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悖论”的道德反思
冯春芳+刘爱莲
[摘 要]“幸福悖论”,即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正成为一个现实而尖锐的世界性难题。物质的充裕是幸福生活的基础,但不是充分条件。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要活得有意义。幸福的本质在于从物质跃向精神,道德则是从物质跃向精神的动力和表征。以道德精神消解“幸福悖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充分挖掘财富的道德蕴含,确立新的财富观;第二,深刻理解幸福的精神本质,树立科学的幸福观;第三,切实筑牢社会道德根基,建立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幸福;幸福悖论;财富;道德反思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4)05-0040-04
[收稿日期]2013-11-10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1SJB880133)。
[作者简介]冯春芳(1974- ),女,江苏大丰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盐城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刘爱莲(1957-),女,江苏淮安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幸福是使人们感到满意和心情舒畅的一种良好的现实生活状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和确证。对幸福的不懈向往和追求,提供了人们行为的终极价值依据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创造了一个日益发达、丰裕的物质世界,然而一个现实而尖锐的问题也愈益困扰着他们:财富增加了,但并没有带来幸福的相应增加,这一关于幸福的悖论成为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学术研究的切入点和热点话题。一段时间以来,在工具理性思维惯性的引导下,人们更多地将研究视域锁定于国民幸福总值的构建和幸福指数的提升,试图通过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培养积极乐观的情绪来消解关于幸福的悖论。这些探讨和主张对解决“幸福悖论”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只是解决问题的部分途径,还需进一步拓展。幸福历来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对“幸福悖论”进行道德反思是幸福问题研究的重要视域。
一、“幸福悖论”:更多的财富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
“幸福悖论”,指幸福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不一致问题,也即通常所说的更多财富没有带来更大幸福。随着能源危机、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趋严峻,与生活质量相关的幸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西方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即开展了幸福指数的相关调查研究。1974年,美国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发表了著名论文——《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提出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这一论点被称为“伊斯特林悖论”,也称“幸福悖论”、“幸福—收入之谜”。国家之间的比较研究以及长期的动态研究表明,人均收入的高低同平均快乐水平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在收入达到某一点以前,快乐随收入增加而增长,但超过那一点后,这种关系却并不明显。在任何一个国家内部,人们的平均收入和平均快乐之间也没有明显的关系,包括文化特征在内的许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快乐。[1]作为社会福利衡量指标的国民生产总值没有能将一些看不见的,但又非常重要的东西纳入衡量之列:如内心的平静和幸福,而这恰恰被许多人当作生活的最终目标。
“幸福悖论”正成为一个现实而尖锐的世界性难题。20世纪后半叶以来,英、美等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人们越来越富足,但与此同时,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提升。理查德·莱亚德在分析幸福的发展趋势时指出,西方的人们在最近50年里没有越来越幸福。他们越来越有钱了,工作越来越少了,假期越来越长了,享受着越来越多的旅行,寿命也不断延长,而且健康状况也越来越好,但他们却并不是越来越幸福。就美国来说,综合社会调查项目在1970年代早期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总体而言,你对今天怎么看——你觉得很幸福,比较幸福还是不太幸福呢?”经过调查,人们认为幸福的分配在这段时间里其实并没有改变。就日本而言,尽管人均收入增长了6倍,幸福指数却没有什么变化。在欧洲,欧盟民意调查收集的相关数据显示,幸福度也没有提升。更多的抑郁、酗酒和犯罪情况,自杀比例、酒精成瘾比例的不断上升,也显示人们的幸福满意度较低。在美国35岁的人群中大概14%都经历过精神抑郁,而在1950年代只有2%的人有这些经历。除日本外,大部分国家的犯罪率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期间大概上升了5倍。[2]哈佛大学近年来“最受欢迎的人生导师”泰勒·本—沙哈尔在《幸福的方法》中也指出,1957年英国有52%的人表示自己感到非常的幸福,但到2005年只剩下36%,而在这段时间里,英国国民平均收入提高了3倍。[3](P4)
在中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幸福感的失落也作为一个社会问题逐渐凸显出来。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为中国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幸福感并未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而相应提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2005年,72.7%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另一项调查则表明,中国人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先升后降,与一路向上的经济发展曲线并不同步。[4] 2010年8月,在清华大学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上发布的一项调查研究结果显示,6.9万参与者中,90%的被调查者有孤独感,46.9%的受访者对生活满意度不太高,19.1%的人甚至表示对生活非常不满意。[5] 2011年1月,“CCTV2010经济生活大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8万余份有效问卷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或很幸福,而感到自己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达11.7%。[6]
