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干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裴文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培养选拔好干部做了精辟阐述,贯彻落实这一讲话精神,就要切实在培养、选拔、识别和管理干部上下功夫,那么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如何更好地培养、管理干部呢,笔者认为,“选、育、用、管”干部离不开“群众”二字。
培养干部要放到群众中间。回顾我们党的优秀干部成长史,都是在群众中培养历练的。革命战争时期,我们的人民军队在井冈山与群众一起吃红米饭、喝南瓜汤,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共和国的奠基者;解放初期,大批有志青年按照党的号召下乡,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大潮中成长成才;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大学生主动要求到农村锻炼,接受了人生最精彩的“启蒙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同样要求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广大群众是培养历练干部的大熔炉,作为组织部门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科学制定培养锻炼干部的中长期规划,积极为干部在群众中成长搭建平台,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苏木镇、嘎查村任职,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蹲点调研、体验生活,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拜群众为“导师”,用乡语乡言和群众沟通,真正感受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困难,使干部在艰苦环境中增强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实践能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考察干部要倾听群众心声。一个干部是否真正把群众利益诉求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着力点,群众心里有一本帐;一个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等圈里圈外的表现,群众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个干部党性强不强、作风硬不硬、品行正不正,群众也自有评价。为此,让群众来评价干部,是考察识别干部的一把重要标尺,组织部门要加大民意识别干部的权重,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在考察识别干部中让群众说上话,敢于说真话。要多走进群众,多与群众交朋友,认亲戚,在乡语口碑中、在街头巷议中了解干部的德行表现,了解干部圈里圈外、台上台下、当前背后表现是否一致。同时,要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好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避免“千人一面”和“一家之言”,确保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监管干部要发挥群众作用。群众监督是最基本、最直接的监督,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所以,我们要积极搭建群众监督的有效平台。首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选用合理的评议方法,有组织地邀请城乡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公布,并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评议工作激励和鞭策作用。其次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思想、学习、作风和工作等提出具体的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和服务群众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年底就完成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三是建立保障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要确保群众反映渠道畅通,要解决群众反映事件,激发群众监督热情,要开通民情专线、举报邮箱,建立跟踪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反馈制和分析研判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逐步形成一个监督的法制秩序。
选用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选人用人是一个长久的话题,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需要什么样的干部,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选用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是选好人用好人的基础。首先要树立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经常深入田间地头,长期扎根群众,为民务实创新的干部,投向那些不怕苦不叫苦,不邀功请赏的干部,在干部中树立“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其次要落实好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开拟任职岗位以及岗位要求、条件,不断扩大初始提名中群众在各类提名主体中的比例,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情况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依靠群众来选干部,对群众普遍拥护、认可的干部在综合分析研判后及时选任到领导岗位上来,使组织意见和群众意愿相统一,真正把人选准用好。
(作者系乌拉特中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本栏编辑/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