出口总额增加值这六个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经济建设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社会发展维度下设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社会发展水平可以分解为万人拥有本专科学生数、人均寿命、全年专利授权数、社会保险覆盖率、万人治安案件立案数、人均受教育年限、家用电脑普及率这七个评价指标;社会发展过程可以分解为万人拥有在校大学生数增加值、人均寿命增加值、R&D(科研与实验)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增加值、社会保险覆盖率增加值、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增加值、人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值、家用电脑普及率增加值这七个评价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社会发展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人口转换维度下设人口转换水平、人口转换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人口转换水平可以分解为人口城镇化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人口密度、外来人员社保参保率这四个指标;人口转换水平可以分解为人口城镇化率增加值、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增加值、人口密度增加值、外来人员社保参保率增加值这四个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人口转换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基建发展维度下设基建发展水平、基建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基建发展水平可以分解为人均铺装道路长度、移动电话普及率、自来水普及率、用气普及率、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用电保证率、每平方公里公厕数这七个指标;城建发展过程可以分解为人均铺装道路长度增加值、移动电话普及率增加值、自来水普及率增加值、用气普及率增加值、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增加值、用电保证率增加值、每平方公里公厕数增加值、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增加值这七个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城建发展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公共服务维度下设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公共服务发展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可以分解为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科教文卫支出占一般财政收入的比重、人均住房面积、登记失业率这六个指标;公共服务发展过程可以分解为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增加值、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增加值、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增加值、科教文卫支出占一般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值、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值、登记失业率这六个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公共服务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环境改善维度下设环境改善水平、环境改善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环境改善水平可以分解为人均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这五个指标;环境改善过程可以分解为人均绿地面积增加值、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加值、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增加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增加值、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这五个指标增加值;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环境改善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城乡协调维度下设城乡协调水平、城乡协调过程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次维度。其中,城乡协调水平可以分解为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比率、城乡劳动生产率比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这四个指标;城乡协调过程可以分解为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增加值、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比率增加值、城乡劳动生产率比率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增加值这四个指标;公众满意度由“您对所在地区城乡协调是否满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六、后GDP时代城镇化质量的评价方法

本文所指的评价方法,等同于权重设计,就是借助一定的方法运用构建的指标体系评价城镇化质量。在国内外现有的文献资料中,研究人员多采用主观赋权法、客观赋权法和综合赋权法三种方法设计指标体系权重,用于评价城镇化建设。

主观赋权法即研究人员基于其自身的认知或相关专家的意见,主观地设计评价权重。主观赋权法操作起来较为简单,并不需要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统计知识,也不需要事先获得评价指标的数据。但是,主观赋权法所得出的结果有时过于主观。常见的主观赋权法包括专家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等。其中,专家评价法即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设计。专家评价法有两种具体的操作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头脑风暴法,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将研究人员与专家集合在一起,大家自由地阐明关于权重设计的意见,最后综合有关意见确定权重;第二种形式是专家问卷法,这类似于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有助于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不同的方面进行比较,这一思路同样适用于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运用层次分析法设计权重主要包括四个步骤,即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成对比较阵、计算权向量并做一致性检验、计算组合权向量并做组合一致性检验。

客观赋权法是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将各指标值经过分析处理后得出权数的一类方法[5]。客观赋权法避免了主观因素对指标权重的影响,而是根据指标本身的特点设计权重,较主观赋权法更加规范。但是,客观赋权法需要在获取评价指标的数据之后才能进行,对数据准确性的依赖程度较高,无法体现研究人员对不同指标的重视程度;而且权重计算的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研究人员具备较高的统计知识。常见的客观赋权法包括变异系数法、多目标规划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熵值法等。其中,变异系数法(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Method)就是通过计算各评价指标的变异系数,得出指标权重的统计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当样本各指标独立性很强时,可以选择采用变异系数法[5]。多目标规划法就是在线性规划的基础上,为解决多目标决策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科学管理的数学方法。目标规划的解法主要有单纯形法和图解法,图解法一般只适用于两个决策变量的情形,单纯形法对于求解多目标规划有普遍意义[6]。主成分分析法是设法将原来众多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指标(比如有P个指标),重新组合成一组新的互相无关的综合指标来代替原来的指标。通常,数学上的处理就是将原来P个指标线性组合成新的综合指标[7]。因子分析法的基本目的就是用少数几个因子去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即将相关比较密切的几个变量归在同一类中,每一类变量就成为一个因子,以较少的几个因子反映原资料的大部分信息[8]。熵值法是指“熵”应用在系统论中的信息管理方法,熵值越大,说明系统越混乱,携带的信息越少;熵值越小,系统越有序,携带的信息越多[9]。

