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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打假人的灰色江湖

点击:0时间:2021-06-16 21:27:39

杨超+陈靖

网络平台的打假就是简单的“四部曲”:找低价的单,确定目标;套卖家的话;下单;申请仅退款。

吃的零食,穿的新衣,玩的玩具……统统不花钱,还能靠不花钱的东西赚钱,什么工作这么爽?

听着天方夜谭一般的生活,偏偏就成了某些人的日常工作,他们是一群聚集在灰色地带的“网络打假人”。

两三年前,法律法规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对商家的惩罚性赔偿增加。加上电商平台的兴起,打假人寻找打假对象、打假取证等操作流程都更加方便,网络打假人的数量迅速增加,并在网络上形成了打假与反打假攻防对立却又互相卧底的灰色江湖。

数百打假群分享“打假教程”

2017年2月,网友“浪人”第一次接触到打假。那天他和平常一样登录手机QQ,出于好奇心点开一个QQ群链接,突然发现了打假QQ群的存在。进群后,“浪人”发现,所谓打假就是“买东西不要钱,还能索要赔偿,而且合法”。于是,“浪人”搜索加入了更多类似的QQ群,准备成为一名打假人。

刚开始的几天,他只要有空就会点开QQ群,看前辈们聊天,看群文件中的资料,这些群里都会分享“打假教程”。很快,“浪人”将观察付诸实践,“大不了就退款退货,也亏不了”。

抱着这样的心理,“浪人”在某网络平台买了一件短袖,然后以假冒品牌为由,申请了仅退款。卖家同意了,“比想象中容易”,他白赚了一件短袖穿,第一次打假的顺利让他对自己更有信心。之后打假的时候,“浪人”会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买。“虽然打假不能让我发家致富,但至少能让我不用为衣服啥的烦恼”。

现在,“浪人”不用为自己的穿衣问题烦恼了,他朝着创收的目标努力。他花费最多的一次打假,目标是魔音耳机,650元一个,“浪人”一口气买了八个。吃货打假成功后,他转手把这些耳机都卖了出去。

颇有心得的“浪人”成了群主,在一个刚刚建立的500人打假QQ群里,他迅速上传了109个文件,有“打假流程入门”等为小白扫盲的资料,有供打假人参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对照表,也有实用的举报函、控告信、和解函等打假必备文书。

据“浪人”总结,网络平台的打假就是简单的“四部曲”:找低价的单,确定目标;套卖家的话;下单;申请仅退款。最难的是套话,卖家承认了自己的商品是假冒、仿造的产品,后面的流程便是水到渠成了。

这种留货退款的打假方式在行业内叫“吃货”,实际上利用了卖家的赔大不如赔小的心理。

仅在QQ平台以“打假”为关键字搜索,能找到179个类似的QQ群。打假人们自称“协会”、“总部”、“职业”、“精英”,还有为特定品类,如食品药品、手表建立的群,成行成市。

小团体打假被称作“开车”,服装打假叫“服装车”,食品打假叫“食品车”。面对单价高的产品或者购买量大的打假项目,打假人就在群里“开车”,招募合伙人。不时有小白喊话,表示希望能够“上车”,跟着老手捞一把。

商家与打假人的猫鼠游戏

混杂在打假群中还有一些是“反打假群”,反打假群是由卖家或者律师建立的群,同样也是一种行业交流。小商家们抱团,通过信息共享反打假。

网名为“落幕”的商家卖了39元的商品,现在被打假人起诉,店不得不暂时关停。“落幕”在群里说道:“他和我私了,赔一千就算了,我没理他,我要跟他打官司打到底!”

官司该怎么打?群文件“被职业打假敲诈—打假工商流程”就有指导。如果金额较少,商家可以选择不协调,并走司法程序进行起诉;因为金额少,打假人最终放弃的几率大。

另外一种情况涉及的金额较大,解决方法也不一样,但核心思想都是一个字:拖。

打假人在“上车”时,往往先买几件。涉及金额不大时向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往往愿意接受调解。职业打假人第二次购买就是大金额的订单了。如果商家不答应第二次的赔偿,打假人就会以第一次赔偿作为证据。因为商家曾经承认了错误,第二次也只能吃哑巴亏了。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接下来工商也有很大几率通知我们的虚假宣传或者什么违规,所以工商这边也会处罚,通常是1万、2万、3万、5万,也有10万的”。

惹上了这样的“麻烦”后,商家的对策往往是藏起来、拖时间。“工商如果找不到商家,他们就会自己结案”、“如果找到商家,就说临时有事,有事要出国,去外地等等”。

现在的商家在回答买家的问题时越来越谨慎。不管你是真消费者,还是真打假人,商家面对敏感问题,一律回复一个纯洁的微笑。

在反打假群里得遵守保密原则,直接发店铺链接,或者暴露店铺的名字是大忌。因为在这些反打假QQ群里常常埋伏了打假人,太过张扬会吸引打假人的注意。

同样,打假群里也埋伏着商家,反打假群的鱼总调侃说:“商家群一群打假的,打假群一群商家观望的。”

在这个打假和反打假的消息集中地,买家和卖家隐藏在一个无害的ID后面,寻找着自己需要的信息。知己知彼,方能见招拆招。

职业打假将失去法律法规支持

商家小心翼翼,严防死守;职业打假人则穿梭在各大商场,流连于购物网站,瞪大了眼睛寻找不符规格的产品,期待能做一个大单。

2015年12月2号到8号,职业打假人徐大江在广州的天河商场锁定了目标—— 一款意大利香草香料。徐大江发现,这瓶香料里添加的“独活草”不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打,于是,他在7日内分两次购入388瓶香料,总计18063.22元。

2016年4月15日,徐大江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河商场退还货款18063.22,还要求生产香料的厂家福克斯食品有限公司赔偿180632.2元。

按照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流程,徐大江提起诉讼前的4个月必定经历了长时间协商和调解,走向法院,宣告着多方的调解失败。

法院最终判定徐大江购买香料的目的并非正常生活使用,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行为,驳回了徐大江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依据是2016年8月新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面写到:“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事实上,什么是“以营利为目的”,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曹晶晶表示,“第一,有的法院认为,不是生产经营者,就应该属于消费者。第二,法院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認定非常严格,法官常常知道原告是职业打假人,但因证据不足还是判他胜诉。”

“总的来讲,目前对职业打假人的判决各地不一,但判决职业打假人败诉的案子越来越多”。

标签: 假人 商家 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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