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过日子”的燃气董事长
林达
嗅觉灵敏的金建平察觉到“风声”不对,感到自己的犯罪行径可能会败露, 于是做了“最坏打算”:出逃境外。他在准备好移民材料、伺机出逃的同时,为应付调查,还特地留了“后手”:召集与其关系密切的私营老板,订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他把名下的一处可能会“暴露”的房产过户给了自己的亲戚。2013年8月30日,一切准备就绪,金建平计划以公务名义到香港出差再中转去国外,然后“一去不返”。但相关部门早已对其采取布控措施。在机场办理出境过关手续时,边检人员当场扣押了金建平的护照证件,并要求其等待检查。狡猾的金建平感觉不妙,当即扭头跑出机场,甩开边检人员,一头钻进出租车仓皇逃离。慌乱之中,金建平逃离时连行李落下都没发觉。正是在被他“遗忘”的行李中,办案人员发现了他准备移民的相关材料和一些细软。
勾结私营老板签订虚假合同,“倒出”公款后买房、理财, 向谋利人索要、收受贿赂,被审计出问题后仓皇出逃……天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因为涉嫌严重的腐败问题,2014年12月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终结。金建平贪污公款39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但同时,由于他将所得赃款的大部分用于购置房产和理财,升值幅度不小,赃款得以被全部追回,间接减轻了国家的“账面”损失。金建平也因此被称为“过日子型贪官”……
2016年8月10日,天津市高院二审判处被告人金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遭审计风波仓皇出逃
1959年出生的金建平,案发时54岁,身兼多职: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天津TL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下简称TL公司)董事会主席。
金建平腐败问题的暴露,源于审计。早在2013年6月,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天津市大型国企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天津燃气集团的财务状况作了一些延伸审计后发现,承包燃气集团发包工程的某乙方公司,将一笔230万元的“不明资金”流向了金建平亲人的个人账户。审计人员把金建平相关问题向国务院领导作了汇报,国务院把相关《审计要情》转给中纪委,中纪委要求天津市纪委对此进行调查。
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逃离了机场,金建平惶惶不可终日。他不敢留在天津,一路逃窜到了河北省香河县,并用别人名义租了一间房,准备先“避避风头”。金建平的出逃引起了侦查机关的高度重视。抓捕行动迅速展开。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很快掌握了金建平的行踪,赶赴香河。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出租房内并没有发现金建平,只发现了一些没有使用过的油盐酱醋。种种迹象表明,金建平就在附近。抓捕组决定,一面继续加大追踪力度,另一面派人在出租房外蹲守。9月3日,办案民警终于将一名化妆成“戴着破帽子,蹬着三轮车的老汉”的金建平抓获,三轮车里的两个旅行包内,还放着150万元现金……
“能人”心理失衡滑向犯罪
专案组披露,金建平的朋友圈非富即贵,一些私营老板挥金如土,生活奢华;个别大型国企高管收入畸高,这些都让“一身清贫”的金建平十分羡慕。金建平的“落马”,在天津市燃气集团上下引起了巨大震动。很多人替他感到惋惜,不明白这位“集团的元老和功臣”何以走到了这步田地?
