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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集体闹“鬼”

点击:0时间:2022-05-25 00:21:44

内斗,潜规则,不能说的秘密。

风险管理咨询公司Kroll公司曾联手《经济学人》信息部发布过一份《全球反欺诈报告》,报告显示,全球高达67%的企业都受到内部欺诈的困扰,亚太地区的欺诈风险更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而实物资产盗窃和信息盗窃的发生率稳居最为高发的欺诈行为前列。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来自内部人的威胁远远高于强悍的对手。“力拓案”时,网友曾呼喊:中国已进入商业机密谍战高发期。正如中国电影圈对大制作的迷恋一样,中国商业圈似乎需要通过“内鬼”的频出来证实该领域的刺激和精彩。

很显然,真实的战场远胜虚拟的场景。支付宝一个“内鬼”让万千网友的个人隐私堪忧;HTC的“内鬼”使得本就前进无力的王雪红雪上加霜;又或者,曾因“内鬼”毁了一个公司——当年的大中电器。这种内部困扰连苹果公司也不能避免,更何况……

支付宝“内鬼”

个人隐私为“潜规则”买单

内鬼,看过电影《无间道》的朋友对此并不陌生,广东话将自己一方的叛徒或对方派来的奸细统称为“内鬼”,那首没有歌词的《有内鬼,行动取消》真够味。无论何以名状,内鬼在这个世界上都是极其特殊的一群人:他们整天生活在谎言和欺骗中,表面上忠于一个组织,背地里却服务于另一个组织,据各种案例得出,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里,容易患上精神分裂症。当然,基于《无间道》里面的“内鬼”是刘德华,精神分裂也是能接受的。不过,支付宝的李某某可就没刘德华的待遇了——马云和广大网民不会放过你的。

2014年新年刚过,一则“支付宝闹内鬼20G用户信息被盗卖”的新闻在网上流传,该消息称,支付宝前员工李某和两位同伙,将支付宝用户将近20G的资料有偿出售给电商公司、数据公司。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隐私本来就是危险品,触碰不得的话题,支付宝闹“鬼”引发了新年新一波舆论狂潮。

李某是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的前技术员工,其利用工作之便,2010年多次在公司后台下载支付宝用户的资料,包括用户个人的实名、手机、电子邮箱、家庭住址、消费记录等,内容超过20G。因工作关系,李某认识了在杭州某公司从事电商工作的张某,两人“好兄弟好说话”,李某以500元钱卖了3万条支付宝用户信息给张某。在张某这笔生意上尝到了甜头,李某伙同另两位阿里巴巴系统外的IT业者,将用户数据加以分析、提炼,并兜售给目标客户。

大数据时代,用户信息的价值大家都明白,尤其是做电商的,“做电商就是做数据!”客户精准定位越来越重要。一个“潜规则”就是大多数电商都会选择一些付费的“情报”。而在电商领域也的确存在隐秘的用户资料黑色产业链。在“黑市”中,用户资料的价格按照“行规”是以文件大小来销售的,打包文件大部分是上百兆的大小,含有几千条信息,一般价格是几万元不等。其中,最值钱的是电商的用户资料,可以按条数来卖,一个经过精细分析的“数据包”甚至可以叫价百万元以上。

李某背靠的是支付宝超过2亿的用户,足够成为这条黑色产业链上的“佼佼者”。李某在落网后爆出猛料,最大的客户是凡客诚品,曾一次性购买支付宝用户信息1000万条。

李某事件是阿里巴巴自己报的案,在阿里巴巴旗下诸公司内,员工等级不同,权限也不同,像李某这样大量下载用户资料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被监控到?还记得,2011年卫哲辞职事件发生后,马云在内部邮件中一再强调:“触犯商业诚信原则和公司价值观底线的行为,不能有任何的容忍姑息。”话犹在耳,纵使马云多有气概、阿里巴巴廉政部多雷厉风行,“内鬼”还是出现了。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不得不承认,我们在管理上出了一些问题。”一句“不得不”了事,被卖了的隐私石沉大海,“不知道某一天,自己何年何月何日何时花了多少钱偷偷买了一盒事后紧急避孕药就被天下皆知了。”

