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办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点击:0时间:2022-07-09 18:02:48

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意见》要求,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endprint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