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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从“59岁现象”到“35岁现象”

点击:0时间:2022-10-21 15:16:02

提及腐败分子,不少人脑海中会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头发花白、面容苍老的当事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一直以来,反腐领域存在“59岁现象”,一些干部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心理,在即将退休的节骨眼贪污腐化。

而现在,这些情况则更多地出现在许多年轻的腐败分子身上。

据多地检察机关介绍,从干部任用看,35岁一般是划分年轻干部的时间点,干部贪腐“35岁”现象凸显贪腐年轻化倾向,从已查处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贪腐案看,他们多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维活跃、敢想敢干,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但他们作案更贪婪、更大胆,贪污、挪用公款动辄上百万元,受贿中主动索贿的也不鲜见。

从“59岁现象”到“35岁现象”,令人警惕,促人深思。

浙江省

去年我们查办35岁以下干部

贪污贿赂案件达291人

同比上升167%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

广州市

早在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就通报过一些类似的、引起人们深思的数字。据通报,在2007、2008两年间,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580件637人,其中,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98件227人,而31岁至45岁的年轻干部成为腐败高危人群。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字表明,在2005年到2010年期间,该院反贪局受理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案件有18件,共22人,占据立案总数的12.9%。并且,上述案件中的年轻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的金额通常更为巨大。

重庆市

据重庆市检察院的资料显示,2003年到2007年,重庆市检察院立案的侦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入共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

青年职务犯罪原因

教育存在缺陷,“金钱至上”、“等价交换”等错误价值观影响着一些年轻干部。

贪腐年轻化与近年来“潜规则”在一些部门、单位大行其道,从而出现上行下效的“从众式”腐败有关。

从职场生态上来看,一些地方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存在以下三种隐患:

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缺失增加了

年轻干部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第一,看学历不看能力,存在学历歧视,唯学历论英雄的思想,很容易在提拔任用干部上发作。

第二,看年龄不看本领,存在年龄歧视,个别地方选拔任用干部时,执行干部年轻化问题上过于生搬硬套、机械呆板。

第三,看背景不看前景,存在出身歧视。

青年职务犯罪特点

热门行业发案率较高,财务人员涉案较多。

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国企、金融、拆迁等热点行业和领域,而财会人员直接经手或者管理财务,易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者挪用经手财务,因此在该群体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较高。

犯罪涉案数目大,要案多:涉案领域宽,窝案串案多;涉案影响广,两极分化多:单位犯罪突出,经济领域多;科技程度高、手段方式多。

他们多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维活跃、敢想敢干,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但他们作案更贪婪、更大胆,贪污、挪用公款动辄上百万元,受贿中主动索贿的也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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