HTC“内鬼”

高管内斗的狗血剧情

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来说,“内鬼”行为逻辑的出发点无非是利益。就纯粹的物质利益而言,“内鬼”这一职业肯定不是最好的选择——风险太大,容易东窗事发,千人所指,监禁之苦,很可能连命都搭上。

简志霖,HTC研发部门副总经理,因背信罪与泄露商业机密罪被司法机关逮捕。

这是一个倒霉的“内鬼”。

屋漏偏逢连夜雨,说的就是HTC。一方面,HTC最近几季度一直低迷不振,资本市场也屡传可能出售的消息;另一方面,数名高管离职动荡。而现在更狗血的剧情是——高层居然出了“内鬼”。

据台湾媒体的说法,简志霖涉嫌泄露的是一款还未推出的智能手机界面设计方案。

与阿里巴巴一样,简志霖是HTC自己爆出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王雪红亲自揪出的。

由于连续的高管动乱,在2013年8月22日,HTC曾宣布将发行1500万单位的员工认股凭证,以当天收盘价149.5元新台币计算,相当于砸下22亿元新台币(约4.53亿元人民币),企图用金钱留住人才。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这位年薪1500万元新台币(约310万元人民币)的首席设计师“叛变”了,图什么,有点难以想象?

真相往往藏在种种猜测中,简志霖这个“内鬼”恐怕不那么简单。

2001年,HTC首席执行官周永明将简志霖招聘进公司,简志霖成了周永明在产品工业设计上的“子弟兵”。而简志霖的行事作风也处处流露出周永明的风格,“两个人都很‘婆妈,对产品都很有热情,也能够坚持自己的想法,绝不妥协,差一点点都不行。”一位曾与简志霖共事的前HTC员工说。

简志霖作为周永明的爱将,在HTC的地位显赫。权力的掌控也让简志霖逐渐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在调查审问中,他还大声向检察人员及HTC法务主管高喊:“我在外面开公司,‘老板都知道,为什么抓我?”

简志霖口中的老板,究竟是谁?反正不是王雪红。

王雪红和周永明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此次,王雪红以HTC董事长的名义,亲自对一位副总提出诉讼,而这个副总又是周永明的人,种种举动,让人产生许多想象空间。endprint

王雪红不惜家丑外扬,选择让消息曝光,以此来打击周永明,或许能一定程度上削弱周永明的士气,但是其负面效应却是针对整个HTC的。

过去业内人士总认为,HTC的困局来自其自身——资源太少、体质太弱、对手太强,但简志霖事件却一举掀开HTC内部人士从上到下的管理危机。谁能不承认HTC“内鬼”是高管内斗的产物呢?又怎么否认混乱的内部管理是HTC衰落的原因,至少是之一。

苹果“内鬼”

再酷的保密制度也挡不住愚蠢和贪婪

最近被“黑”惨了的林志颖,以前自称科技控,喜欢在微博上炫耀自己能提前得知苹果未上市商品。当他还是个“偶像”的时候,粉丝们尖叫:小志,好厉害啊!当他被“黑”的时候,网友起哄:林志颖是从哪里偷来的这些信息。

其实不用林志颖偷,苹果新品上市前,总会爆出各种离奇故事,比如iPhone 5发布前原型机酒吧丢失,不少人认为这些巧合的丢机事件是炒作,殊不知苹果公司受其困扰之深。2011年3月,曾担任苹果全球供应部门经理的Paul Devine在联邦法庭承认了对他用苹果公司的机密信息换取经济利益的指控。Devine 2005年至2010年间供职于苹果,他利用职权参与了窃取苹果公司机密信息的欺诈计划。

