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加强人防建设
赵江涛
习近平总书记接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了“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新定位,明确了“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的新目标,提出了“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努力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为新时期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其根本目的和任务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防空的设施、设备除保密部位外,都可以为国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具有“战备、经济、社会”三个效益。
近年来,自治区人防系统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人防各项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组织指挥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综合防护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物质保障、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特别是在服务保障民生、应急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十二五”时期全区人防工作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全区人防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军区和上级人防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深化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带来的战略机遇,把国家大政方针变成自治区人防建设的具体行动。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法制,优化环境、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能力为核心,在指挥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规划确定的六项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全区人防应急应战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服务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特别是在贯彻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和中央《决定》上,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工作到位、成效明显,作为全国最早出台贯彻中央决定实施意见的省市区之一,受到国家人防办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了经验做法。
一是人防工程建设稳定推进。抓住自治区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机遇,大多数盟市完成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工程数量大幅增加,质量和体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利用人防战备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注重发挥人防指挥设施通信、警报、疏散基地和特种救援队伍等资源优势,积极承担政府防灾救灾应急救援任务。充分利用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宣传场馆等设施场所,平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交通、仓储、停车、商服、休闲、宣教技能培训等服务,战时主要用于人员隐蔽、应急疏散安置、物资储备等服务保障。坚持走平战结合的发展道路,目前已经建成的人防工程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6.41万个、停车位10万多个。人防建设吸收大量社会资金,拉动相关产业投资增长,促进了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發展。
二是人防指挥通信逐步完善。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防空袭斗争为核心,把指挥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区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基本指挥工程,建设改造基本指挥所的总数超过“十一五”的3.5倍。围绕信息主导、资源共享、系统集成、网络聚能、整体联动等体系防护能力需求,加强全区人防信息系统建设。对防空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和一些移动指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全区建成了数个防空防灾应急指挥中心。
三是人防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区第一部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填补了我区人防建设立法的空白。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进一步完善了全区人防法规政策体系。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人防执法调研,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听取了自治区人防办代表自治区政府关于全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实施办法》的汇报。建立健全人防行政执法制度,重新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制定《自治区人防办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考察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调整自治区人防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加大人防执法检查力度,维护人防法律法规权威,“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人防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69起,补建人防工程几十万平方米,追缴易地建设费23489.813万元,索赔991万元,复议案件1件,无诉讼和无国家赔偿案件。自治区人防办2011年被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实绩突出单位,2012年被评为年度案卷评查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被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评为依法行政比较突出单位。
四是人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以人防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为抓手,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下发《自治区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标准》和《加强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联合教育厅、国教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大中小学校防空防灾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开设人防教育课,在内蒙古党校开办专题讲座,在全区各级党校普遍开设国防人防知识讲座。完成初级中学防空教育390所、大专院校防空教育19所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68所,受教育人数达到187万余人。开展科普教育,培育人防意识,提高对防灾减灾知识的理解,把人防宣传展板、核生化知识、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知识带入课堂学校,学习使用“应急包、灭火器、防护面具”等人防应急器材。在社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印发《人防知识宣传手册》和《防空防灾自救知识手册》,在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大屏幕展播人防宣传教育片,组织居民有秩序地进行防空防灾疏散演练等活动,普及防空防灾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社区居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共完成进社区1142个。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人防的发展思路
全区人防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受长期和平环境影响,社会总体战备意识不强,人防战略地位和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再加之发展起点较低,持续发展时间不长,人防建设基础比较薄弱,整体工作与人防军事斗争准备、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需求还不太适应。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人防工作要以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核心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区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坚持深化人防改革,科学统筹当前与长远,以需求牵引建设,加快转变人防发展方式,加快构建完善配套的人防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总体目标是提升指挥控制能力、预警报知能力、平战转换能力、整体防护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快立法进程,健全完善人防政策法规体系。修改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健全重要经济目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防要求的法规制度,旗县级以上政府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配套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主体行为和行政审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是统筹推进人防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人防工程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要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超前谋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抓好重点区域人防工程建设,形成地上地下配套、专用兼用相结合的区域防护格局。旗县级区域至少建设2台“户内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系统。加快推进人防事业发展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人防工程建设投资体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人防设施建设。积极主动盘活现有人防国有资产,把使用权、经营权推向市场,实现人防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加强指挥通信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提高战斗力和增强人防综合体系防护能力为标准,严格按纲施训,加强实战化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不断增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能力。加强全区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多媒体防空警报建设,全面实现警报发放全区统控。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建立集人防知识教育和人防技能培训为一体的人防宣传教育阵地,到“十三五”末所有盟市人防办都要建成宣传教育基地。人防宣传教育要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方法手段,在落实“五进”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区城区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全覆盖。办好人防类宣传杂志,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和社会宣传教育力量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人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宣传教育,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全区统一培训计划,每年在各級党校、行政学院安排开办1至2期专题培训班。继续抓好大专院校学生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员的人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常识和防护技能,扩大人防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先后被评为“全国人防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先进单位”。
(作者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刘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