“幸福悖论”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理论根源和切实的经验依据。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增加财富是增加幸福的主要方式。首先,财富的增加使人们有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消费的物品;其次,更多的财富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的权力,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消费或不消费某些商品,因此,更多的财富会带来更大的幸福。[7]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金钱和财富成为幸福的代名词。一般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感应该增强,特别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是很高,人们收入较少,处于贫穷阶段时,收入的增加、财富的增长无疑是人们幸福生活的重要影响因子。但是,物质丰裕并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要活得有意义和价值。幸福是快乐和意义的结合,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后,精神上的追求就显得愈益迫切。如果人们依然把物质财富的增长与积累作为生活的唯一目标,人类的精神和道德发展自然就被放逐而沦亡。有学者认为“当今社会虽然变富了,可是没有更快乐,就是因为许多人不懂得人生真谛,正在做钱的奴隶而变得痛苦。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把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锁定在物质财富的增加上,其实就是把钱当作唯一的目标,无疑起了不好的作用”[8]。“幸福悖论”并不是真正的逻辑悖论,其之所以作为悖论而引起人们的关注,恰恰体现了人类生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统一性,同时也提示我们,人类对幸福的认知仍处于启蒙阶段。
二、幸福的本质:从物质跃向精神
什么是幸福?幸福的本质是什么?尽管千百年来人们一再探讨幸福,但关于幸福是什么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说:“不同的人认为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在生病的时候,他就把健康当作幸福,在贫穷的时候,他就把财富当作幸福;有一些人由于感到自己的无知,会对那种宏大高远的理论感到惊羡。”[9](P4)康德也感慨,“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10](P366)。幸福是人的本质的全面实现,很难将其概括为单一的健康、财富或德性。对幸福是什么的探索之所以艰难,主要是因为人的主体性需要的丰富多样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其实,梭伦对幸福作过一番描述。他认为,幸福就是具有中等的外部供应,而做着高尚的事情,过着节俭的生活。[9](P228)人的生活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幸福的本质在于从物质跃向精神。
物质生活的满足是幸福的基本前提。人首先是一种肉体的自然存在,物质需要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人的基础性需要。幸福的实现离不开人的基本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如果没有了生存的基本保障,人就无法生活,更无所谓幸福。经济发展的水平决定了人的发展和解放的程度。贫穷不是幸福,而是一种痛苦,它不但使人们要承受由于物质生活条件缺乏而带来的肉体痛苦,还要承受作为社会边缘和缺乏发展和参与机会而带来的精神上的屈辱和痛苦。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1](P538)财富并不纯然是人的身外之物,而是构成人的社会规定性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证人的社会存在和能力。亚里士多德强调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但也承认“幸福也要以外在的善作为补充”,认为“赤手空拳就不可能或者难以做好事情。有许多事情都需要使用手段,通过朋友、财富以及政治权势才做得成功。”[9](P15)
精神生活的充实是幸福的根本特征。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需要在精神世界中寻找生存的意义。正是在精神生活的世界里,人类摆脱了动物的局限,获得了真正人性的存在,并彰显出人的尊严。亚当·斯密指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终日奔波劳累,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我们贪得无厌、野心勃勃、争权夺利、出人头地,这一切目的何在?难道是为了自然的需要吗?一个最普通的工人的工资就能满足这些需要。我们看到,仅仅这些工资就足以保证他一家人的吃饭穿衣,并能住上舒适的房子”,“各阶层的人都竞相攀比,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以改善自己的状况为人生的大目标好处何在呢?我们指望能从中得到的全部好处就在于,让人同情,让人自得,让人认可。”[12](P52)人不仅作为个人而存在,更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他需要得到别人的关爱、尊重和认可,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物质生活是前提,但只是生活的出发点,精神生活才是生活的目的与意义所在,是真正的人的幸福生活的表征。充实的精神生活,可以催人奋进,不断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可以涵养品格,使充足的物质生活成为提升人生境界的坚实基础。
从物质生活跃向精神生活,是提升现代人幸福生活水平的迫切需求。物质是精神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有什么样的物质就一定能产生出什么样的精神。在当今世界中,物质的丰富和发展并未给人们带来精神的提升。相反,不少人在面对空前丰富的物质世界时,惊羡之余往往不由自主地被裹挟进去,陷入低俗、奢靡、甚至沉沦。由市场主导的现代经济社会不断催生和强化着整个社会的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倾向,人们的精神需求受到压抑,思想行为日趋功利化和世俗化。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单一的发展模式使得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犯罪严重、道德下降、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易发多发更是削弱了人们提升社会生活质量的信心。消费主义的兴起和泛滥,使得本来属于人类行为的消费反而支配人类,不是人消费商品,而是商品在消费着人、奴役着人。近年来世界银行在研究贫困问题的时候,增加了一个新的贫困概念:“时间贫困”。为了多赚钱,多消费,人们不惜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工作强度,从而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更无从体验生活的丰富多彩和精神追求所带来的宁静与崇高。
三、道德精神:对“幸福悖论”的消解