被用于交易的机密信息包括新产品的预测、计划蓝图、价格和产品特征,还有一些为苹果公司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和代工厂商提供的关于苹果公司的数据。Devine利用多家国内和海外的银行账户转移金钱,以便掩饰这些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等,他因此获得了超过1万美元的经济利益,而苹果公司因这些信息亏损了240.9万美元。

除了Devine,在苹果的“内鬼”历史上,还有一个超级“大牌”——前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此前,美国《连线》杂志记者史蒂芬·列维在新书《迷雾重重》中透露了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与前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之间有关iPad的小秘密。据了解,苹果曾经让埃里克·施密特担任苹果董事长达3年之久,乔布斯在研发iPad之前才发现自己信错了人,因此隐瞒了iPad的开发,施密特则成为了“内鬼”嫌疑人。甚至外媒认为,正是乔布斯的“愚蠢”,让日后的谷歌非常轻松地掌握到苹果是如何运营业务的。

不过此后苹果的“世界上最酷的”保密制度也算是乔布斯的补偿。后来的乔布斯有这样一个习惯,他会亲自向员工传达机密事项。一位前苹果员工回忆说:“他说,泄露此次会议上的任何内容都会遭到解雇,并且可能会在我们律师的职责范围内遭到诉讼。这令我感到很不舒服,你必须对每一件事都小心谨慎,我甚至为此做过噩梦。”

乔布斯的这套保密制度是向米奇王国的创始人沃尔特·迪士尼学到的。沃尔特·迪士尼在上世纪60年代规划佛罗里达州的迪士尼乐园时,就成立了一个专注于X项目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正是关于幕后的事情以及保密制度的。

中石化“内鬼”

深喉和内鬼是有区别的

肯尼亚许多书店里流行在柜台下偷偷地卖一本名为《轮到我们吃了》的书。该书的作者约翰·吉松葛因为揭露黑幕流亡海外,最糟糕的是吉松葛的爆料工作不分内外,他不光揭露政府,还揭露本部族,因此被称为“内鬼”。又或者,从另一方面、另一部分人群的角度来说,吉松葛应该被称为“深喉”。

“内鬼”和“深喉”的区别在于,前者贬义,后者褒义。而显然,中石化没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2011年,一个名为《油价涨了好买酒,中石化买洋酒和茅台发票曝光》的帖子,引爆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天价酒”事件。

鲁广余因为口才太好,在某次工作汇报上获得某位领导的赏识,2009年将其调任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当总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是正厅级待遇,贵州那边的总经理还不知道有没有副厅,这是鲁广余的一个大跳跃。”广东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也正是因为有这一伏笔,鲁广余能直接从贵州茅台拿到“真货”,这就是所谓的“天价酒”。

鲁广余仗着领导的赏识,到广东任职之后颇为“飞扬跋扈”,得罪了不少人。这次的“天价酒”事件,不排除“内部派系斗争”的可能性。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也相当重视此事,开了三次会。领导们最终得出结论——告密者必是公司内部高管,是个“吃里扒外”的“内鬼”。而会议的“要旨”是内部“肃清”,揪出“内鬼”。难道不是揪出鲁广余吗?

果然,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没搞清楚“内鬼”和“深喉”的区别,更连一点基本的逻辑都缺少了。

虽然此次“天价酒”事件可能涉及公司内部斗争,也不见得高尚,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内鬼”拉出来一条“大鱼”。拉鲁广余这么一个大人物下马,“内鬼”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内鬼”很清楚爆料的危险性,在天涯论坛的帖子涉及自己身份时,用语模糊,将自己隐藏得很深。中石化在“三次会议”上痛批“内鬼”这种行为是“泄露企业秘密,是犯罪行为,要受到严惩”。中石化摆出了“清理门户”的架势,誓要杀鸡儆猴。

不过,从“天价灯”“天价和园”到“天价酒”,中石化的“不应该存在的秘密”太多,他们意义上的“内鬼”自然也就多了。“秘密”不尽,“内鬼”不止。或许中石化的“秘密”真要靠这些“内鬼”来终止了。

(冯程燕荐自《读天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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