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富强”的辩证内涵及实现途径

点击:0时间:2021-04-07 07:52:16

孙元

“富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被列在了首位,体现出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基础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富强的两个基本内涵——国富与民强有着高度统一的内在联系,厘清“富”与“强”之间的辩证内涵,探明其中要义,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启示。

“国富”与“民强”是高度统一的价值追求

一方面,“国富民强”分别对应着国家层面与个人层面两个不同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又要求这两个层面在“富”和“强”,即高度发达、高度富裕的层次上形成统一,而这种统一是“富强”的主要要求。

只“国富”不“民强”,不是“富强”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实力得到了极大提升,但是国富不等同于民强,增加国家财富总量不是“富强”价值的唯一追求,它应该包括全社会与社会全体人民普遍利益的实现。“国富”不“民强”是一种畸形的、不科学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是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在这种形态下,国家、政府掌握了大部分社会财富,社会缺少足够的生产资料,生产不振,经济萎靡,难以得到健康发展;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将极度依赖行政体系,市场缺乏活力,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大大降低。当国家掌握了大量财富时,虽然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但经济运行的风险也随之加大,政府在经济运行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宏观调控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国富”不“民强”容易导致两极分化,尤其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监督的环境中,社会资产很容易被侵吞,形成利益集团。一方面,利益集团利用手中掌控的资源继续扩大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也并非真正的“国富”,社会资源并不能投入到社会物尽其用。两极分化不符合共同富裕的目标,也是发展中必须避免的问题。“国富”不“民强”还容易导致社会心理失衡,产生社会矛盾。政府掌握社会财富的过程是通过手中的公权将资源从人民群众手中转移到自身手中,这个转移的过程极易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产生社会矛盾。同时,财富转移导致的分配不均、社会两极分化等现象将会加深社会不公心理,加剧社会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富强的真正实现。

要“民强”不要“国富”,不是“富强”的体现。改革开放就是要打破原来僵化的体制,解放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对于国富和民强关系的思考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对“民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民富”并不等于“国强”。仅有“民富”,没有“国强”,也不是“富强”的科学体现,“国富”是“民强”的必要保证。人民的富裕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就需要国家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持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只有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否则,仅是“民富”,而国家没有足够的力量稳定社会,创造适合发展的环境,一旦社会处于动荡,这种“民富”是得不到保障的。“国富”是“民强”的重要支撑。国家作为国民的利益共同体,“国富”也能极大地反哺“民强”。在我国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促进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这是从经济上直接支撑“民强”。“国富”是“民强”的必然选择。随着人民富裕程度的提升,也必然会要求一个强大的国际形象出现。当前,我国周边的国际局势依然严峻,给国内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任务依然紧迫,这必然要求“国富”。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国富也是实现和平崛起的重要支撑。建立强大的国防与科技体系恰恰是“国富”、实行大国战略的主要表现,虽然我们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但并不意味着只需“民强”,而减少对科学技术、国防建设的投入,“民强”更需要“国富”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保障。

既要“国富”,也要“民强”。既要“国富”也要“民强”是基于历史的选择。近代以来,中国国门被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政府腐败无能,人民流离失所,“富强”的目标更是无法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摆脱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通过改革开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要“国富”也要“民强”,是对于时代的科学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目前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社会生产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矛盾仍然是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建设仍不完全,存在不少问题。只有“国富”,才能解决工业化任务、城乡发展不平衡、科技文化教育水平不发达、政治建设亟待加强等国家层面上的社会发展问题。只有“民强”,使人民幸福,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才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国富”和“民强”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实践中,我们必须促进两者间的良性作用。“国富”可以为“民强”提供坚强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国家、政府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制度、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完善社会分配制度与保障体系,处理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与质量,进一步加速“民强”。社会富裕不仅在经济上能为国家提供财源,促进国家建设,而且社会全体成员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社会凝聚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激发社会成员的热情建设国家。“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民强”也能够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改进。国富民强从来都不是割裂的关系,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联系性,共同发展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的要求。

“富强”需要社会所有成员组织共同努力

“富强”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社会所有成员、组织共同努力。解放生产力,大力促进物质和精神财富的生产,才能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也具有重要意义。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其目的就是要摆脱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为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发展是中国解决诸多问题的关键所在,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规律,既不保守无所作为,又不冒进急于求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是实现“富强”的最根本要求。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发展成果的分配问题也逐渐为全社会所重视。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不仅是“富强”,更重要的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意味着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是社会所有成员整体的富裕,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只有真正实现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强大。共同富裕并不是要求一种平均主义的共同富,不是同时富、同等富,只有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激发整个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国家在分配制度的改革上,也应注意做到初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避免两极分化,建立各级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共同富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富强”的价值理念。

改善民生,解决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变革的阶段,各种社会问题频发,住房、交通、教育、就业、环境等方面的矛盾不断出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法。改进民生必须抓住重点环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抓好就业,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进民生的过程,就是让改革开放的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过程。保证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人们拥有愉悦的精神状态,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促进民生,既是实现“民强”的重要途径,也能为“国富”提供巩固的内部环境。

全面提升国防、外交实力,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在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30多年时间里,国际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今,我国周边局势错综复杂,如果没有国防、外交的支撑和保障,为国内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外部环境,国富民强很难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建设工程、科研项目,虽然短期内投资多、收效慢,但是从长远看,对于国家国际地位的提升、对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要有战略眼光和历史耐心。强大的国防力量和有作为的外交事业,不仅能够创造和平发展的外部环境,也是富强的突出表现。

“富强”的内涵是国富民强,其要求在国家与人民两个层面上都达到一定的发达程度,“国富民强”和“民富国强”在“富强”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有同时实现国富民强,才是社会整体繁荣的真实表现,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要求。如今,人民层面的富强成为发展的重点,努力实现和保证改革开放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要求。厘清“富强”的内涵,是践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环节,只有在富强的基础上,同时实现民主、文明、和谐,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戴群英

标签: 富强 国富 社会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