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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不还法院查封千余头猪,负责人却偷卖猪去买房

点击:0时间:2021-02-17 08:52:58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秀 记者 邓雯婷)因欠款近 150 万不还,南京溧水法院查封了某畜业公司名下的 1973 头猪。不料,某畜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冯某未经法院赞同,私行将大部分猪卖了去买房。近来,法院将冯某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 , 他名下的 4 套写字楼也发动拍卖程序。

△裁定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某农牧业公司为某畜业公司的饲料供货商,到 2015 年 12 月,某畜业公司欠货款已挨近 150 万元。某农牧业公司为追回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支撑,两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协议期限往后,某畜业公司未准时实行责任,某农牧业公司于 2016 年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

法院对该畜业公司以及法人代表冯某进行了线上查控,未查到可供履行的产业。法官当即向该畜业公司下达裁定书,查封了该公司一切的 1973 头生猪,一起奉告冯某,未经法院答应,不得出售上述查封的产业。

2017 年 5 月,法官发现该公司及冯某在未经法院答应的情况下将已查封的大部分生猪出售,并未将所得金钱交至法院,而是用于置办很多房产。在此期间,溧水法院曾屡次电话及传票告诉冯某,要求其到法院申报产业情况,均遭到回绝。

因冯某在未经答应的情况下处置了被查封的产业,有才能实行法律文书断定的责任而不实行,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溧水法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查封了冯某所置办的房产。

△履行人员清点核对生猪数量

冯某迫于压力总算承受法院传唤,参与合作履行。经屡次洽谈,冯某自动提出将其置办的坐落安徽省宁国市的 4 套写字楼出售还款。但因写字楼有典当借款,且当地房地产发展水平有限,单处置这些房产,耗时太长不说,关于巨额欠款而言是无济于事。法院决定将房产和该公司现有的猪同时处置。

2018 年 8 月,法院履行人员来到宁国市,他们首要对养猪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清点现有猪数量,并挑选可处置的猪,工作量巨大。天气炎热,整个养猪场邻近方圆几公里都充满着异味。

第二天上午,履行员们又去往冯某名下的 4 套写字楼,进行现场勘测,发动拍卖程序。此外,溧水法院还查封了冯某及其公司养猪场的租金收益 50 万元。通过长期的尽力,该案子的履行终究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请求人表示满意。

(法院供图 修改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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