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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全覆盖政治责任 兑现全覆盖政治承诺

点击:0时间:2022-11-07 02:44:05

张春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四次提到“全覆盖”,贯穿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等方方面面,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念,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法。着力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从理论上看,是站在不同维度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从实践上看,是基于法律、纪律两个层面,进一步理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三个全覆盖”使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三个全覆盖”,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正风肃纪为主线,以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为目标,强化为民意识,坚持改革创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高悬“利剑”,实现巡察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省区市党委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深化聚焦转型,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落到市委巡察工作上,就是既要在形式上覆盖到面,更要在内容上深刻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实现从形式到内容、从横向到纵向的全覆盖。2017年以来,常州市及辖市区先后两轮共对103个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433个、线索290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386条,形成专题报告62份。移交的问题线索经核查,立案42件。从工作来看,主体责任上紧下松、跑冒滴漏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巡察工作实现从“有形”到“有效覆盖”,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还要进一步想办法、出实招;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仍停留在表面。为此,做好巡察工作,重点要抓好“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政治巡察。准确认识、深刻领会“新时代”的内涵和意义,把巡察工作放在“新时代”这个全新的历史坐标系里衡量和把握,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方向、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善于从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中,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着力在完善“两个责任”工作体系、建立政治生态考评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上下功夫,全面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工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聚焦基层延伸。按照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在开展市及辖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同时,有力推进市级机关、国企及事业单位对下属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及时有序组织开展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将以溧阳市作为全省村级巡察全覆盖五个试点地区之一为契机,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完成村级巡察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巡察办统筹指导职能,既当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又当好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有力帮手,还要当好市及辖市区巡察工作的强大推手。三是聚焦成果转化。把开展专责监督作为充分体现巡察绩效的有效载体,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的创新方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的全面、有效整改到位。强化突出问题整改,加大线索处置力度,落实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行业性、区域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提供党委决策参考。

擦亮“探头”,推动派驻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既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也是破解监督难题的有效手段。经过八个月的运行,常州市改革后的派驻监督职责定位进一步清晰、主动监督进一步深化、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但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照新的使命要求,做到“神”、“形”并具,尤其是在“神”上还有提升空间。比如,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关系理清了,但客观上派驻机构融入驻在部门掌握监督信息的难度却加大了;派驻机构分片包干、聚焦监督、责任明确,但面对任务重、压力大的监督态势,“单兵作战”造成人手相对不足的情况也逐步显现。因此,必须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三个度”上下功夫:一是拓展广度。调整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增加派驻机构数量,保证派驻纪检组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同时,推进派驻监督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覆盖,扫除派驻监督盲区。二是提高精度。盯住重点领域,实施专责监督,结合常州实际,打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拆迁领域专项治理“三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盯住重点人,加强对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盯住重点事,密切关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盯住重点环节,定期参加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参加被监督部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重要业务性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置监督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三是增强力度。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派驻监督,将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职能和权限;建立派驻监察专员制度,加强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监督。同时,理清执纪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关系,进一步规范派驻监督工作。

抓紧“施工”,探索监察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长远、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常州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区两级都由党委书記当好“施工队长”,坚持人员转隶、办公办案场所、制度保障、案件衔接“四个同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倒排进度、抓紧“施工”,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覆盖”一方面是要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另一方面就是推进监察职能全覆盖。下一步,常州在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将尽快围绕新的工作体制运转提前谋划,做到紧密衔接、规范运行,积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全面融合。按照人岗相适、因事择人、结构合理的原则,将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混合定岗、统筹使用,一视同仁、同等对待。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月”活动,对转隶人员着重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纪委人员着重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统筹人员使用、相互学习借鉴,真正形成“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融洽和谐局面。二是建章立制。探索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包括运行机制制度、管理审批制度、流程性制度和人员日常管理监督等制度,对文件、会议、审批、初核、立案、流转、谈话函询等工作流程予以明确,形成规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三是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纪法”、“法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作者系中共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宁 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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