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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检察院参与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点击:0时间:2022-10-08 02:24:22

童画

帮教观护手记:

“2016年10月28日,社工与小马以及他的帮教老师通了电话,了解了小马最近在新春学校的一些情况。小马说他在学校感觉很温暖,学农课程让他体会到劳动带来的充实感。”

“2016年11月7日,小马进步很快,新春学校里的老师对他的各方面表现都很满意。”

“2016年11月14日,通过跟小马沟通,社工发现他开朗了很多。在老师和社工的教育帮助下,他慢慢体会到了父母的不易,周末在家时,他会抢着帮父母做一些家务。”

“2016年11月21日,小马已经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很后悔。他深深感受到来自老师和检察官的关爱,会努力改变,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人。”

在“服务对象访谈记录表”上,社工小稽清楚地记录着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的第一位观护对象——16岁小马的帮教情况和心理变化。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是直接送到法院判刑还是采取非羁押措施?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更倾向于联合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一个接受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生存技能的机会和场所,以便他们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2016年10月2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将涉嫌盗窃的小马送入刚建立不久的新春学校观护基地予以观护,小马成为该基地揭牌后的第一位观护对象。近日,承办检察官对小马进行回访,了解他的帮教情况,小马也积极地向检察官展示他一个月来的学习“成果”。

2016年8月,小马因盗窃罪被抓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郭箐担任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查。检察官发现,尚未成年的小马会走上犯罪道路,与他父亲关系紧张,长期不愿回家,加上是非观念淡薄,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才动起了盗窃的念头。因考虑其是初犯,检察官决定对小马附条件不起诉。为帮助小马更好地回归社会,检察官决定将小马纳入能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住宿、学习、劳动等帮教条件的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予以观护。一个月来,新春学校观护基地根据观护帮教方案,安排资深教师作为观护人员一对一指导小马的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及衣食起居。小马每周要在观护基地住上五天。平时,除了要上英语、书法、诗词鉴赏等文化课,还学习烹饪、农业种植等技术。同时,通过记日记、写思想小结,不断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

新春学校的金春彪副校长表示,“虽然时间不长,但小马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人变得更勤快,也懂得了感恩。”回访当日,小马带着检察官参观了他悉心照料的一片田地。白菜、西兰花、青菜,小马如数家珍,还热情地告诉大家种植这些蔬菜的小方法、小窍门,甚至还为自己的父母和检察官烹饪了刚学会的炸鸡翅和清炒西兰花。

除此之外,青少年社工小稽也时刻关注着小马的思想变化。在小马被羁押期间,小稽就作为合适成年人对他进行过沟通教育,她认为小马本性不坏,是个可塑性很强的孩子。小马住进新春学校后,检察官安排小稽继续做他的帮教社工。在这一个月里,她与小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刻关心着小马的学习情况和心理变化,回访当日,小马的父母来到新春学校,对检察机关和新春学校表达了感激之情。

小马这样涉罪未成年人并非个例,如何使他们能更好地融入社会?观护基地的成立就是检察机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推行的一项有力举措。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上海市唯一一家流浪儿童保护中心——新春学校成立社会观护基地,为像小马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回归社会、自力更生的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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