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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迷局

点击:0时间:2021-02-15 23:57:34

张亚雄

民营银行发展历程

中国不是没有民营银行。民生银行在1996年成立之初,13.8亿的资本金中,85%来自非国有企业。2004年浙商银行成立时,15家股东中,13家是民营企业。

另外,大量民间资本已经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参与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招募和股权优化。有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资已经占有总股本42%的比例,城市商业银行中民资已占总股本52%,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所占比例已经超过92%。

尽管如此,曾任银监会办公厅主任、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赖小民认为,相对于资金雄厚、利润充沛的几大国有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民资所占的份额实在太小。

而这种金融资本高度集中的银行业生态,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更不利于服务于实体经济。

赖小民认为大力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已成共识。

而保育钧、郭广昌、厉以宁、周德文等官员学者在不同场合呼吁,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鼓励民资进入银行业,发展中小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十分必要。

政策之门一直敞开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对民资进入银行并无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杨凯生和马蔚华曾对记者表示,“从没有听说会对民间资本开设银行有何限制,且现在也没有限制,包括二级市场。”刘明康也说过,“有关部门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对‘以民资作为主体发起人设立民营银行进行限制”。

不仅没有限制,2012年5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细则”。业界分析,《意见》中3个细节值得注意: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

应该说法律与政策层面,对民资进入银行业已经打开了门,如何迈腿进入还给出了指导。

经济学家厉以宁曾指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股东。已有的股份制银行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新股东。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同样可以成为股东。

2.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后,民间投资者通过购入股票而成为上市银行的股东。

3.民间投资者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可以申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经金融主管机构批准后,这样的商业银行就是民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4.农村信用社转让给民间投资者。

除了上述四种方式以外,厉以宁还提出,采取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模式,商业银行作为子公司存在并开展活动,民间投资者参股于母公司,这也可以被看成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种方式。

看起来,民资进入银行并没有法律与政策层面的障碍。

障碍在哪里?

在温州金融改革拉开序幕时,民资对成立银行热情高涨,企业家们跃跃欲试。几番努力下来,新的民营银行仍是海市蜃楼般遥不可及。

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认为,问题在于民资开设银行的行政审批管制,造成事实上民资真正办银行障碍重重。

温州商人杨嘉兴曾经成功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民营金融机构—温州市鹿城城市信用社。他在听说温州金改试点批下来之后,兴奋地写好了筹备“温州农村发展银行”的可行性报告、章程、计划书,甚至20亿的筹股计划已经得到热烈响应,但却发现,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愿意接受他的申请。

杨嘉兴并非是唯一想进入银行业的民间人士,近年来温州已有中瑞财团筹办建华民营银行、多家温州商会筹办温州现代商业控股银行、温商筹办华侨银行等多个民间资本想进入银行业的案例,但至今为止无人取得成功。

温州商人的热情与政府管理部门的谨慎形成鲜明的对比。

2013年7月,金融“国十条”中关于“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表态,再一次激发杨嘉兴的银行梦。“当试验品、小白鼠都可以,敢死队也行。”68岁的杨嘉兴,将再次组织民营企业家申报民营银行。

玻璃门与天花板

商人们说,“只要给我一个银行牌照,我肯定能挣到钱。”而政府相关负责人说,“为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防止资质不良的投资者对银行业可能造成的损害,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投资者进入银行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审慎条件。”

对这种语焉不详的解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银行业的准入门槛的确比一般的企业高。高可以,但是一定要清晰和透明。

这些条件清楚吗?据称,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及《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规章中,都有具体详细的办法。

如果说政府部门在接到申办银行的民营企业申请书之后,指出有哪些不合规之处,这个说法就是成立的。但是政府没一个部门出面接受申请,这个玻璃天花板就真实存在了。

郭田勇“透明度”一词,可谓一针见血。

风险与利益共存

如果说政府过于谨慎也许有失偏颇。资本追求的是利润,投机性强,而银行更多的还要承担金融风险和社会责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直言,金融业的高额利润是吸引各路资本的原因之一。2012年三季度数据显示,沪深两市银行业上市企业资本回报率是16.59%,确实很高,但同时必须看到,资产利润率很低,只有0.99%。

吴晓灵说,“历史上,国家曾给了民营资本许多次参与金融的机会,但并没有出现很好的经营结果。从1980年代开始,特别是新兴的金融机构对民资完全开放,发起成立城市信用社没有任何身份的限制,街道企业、私人企业都可以发起设立城市信用社,后来城市信用社出了很多风险和坏账。唯独一个例外就是民生银行,但是民生银行的背景是工商联,所有的经营管理者都是由工商联推荐,最开始去的都是人民银行的副行长、大区行长,而它的股东并没有经营的实际权力。”

因此,现在专家们讨论最集中的是,如果让民资很方便地开设银行,一旦出现挤兑甚至银行破产,此时谁来为之兜底?银行承载的金融风险涉及面广,面向公众,严重时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个风险如何控制?

因此可以理解监管部门的谨慎,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今民资进入银行业大幕已经拉开,但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初期放行的民营银行数量不会太多,可能给予有限业务牌照。

由此带来几个热词: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处置和银行退出机制。

央行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认为,金融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不应该是充分竞争,而应是有限竞争,因为目前全球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彻底解决好金融机构的倒闭和退出问题。

热冲动下的冷思考

目前,阿里巴巴、苏宁、京东、腾讯、美的、格力等知名企业均有意建立民营银行。

相比曾成功开办城市信用社的温州商人杨嘉兴,这些从未涉及金融领域的企业做银行或许更令人担忧。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的话来说,“目前上市银行市盈率、市净率都在不断创新低,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民营企业难道不需要考虑一下,进入银行业以后的发展问题吗?”

业内人士分析,企业办银行,就怕是利用银行的身份只为自己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至于怎样做好金融业务反倒无所谓。这样的心态是很糟糕的。

此外,地方政府深度介入民营银行的设立,也可能带来诸多问题和风险。据媒体报道,目前多个地方政府积极争取首批民营银行试点“落地到自家”,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甚至亲自奔赴监管部门游说。某些地方政府在尚未有完善的业务定位、发展思路、风控设计、兜底机制等方案的情况下,就争先恐后地希望设立民营银行,主要是认准了“银行牌照”是稀缺资源。

监管部门的审慎态度恐怕也来自于此。

郭田勇的预计:在目前商业银行同质化严重的大背景下,定位于服务社区、小微企业、“三农”的民营银行可能是监管层认可的民营银行模式。并且,只有存款保险等配套制度出台后,民营银行的推进才会进入加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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