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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呼伦贝尔美

点击:0时间:2022-06-10 10:59:36

呼伦貝尔如诗如画,这里有最美丽的草原、最广袤的森林和最纯净的湖泊,是亚洲休闲胜地,也是最佳旅游目的地。国家对呼伦贝尔市的生态环境极其重视,是首批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个试点地区之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国家先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草原禁牧休牧、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生态呼伦贝尔成为国家发展战略重要一环,更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期待。

2016年,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新班子组建后,认真研究思考检察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围绕生态呼伦贝尔做文章,主动融入呼伦贝尔“美丽发展,争进前列”工作大局,提出“生态检察”理念。检察院成立保护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完善方法开篇布局、扎实推进,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发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的动员令和进军令,努力打造生态检察的亮丽品牌。

强化组织,搭建生态呼伦贝尔四梁八柱。把建立完善生态检察室、生态检察工作站等组织机构作为重大工程来抓,形成全市两级15个检察院、4个基层检察派出院、108个生态检察室为主的网格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实现生态检察组织机构全覆盖。在鄂伦春族猎民聚居的猎民村建立7个“猎区检民之家”,在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蒙古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苏木)设立11个生态检察室。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专门定制长9米的“草原检察直通车”,安装卫星通信系统和信息化装备,能够直接深入牧区开展预防宣讲、远程视频接访、远程办公办案。满洲里市检察院在边境口岸设立“口岸检察室”。全市聘请607名当地居民为“生态检察联络员”,并与边境的“红色堡垒户”等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

预防为主,让生态呼伦贝尔深入人心。与草原监理、国土、林业、环保、森林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合作,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预防讲座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的保护生态环境预防职务犯罪活动。2016年,共对3200多名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制发85份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通过组建“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发放蒙汉双语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镇(苏木)、进集市、进企业、进村屯(嘎查)等“五进”活动,充分利用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微博及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好环境资源。

严格执法,为生态呼伦贝尔保驾护航。综合运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多种方式,结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毁林毁草、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偷排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深挖细查环境污染背后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为生态呼伦贝尔构筑法治屏障。特别是围绕泰加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呼伦贝尔草原国家公园建设、国家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做好环境保护。2016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13件120人,起诉211件267人。监督林业管理、草原监理、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8件12人,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57人。根河市检察院查处了鄂伦春旗农牧业局王某玩忽职守致使查拉巴奇生态功能区被非法开垦4000多亩的特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全市发现环境公益诉讼线索45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有24件案件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积极回应。

完善机制,构筑生态呼伦贝尔司法后盾。充分调动内外部力量,积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态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协调,强化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等内设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及时移送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线索,形成打击合力。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地方公安、森林公安、环保、林业、农业、国土、交通、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络,建立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通报情况等制度。主动与大兴安岭林管局沟通联系,会同辖区内10个森林公安局研究制定《介入涉林案件引导取证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了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涉林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呼伦湖流域旗市区检察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呼伦湖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力度,共同守护好这一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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