综合赋权法即综合采用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设计权重。综合赋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两种主要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研究者综合采用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设计权重,在这里只会得出一种指标体系权重;第二种方式是研究人员分别采用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设计权重,在这里会得出两种指标体系的权重,之后再把两种方法得到的权重进行组合,以消除偏差,得出最终的权重。常见的权重组合方法有乘法合成和线性加权两种。

在笔者看来,上述几种评价方法都适用于后GDP时代的城镇化质量评价。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和评价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质量,笔者建议采用综合赋权的方法。首先,采用主观赋权法设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口转换、基建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改善、城乡协调这七个维度的指标。为了适应当前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克服以往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弊端,在城镇化质量评价的过程中需要有所导向,需要增加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改善、城乡协调的权重。其次,采用客观赋权法设计每一个维度下设指标的权重。收集各评价指标的数据,根据评价指标数据的特点,选用常见的客观赋权法包括变异系数法、多目标规划法、主成分分析法和熵值法等客观赋权法中的一种或多种确定权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诸如公众满意度等评价指标无法通过查找或计算统计数据获得,而是一种主观评价性或判断性的指标。对此,研究者可以采用李克特量表、无量纲化等方式将指标结果转化为数据,从而满足客观赋权法的条件。

指标体系建构的完成,并不意味着城镇化质量评价的结束。比指标体系构建更为重要的是指标体系的应用,也就是城镇化质量评价实践的开展。我国以往的城镇化评价实践,往往象征性的意义大于实际性的作用,地方政府在参与评价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数字游戏”等方法蒙混过关,虚假提升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为了克服这一弊端,在构建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还需要配合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明确评价职责,即明确评价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职权,确保责任到人。二是明确评价的时限,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评价工作。三是丰富评价的主体,可以尝试设立城镇化质量评价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四是评价结果公开化,及时向社会公布城镇化质量的评价结果。五是公众参与,公众是城镇化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也是最直接的体验者,需要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到城镇化质量评价的各个阶段。六是完善奖惩措施,将城镇化质量作为官员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城镇化质量高的城镇,总结并推广其成功经验;对于城镇化质量低的城镇,责令限期整改,并接受新一轮的考核。

注释:

①本文中的人均值均采用常住人口作为统计对象,特此说明。

参考文献:

[1]郭叶波. 城镇化质量的本质内涵与评价指标体系[J]. 学习与实践,2013,(3).

[2]陈明,张云峰. 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名城,2013,(2);张春梅,张小林,吴启焰,李红波. 发达地区城镇化质量的测度及其提升对策——以江苏省为例[J]. 经济地理,2012,(7).

[3]曾志伟,汤放华,易纯,宁启蒙. 新型城镇化新型度评价研究——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例[J]. 江西社会科学,2012,(3).

[4]王千,赵俊俊. 城镇化理论的演进及新型城镇化的内涵[J].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6).

[5]毛建华. 指标赋权方法比较[J].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

[6]项目组合多目标规划问题的交互式求解法[EB/OL]. 项目管理资源,http://www.leadge.com/yctj/37838.html.

[7]张文霖. 主成分分析在满意度权重确定中的应用[J]. 市场研究,2006,(6).

[8]因子分析法[EB/OL].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354195.htm?fr=aladdin.

[9]熵值法[EB/OL]. MBA智库百科, http://wiki.mbalib.com/wiki/熵值法.

责任编辑 刘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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