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吕建伟 何胜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改革开放35年来召开的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如果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中国“富起来”,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是全面深化改革,使中国“强起来”。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大兴安岭林区,全旗林地面积4.7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79.22%,有着丰富的动植物等珍稀物种资源,森林、草场、湿地等构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天然氧吧”和“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鄂伦春自治旗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凝心聚力建设好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鄂伦春,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一、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建设富裕鄂伦春。旗委、旗政府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呼伦贝尔市发展战略,围绕以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鄂伦春”为主题,深入实施“生态立旗、旅游活旗、工业强旗、农牧业产业化富旗、民族历史文化名旗、人才兴旗”六大战略,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县域经济,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以“调”优化种养植结构,采取地企联动、示范引导、责任量化、奖补结合、技术支持等措施,扩大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出台减免玉米种植户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机具补贴等优惠政策。以“退”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低产田改造、节水增粮、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以“转”带动规模化经营,推行将土地交给农垦、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代耕的集约化经营模式。二是培育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推进200万吨玉米初加工和蒙佳集团大豆深加工项目,扶持诺敏绿业、原生态制品、北方药业等林下产品加工企业做优品牌,做大规模。三是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转换,做好10万吨粗铜冶炼和9个有色金属矿山采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采选项目,开发水泥砖、预制件、轻建材等产品,拉长水泥建材产业链。四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推进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二期工程和鄂伦春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加强地企合作共建,完善布苏里、达尔滨湖、相思谷、兴安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兴安杜鹃节、鄂伦春族篝火节等旅游节庆活动的影响力。
二、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文明鄂伦春。提升城镇规划与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城镇建设,全面开展10个乡镇的城镇规划修编工作,与森工、农垦等驻旗企业的建设规划相衔接,共同打造功能互补、地域和民族特色突出的魅力城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阿里河、大杨树集中供热和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阿里河镇龙华路油路续建工程;加快等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通航,缓解了交通制约瓶颈;加大中小河流域治理投入力度,完成部分乡镇的防汛工程、阿里河水源地保护工程、甘河镇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推进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筹推进”的原则,以3个自治区新农村新猎区示范村建设为龙头,科学布局,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编制示范村发展规划,加强农猎村水、电、路、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各行政村产业发展,实施新猎区发展规划,设立了“猎民生产发展基金”,扶持猎民发展食用菌、特色养殖、民俗旅游、民族工艺品等生产项目。投入资金2227万元,实施了古里、诺敏、木奎、希日特奇4个猎民村的集中供热、自来水、改厕和村路改造、绿化、亮化等民生项目。营造了生产发展、环境整洁、生活舒适、乡风文明的宜居环境。
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机关,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深入实施民族历史文化名旗战略。
三、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秀美鄂伦春。生态优势是鄂伦春自治旗最大的比较优势,在处理保护生态与谋求发展的问题上,我们选择了走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之路。在发展生态农业上,以建设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为契机,调优结构,培育特色,科学推进农业生产的生态化;严格绿色产品操作规程,争取大兴安岭、鄂伦春地理标识注册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提高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坚持山水林并重,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林业建设。在发展生态工业上,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开发矿产资源;做大做强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实现林业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争取诺敏河流域水电开发项目早日实施,加快推进资源开发转换。在发展生态旅游上,充分挖掘森林生态、鲜卑历史、鄂伦春民俗三大资源潜力,合理配置景区环境承载量,科学开发以回归自然、感悟历史、体验少数民族风情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产业。在生态工程建设上,实施以煤代木、重点公益林和粮食主产区生态建设项目,协调森工企业对地处偏远的林场实行生态和扶贫移民,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实现生态修复。为强化对生态旗建设工作的领导,我们将生态旗建设工作纳入旗委、旗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成立了以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态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各类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实施。编制《鄂伦春自治旗生态旗建设规划》。
积极健全生态法律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鄂伦春自治旗相继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八项地方法规。同时,建立了生态项目群众监管举报奖惩制度。目前,全旗列入保护范围的面积为5685.79平方公里;建成国家、自治区、旗级自然保护区7个;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验收;被授予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有5个乡镇分别获得了国家、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四、提高社会保障和治理水平,建设和谐鄂伦春。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根本宗旨,努力推进全旗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全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分别达100%和97.8%;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值控制在3.9%;继续加大危草房、棚户区改造力度,全旗共建成廉租住房2482套、公共租赁住房110套;大力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教育现代化水平;丰富民族文化载体,启动嘎仙洞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积极申报斗熊舞、民歌传承人、剪纸之乡纳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民族歌舞剧《勇敢的鄂伦春》交流演出;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6%,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8.6%;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全旗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实施区域连片扶贫开发,实现1.1万人减贫目标。统筹抓好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27个。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地、林、铁、农”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打好“社会治安管理、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消除”三个攻坚战,实施好“平安鄂伦春建设、法治鄂伦春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三项工程,依法惩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邪教活动。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机制,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鄂伦春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系鄂伦春自治旗委书记、鄂伦春自治旗政府旗长)
(本栏编辑/孙东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