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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至每月 5000 元拟本年 10 月起试行

点击:0时间:2021-04-16 23:03:11

新华社北京 8 月 27 日电 ( 记者韩洁、郁琼源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草案提请 27 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议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方针拟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先行施行。

" 一次修法,两步到位 "。此次个税法大修,一方面要考虑给税务机关、扣缴责任人和纳税人施行新税制预留必定准备时间,一起又考虑尽早开释减税盈利。

依据决议草案,决议拟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拟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先将薪酬、薪水所得根本减除费用规范进步至 5000 元 / 月,并适用新的归纳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运营所得税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之所以提出分两步施行,就是等待尽量让老百姓尽早享受到变革盈利。

标签: 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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