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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守规矩

点击:0时间:2022-07-16 00:49:12

王俪钧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选人用人的总规矩。用好制度选拔好干部,要以严的导向、严的标准、严的程序、严的纪律,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纪律带上“高压电”。

严明选拔导向是基础。新《条例》鲜明地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彰显了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严守选人用人规矩,就是要站稳党管干部的立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让那些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敢担当、有本事能胜任、能吃苦肯干事、作风正自律严的干部受到褒奖、得到重用。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四重两优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优先选用长期在基层摸爬滚打、默默无闻、善于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干部,优先选用在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始终把选人用人视野聚焦在推动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最前沿、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引导干部在实干上比拼、在实绩上竞争,有效激发出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严格选拔标准是前提。新《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和7项基本资格,为我们选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们着力建立完善年度考核、平时监控、动态培养工作链条,坚持把“门槛”抬得高一些、“门缝”关得紧一些,当好选人用人“守门员”。在年度考核方面,全面推行差异化考核办法,根据各苏木镇、旗直单位资源禀赋、立地条件和职能职责的不同,实行“一类一策”,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内容和赋分权重标准,既看“显绩”、更重“潜绩”;在平时考核方面,建立旗委组织部、旗委政府督查室“督考联动”机制,实行重点项目专项督查、领导批办工作跟踪督查、突发性事件即时督查,准确掌握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在动态培养方面,建立“一统两推三考四分”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即后备干部库与干部初始提名库“两库合一”,实行干部大会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推荐“两推”把关,完善统一考试、组织考察、挂职考验“三考”模式,区分原来入库和新推荐人选两种类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干部两个层面择优入库,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供源头活水。

严密选拔程序是关键。严守选人用人规矩,就是要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工作做得更实更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防止随意动议、临时动议;严密民主推荐程序,注重群众公认,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严密组织考察程序,重视从普通干部群众、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发挥好纪检、检察、信访、计生等执法执纪部门把关作用,防止“带病提拔”;严密讨论决定程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人选情况,充分发挥党委集体把关作用,使程序成为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制度屏障。我旗结合干部调整,采取“五推三重两评一审”办法严把各道关口。综合旗领导推荐、干部大会民主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年度考核谈话推荐、个别约谈推荐“五推”情况,注重听取旗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意见,注重听取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以及纪检、检察、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采取“德+能”综合测评办法深入考察,严格审核拟提拔人选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做到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反映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上会、人事档案暂时无法认定的不上会,扎紧制度“篱笆”。

(责任编辑/周居霞)

标签: 干部 用人 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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