幸福在本质上是从物质跃向精神的,道德则是从物质跃向精神的动力和表征。苏格拉底在《申辩篇》中说:“我只奉劝你们老年人和青年人,不要顾虑你们个人和财产,首先和重要的是关注取得精神上最大的进步。我告诉你们,钱不能给人以德性,而钱和其他公与私的好东西,却能来自德性。”[13](P58)亚里士多德也指出,“很显然财富不是我们追求的善,它只是有用的东西,并以他物为目的”[9](P6),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9](P14)。更多的财富并不必然带来更多的幸福,幸福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精神的支撑和担保。这里的道德不仅仅是一种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行为规范,更是人的一种卓越品质和生活方式,是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的统一,是人的存在的精神规定。以道德精神消解“幸福悖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充分挖掘财富的道德蕴含,确立新的财富观。贫穷是社会的苦难,追求财富既是人的本性,也是社会演进的杠杆。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人权、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使得人们的个性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觉醒,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已经成为一个客观的现实。创造财富、享用财富是人们获得幸福生活的客观基础,然而财富不仅仅是金钱、物资、房产等物质产品,更有着丰富的道德内涵。陈先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对财富观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他指出,“社会主义新财富观不单关涉物质财富,还关涉精神财富。”物质财富的消费是有限度的,超过人的社会的、生理的、心理的、合理的物质需求,往往表现为不合理的消费,这种不合理的、过度的消费不仅有害于消费者自身,而且会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资源,妨碍可持续发展;精神财富的消费则是无限的,是增殖性消费:消费越孕育出新的精神产品,智慧的碰撞越会产生新的智慧。[14]财富不仅是物的财富,更是人的财富,是作为主体的人的积极的存在,包括人的身体、智力、道德、自由个性等的发展水平。不仅如此,任何个人创造的财富都是一种社会性财富。因为财富如果称得上财富的话,必须通过一种交换与合作的系统才能显示和评定其价值,进而证明它是一种财富。人们对财富的追逐,不是单纯的物质意义上带来的满足和快乐,更是精神意义上的,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它旨在大幅度提升人类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深刻理解幸福的精神本质,树立科学的幸福观。更多财富没有带来更多幸福的思想困惑,源于人们对幸福内涵理解的偏狭。生命不仅仅意味着饮食男女,幸福在于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平衡。物质生活的满足是人们生活的起点和基本前提,但不是幸福的根本标志。幸福生活的大厦必须以充实的精神生活为支柱。精神生活的质量往往体现于社会生活中,体现于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对社会的责任与奉献之中。幸福既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又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马克思在青年时代曾写下这样的文字:“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15](P459)社会生活的复杂决定了人们追求幸福的过程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追求超越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特征。幸福不仅在于静态地享受目标理想实现之结果,更在于动态地追求目标与理想实现的过程中。赋予生活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更多地体现在一种追求的意义上,而不仅仅是结果的实现与否。实践证明,对于任何事物,人们在追求时候的兴趣总比在享用时候的兴趣更为浓厚。幸福是结果与过程的统一。
第三,切实筑牢社会道德根基,建立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人不是某种离群索居的虚幻存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物,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支持,人的社会性本质也使得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本身就是幸福的重要内容之一。万俊人在探讨“什么是幸福”时也强调,幸福评价的客观标准在于“整个社会生活状态”,“国家和社会能给我们安宁”,“以社会的方式生活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福利”。[16]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民主法制稳步推进,人们的生活得到显著改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但是,以利益、效益、人与人之间激烈竞争为导向的市场活动使得人们的主体地位在不断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冲击。一些领域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极端事件,动摇着人们对于社会的道德信心。贫富差距的扩大、腐败的泛滥、重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频发,更使得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焦虑不安的情绪和浮躁的氛围。道德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经验与智慧结晶,是社会和谐安宁的道义基础和精神纽带。人们只有有了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才能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的诸多矛盾与冲突。如果一个社会缺乏道德精神,直接后果是破坏社会秩序的公正、和谐与安宁,间接后果则是降低社会作为促进个人福利的工具的有效性,最终阻碍个人幸福的实现。正因为如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文化自觉自信自强、构筑人民精神家园,成为时代的强音。
当一个匮乏的社会逐渐迈入丰裕社会,崇尚物质主义的现象不可避免。要避免这种趋势的过分发展,必须普遍提升精神生活质量,这方面的进展远比提高物质水平难。我们强调更多的财富并不带来更多的幸福,呼吁以道德精神消解“幸福悖论”,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因素在国民幸福中依然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淦家辉,王玲玲.从GDP到GNH——伦理学视野下人类发展考量的跃升[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4).
[2]理查德·莱亚德.幸福是什么?我们是否越来越幸福?[J].经济与社会体制比较,2007,(4).
[3]泰勒·本—沙哈尔.幸福的方法[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4]赵光瑞.经济发展与幸福指数不同步值得警惕[J].新华文摘,2006,(11).
[5]调查显示中国人幸福感仍在下降 没有10年前快乐[N].光明日报,2010-10-18.
[6]胡大源.幸福在哪里?——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发现的中国幸福观[J].中国经济周刊,2011,(2).
[7]奚元恺,张国华,张岩.从经济学到幸福学[J].上海管理科学,2003,(3).
[8]茅于轼.财富增长了 人们为何不快乐[J].金融经济,2003,(11).
[9]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0]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3]梯利.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4]丰子义.关于财富的尺度问题[J].哲学研究,2005,(6).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万俊人.什么是幸福[J].道德与文明,2011,(3).
责任编辑 郑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