金建平曾有过辉煌的履历。1983年大学毕业后,他来到燃气集团,一干就是30年。从煤气厂技术员干起,一步步成为最年轻的车间主任、最年轻的领导班子成员,42岁时被任命为天津燃气集团总经理,成为天津整个城建系统最年轻的局级领导之一。金建平也确实踏实肯干。他曾在夏天穿着厚厚的石棉服,钻进60度高温的车间工作;为了处理生产事故,几天几夜不合眼。担任总经理之后,他率领燃气集团完成“香港上市、35万户气源转换、兴建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几件大事,集团资产从十几个亿发展到几百亿,金建平也获得了天津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
然而,功成名就的金建平心态却发生了变化。他自觉为工作付出太多,功劳太大,得到的却太少。“担任燃气集团总经理后,他的朋友圈非富即贵,给他强烈刺激。”纪委人员说。他自问,论能力、论成绩哪一项比别人差了?燃气工作对安全生产要求高,自己长期失眠,每天为安全生产担惊受怕,拿什么来弥补?那些比自己差的人都坐拥万贯家财,他深感不平。
2005年初,在首届中国企业职业经理人“魅力奖”活动中,金建平被评为“中国企业最具敬业力职业经理人”。此后曾一度传闻,金建平可能会“更进一步”,调任天津市某区、县任职主要领导,但最终却没有下文,金建平的心理更加失衡,他内心的私欲也不断膨胀。
从此,金建平的作风变得霸道,权力欲极强,他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他不点头,啥事都办不成。再加上确实做出了成绩,因而在员工中威信高。没有人敢质疑他,更别提监督。
2005年7月,金建平看上了天津市南开区天越园一套商品房,但又不想“自掏腰包”,一番琢磨后,他想到了天津市西青区某劳动服务队的陈经理。金建平向陈经理提供了一份燃气集团“空白合同”,并提出以燃气集团的名义与劳动服务队签一份某工程拆除的虚假合同,工程造价260万。陈长期从金手里“讨活”,承揽燃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工程,不敢得罪金建平,遂答应配合。
在金建平安排下,燃气集团与劳动服务队签订了合同,并于2005年8月2日将260万元以工程款名义支付给劳动服务队。260万元进劳动服务队账户“待”了两个月后,金建平要求陈经理开具两张劳动服务队的空白支票。拿着空白支票,金建平以其子的名义购买了南开区天越园一套房屋,用支票支付房款260万余元,这是金建平第一次“出手”。
把国企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金建平案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伙同一些私营老板,利用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贪污公款。”参与办案的天津市纪委干部说,他贪污金额最大的一笔达2000多万元,最小的一笔就是第一次贪污的260万元。自贪污第一笔公款后,一直没有人发觉,这让金建平颇为得意,自以为犯罪手法高明,随后一发不可收拾,胃口也愈来愈大。
作为天津市重点扶持的大型国企,燃气集团员工人数过万,资产过百亿,长期享有政府的资金和政策倾斜支持,是民营企业求之不得的“合作伙伴”。因而,“傍上了金建平就傍上了‘摇钱树”,业内人士比喻说。
金建平对房产“情有独钟”。2007年,他又看上了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一套别墅和津南区一处花园洋房。这次,他想到了民营企业主杜某。在南开大学攻读EMBA研究生期间,金建平与杜某相识。之后,打着“同学”的名义,杜某希望能够承揽燃气集团下属城建学院教学主楼等系列工程,并约定给予“好处”。在金建平的帮助下,杜某挂靠的建筑公司如愿中标。杜某为金建平看中的紫金山小别墅支付了定金5万元,税款10万余元,首付款102万元,共计人民币117万余元。
杜某的钱给得不是很“爽快”,仅为金建平支付了首付,余下还有数百万的房款没有着落,这让金建平很“上火”,他只好又打起了公款的主意。燃气集团下属第二分公司有个“多种经营办公室”,金建平指示多种经营办主任开具了两张空白支票交给自己。作为上级领导,金建平无须交代支票用途,而多种经营办主任也不敢过问。金建平使用两张支票分别支付了紫金山路别墅款159万元和津南区花园洋房款184万元。钱是付给了开发商,金建平开始思索怎么平账。
为了掩盖挪用行为,金建平先用燃气集团的公款归还了多种经营办385万余元,补完西墙后,东墙又出现了“窟窿”,隔一段时间后,金建平又要求多种经营办归还燃气集团385万元。被金建平用于购房的385万元公款,无论在多种经营办和燃气集团之间如何来回倒腾,总会有一方留下“窟窿”,无法平账。如何填补这个“窟窿”,成了金建平一个心病。正发愁之际,一个蹊跷的事故请示报告,让金建平的眼睛为之一亮。2004年,河东区某小区曾发生了燃气管道爆炸事故,金建平和河东区政府领导几经协调,最终由区政府出面进行了赔偿。事故已过去了几年,但金建平仍授意下属公司起草相关文件,并在下属公司上报的《关于河东区某小区事故给予资金支持的请示》上作出虚假批示,以“多种经营办支付赔偿款”,将报告交给多种经营办主任平账,最终填补上了“窟窿”。
2008年下半年,金建平得知下属单位账上有1000余万盈余资金,贪念大动。以集团急需资金为由,指示集团下属分公司经理姜某采取与私营企业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将该款倒至账外,存入多人个人银行账户中。后由金建平将扣除税费的959万余元取出用于本人投资理财。办案人员说,金建平贪污起来肆无忌惮,简直把燃气集团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最大一笔“倒账”贪污2000万
建筑商李杰(化名),背靠着金建平这棵“大树”,在天津发展多年后,成了数家民营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他与金建平结下了深厚的私交。2013年9月3日,金建平出逃后,李杰也“消失”了。迫于法律的威慑,李杰后来又投案自首。通过李杰的公司,金建平不费吹灰之力,一次性就斗胆“倒”出了2000万元公款。
