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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 自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点击:0时间:2022-06-14 20:53:57

王君

“三严三实”的要求,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是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更好地履行共产党人的职责和使命。

第一,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修身做人。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对普通党员干部来说,修身做人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社会的先进分子。对领导干部来说,修身做人就是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觉悟、更高的境界,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锻造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当好标杆。

要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用坚定的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要加强党性锻炼。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坚强的党性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头脑中自发产生的,必须不断在“三严三实”的实践中锤炼和锻造。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焦裕禄、牛玉儒等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学细照笃行,自觉锤炼党性,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与党同心同德,自觉为党不懈奋斗。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必须”的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更不能弄虚作假、糊弄组织。

要提高道德修养。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提出,共产党员都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道德的力量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

第二,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用权律己。领导干部与老百姓的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个“权”字上。能否正确为官用权,对领导干部是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为官用权,必须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要始终坚持为民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深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经常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察民情、知民需、解民忧、纾民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努力在为人民服务上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要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公平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就要秉公无私,如果把公权异化为私权,权力就会腐化变质,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手中的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时刻警惕、切实防止权力滥用。要守好公与私的边界,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决不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要始终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在厉行法治中的关键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搞清楚作决策、干工作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和违法后果,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要始终坚持廉洁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区时,用“苏武牧羊”的典故来强调党员干部做人的气节,深刻指出“如果心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就能够抵御一切权力、金钱、美色的侵蚀。如果心中没有做人的气节、没有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在各种诱惑和困难面前没有不打败仗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教诲,牢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切实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要增强自警自律的意识,经常对照党纪国法检视自己,对照正反典型审视自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敬畏法纪、遵规守矩。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第三,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干事创业。邓小平同

志在“文革”结束后曾讲:“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这番话意味深长,展现了一个真正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和宽广胸襟,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树立了典范。领导干部肩负着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干事创业的职责使命,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充满感情、富有激情地做好工作。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事业观、政绩观反映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着干事创业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成效。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用实践的观点对待事业、看待政绩,坚持实践至上,坚持科学决策,坚持按规律办事,不信虚言,不听浮术,不图虚名,不兴伪事。要坚持用群众的观点对待事业、看待政绩,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在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展现应有作为、实现自身价值。要坚持用历史的观点来对待事业、看待政绩,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

要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赋予我们一定的权力,给予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这是一种信任和重托。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回避,以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的勇气,以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攻克改革中的堡垒、突破发展中的瓶颈,努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对那些庸懒散现象,对那些假大空行为,对那些奢私贪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查处,严肃惩戒为官不为,有效激励为官有为,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要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大力发扬总书记倡导的讲认真精神、钉钉子精神和蒙古马精神,对那些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工作,对那些符合实际、看清认准的事情,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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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总体要求,保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中央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专题教育方案,集中阐述了专题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我们一定要吃透中央精神、把握基本遵循,确保专题教育不空不虚不偏,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突出教育主题,强化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做到以上率下,注重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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