2008年1月,在金建平的直接“关照”下,李杰的公司承揽燃气集团下属的城建学院二期图书馆、科技楼等基建工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款总计4397万余元,工程竣工时支付90%工程款。2008年12月,工程竣工,燃气集团尚欠有400万元工程尾款未支付,李杰为此请求金建平帮助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400万元尾款对于资产上百亿的燃气集团来说是个“小儿科”,却让金建平又看到了机会。时逢燃气集团为了包装下属 TL上市公司的业绩,计划安排一批资金支持,但这部分资金不能从燃气集团直接划给TL公司,否则会有关联交易之嫌。金建平当时指示集团总经济师董某,从燃气集团向天津市某自来水公司支付了虚假工程款2000万元。金建平与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私下约定,燃气集团的2000万元以工程款的名义支付给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代为保管,将来燃气集团需要时,再做假协议,把钱再转走。
借支持TL公司之名,在金建平的策划下,自来水公司与李杰的公司又签订虚假合同,将燃气集团账外资金2000万元以工程款的名义转到了李杰公司账上。另一方面,燃气集团基建部又通知李杰公司结算400万元工程尾款。金建平则指示李杰将自来水公司划过来的2000万元分批提出现金交给其处理,“以作他用”。
此后,李杰开始演变为金建平的“捞金手套”。李杰下属的多家企业帮助金建平贪腐资金走账,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倒钱机器”。作为“回报”,李杰也从金建平手中承接到了燃气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多个工程,收益颇丰,双方各取所需。根据金建平的要求,李杰采取虚构劳务费、工程款等违法方式,陆续将2000万元公款提出现金,在明知金建平欲非法占有公款的情况下,采取隐蔽方式,先后六次将扣除税费后1870万元公款交与金建平或存入金建平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所余数万元,亦被李杰非法占有。
2000万元银行存款提成现金在实践中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每次“倒”现金,李杰和公司会计都很头疼,李杰也害怕出事,只好通过“零敲碎取”方式,分多次、多笔取出后,将现金装进一箱又一箱的茅台酒箱中,并和一箱箱的真茅台酒混放在办公室里。李杰害怕丢失,每凑够300万元现金,他就把几箱装满现金的茅台酒箱送给金建平。李杰“倒”得很辛苦,金建平“贪”得更辛苦。据金建平向办案人员交代,一笔笔现金到自己手中后,他也很害怕出事,一次不敢存太多,每次5万元、10万元往银行存钱时都有“做贼心虚”的感觉。案发后,根据金建平的交代,检察机关起获了无数张银行卡,银行账户多到连金建平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李杰送了六次“大数”的钱后,有一次,金建平问他:“2000万元大概还剩下多少?”李杰想了想后说:“大概还剩下230多万元。”金建平给了李杰一个身份证:“你也别给现金了,把230万元直接存进这个户头就完了。”这230万元,最后存进了金建平亲人的个人账户,后被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发现为“不明资金”,导致了金建平最终的败露。
国企“老总”两罪并罚判无期
与数千万的贪污金额相比,金建平受贿是个“小头”。检察机关查证,2007年至2013年,金建平利用担任燃气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万余元。
“实在无法平静。”金建平忏悔说,“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世上没有后悔药。金建平的“落马”,彻底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也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父亲得知他犯罪被抓后,气得大骂,病倒在床;一些原本以他为荣的亲戚,出门都觉得“抬不起头”。
“腐败成本太大,代价太沉重了!”金建平在看守所里哭诉。案发前,金建平红光满面、精神饱满、头发乌黑;案发后,不到两个月,他头发已经白了大半,脸上皱纹成堆。
金建平自己反思说,应该切实加强对国企一把手的监督,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要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希望后人能以我的案例为戒。”
2016年1月2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金建平在2005年7月至2013年8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贪污公款共计3988.42万余元,多次收受并索取贿赂424.60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金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建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8月10日,天津市高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金建平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