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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统揽全局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点击:0时间:2023-01-16 15:10:49

梁铁城

编者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中国期刊协会党刊分会、全国党刊研究联合会开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征文活动的要求,本刊特开设“全面深化改革全国党刊联合征文”栏目,编发区内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稿件,为加快全面深化改革进程助力。

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区情实际,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面对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压力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区经济社会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的表现主要是: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就业实现稳定增长,物价涨幅控制在较合理区间。“进”的表现主要是: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社会民生取得新进展。

一、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充分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认识到我区发展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机遇,我们要不失时机地抓住发展机遇,善于在复杂严峻环境中趋利避害、积极应对,增强形势分析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我国经济已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当前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但也稳中有忧、稳中有险。从国际环境看,2014年世界经济预计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调整、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尚难估量,国际地缘政治风险仍然存在,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我国出口面临的外部环境仍不乐观。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已经进入转型发展的换挡期,尽管目前呈现出一些回升的迹象,但总体上仍将是稳定发展的态势,不会有过快的增长。这将对我区这样一个以上游产业为主导的地区产生较大影响。从区内形势看,一方面,以传统能源为主的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结构性矛盾仍将对经济发展形成重要制约。2013年以来,我区能源产业增速下滑较为明显,2014年新增因素仍然不多。当前各地为治理大气污染都在大幅度削减燃煤总量,扩大清洁能源需求,我区已经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签订能源合作协议,预计到2017年送电4800万千瓦,送天然气560亿立方米;到2020年送电10000万千瓦,送天然气960亿立方米,但受外送通道的制约,这些协议的落实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最近几年,化工、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增长较快,但所占比重较小,短期内不足以弥补能源行业增长放缓形成的影响。我们测算,我区能源工业下降1个百分点,需要化学工业增长3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长6个百分点才可以弥补。另一方面,企业效益持续下滑,投资增长缺乏活力。近两年,我区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持续下滑,2013年以来一直呈现负增长态势,导致企业投资能力下降、投资意愿不强。财政收入增速较大幅度回落,使得政府投资能力相对减弱,再加上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将对2014年政府性投资规模的扩大形成一定影响。从投资领域来看,目前项目储备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能源、化工等领域,缺乏新的增长点,投资增长后劲明显不足,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仍面临许多困难。

要辩证看待、正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既要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些、把措施考虑得周密些,更要善于在攻坚克难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从市场预期看,随着市场主体投资意愿的增强,2013年下半年以来,实体经济有回升迹象,工业品出厂价格降幅逐步收窄,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升,货运量实现稳定增长。整体经济环境向好,为我区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有利条件。从制度环境看,一是改革将会激发市场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号角,2014年将围绕行政体制、市场机制、财税金融、资源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突破,深化改革将释放新的动力和活力。二是城镇化将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体制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将为经济发展释放出巨大需求。三是治理雾霾将为发展清洁能源带来新机遇。根据国家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细则,京津冀城市群将大幅提高清洁能源替代比例,为我区发展清洁能源提供有利机遇。四是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2013年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相关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也相继出台,2014年各项规划和政策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将为促进经济增长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完成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4年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扩大有效需求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改革开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落实。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机制体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原则,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制定好承接方案,做好顺利交接。各级发改部门对于本级审批事项,要着力精简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尽快研究编制审批事项目录,规范出台审批、核准、备案办法。二是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争取国家批准我区蒙东、蒙西电网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落实可再生能源环保电价政策。争取国家批准霍林河、鄂尔多斯市等微电网示范工程。坚持煤炭资源按转化项目、按市场价格配置的原则,建立已配置资源但未兑现转化项目的退出机制。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三是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结鄂尔多斯市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呼伦贝尔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研究提出2014年区域合作重点推进事项。继续加强与周边省区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经济合作,跟踪落实与国内各省区市签署的合作协议和重点合作项目,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力争达到4600亿元以上。重点加强能源区域合作,抓好与京津冀、鲁江浙等地的清洁能源供需对接,加快组织签订外送协议。积极主动融入环渤海地区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向北开放。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准实施《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规划》、《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和《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完善与俄蒙在加工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口岸探索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三是统筹做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推进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改革。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研究谋划一批具有创新带动作用的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加快已列入国家《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尽早建成。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用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输出产能。

(二)稳定投资、促进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一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项目总规模达到2万亿元以上。生态方面,继续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生态建设工程,争取重新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水利方面,力争开工建设毛都水库、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扎罗木得水库等重点项目。工业方面,突出抓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和现代煤化工领域的重点项目。城市建设方面,重点推进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能源通道方面,公路、铁路、机场建设方面都要新开工或推进一些项目。二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好上报国家项目的跟踪盯办工作,争取国家批复庆华煤基能源多联产等一批煤化工项目,赤峰和通辽至京沈客专联络线、国道232博克图—大兴等交通项目。积极推动项目储备多元化,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增加重点领域项目储备,进一步改善项目储备结构,突出扩大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储备规模,加强居民服务、教育、卫生、旅游、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项目储备。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增强居民消费能力。2013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2014年国家将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实施细则,自治区要结合我区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二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快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逐步壮大消费市场。推动落实旅游基地和文化产业规划,扩大旅游、文化消费规模。培育发展信息、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扩大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消费。三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商贸流通、宽带网络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研究实施信用消费促进政策,扩大信用消费规模。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研究修订自治区定价目录,加强对铁路、电信和银行等部门收费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各类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清理。

(三)调整结构、转变方式,提高质量效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强化创新驱动。继续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围绕中蒙药、马铃薯育种、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稀土新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领域,做好国家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提升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一方面,要在稳粮稳畜前提下调整种养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种植业,全面实施“四个千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我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规模小、水平低,发展的空间和潜力较大。对于品牌企业,要鼓励其自建专用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缺乏影响力品牌的产业,要加强品牌建设,培育龙头企业。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云计算产业方面,积极推动云计算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成一批专项云计算应用服务平台。研究出台云计算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制定。积极争取国家将我区列入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城市。新材料方面,培育壮大稀土新材料产业,加快重点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包钢2000吨高性能磁体、包头金杰稀土抛光液等产业化项目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方面,重点抓好奇瑞汽车、北方奔驰重型卡车、玉柴发动机等项目。生物产业方面,研究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培育发展蒙中药特色产业链,推动建设一批蒙中药研发平台和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环保产业方面,推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建设大唐和蒙西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示范项目。四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推动建设一批面向生产、生活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指导做好呼和浩特市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选择部分盟市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认证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研究提出我区三级物流园区城市。

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快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对已批未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制定处置整顿方案,对于不具竞争力的落后产能,要坚决淘汰。除跨省区产能置换转移的项目外,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快制定城市主城区污染企业“退城入园计划”,推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主城区内钢铁、石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坚决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三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改造。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自治区城镇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等城市群建设规划。要把城镇化规划修订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结合,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二是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支持旗县城关镇和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镇发展配套型、服务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建设30-50个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特色小城镇。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政策研究,推动乌海、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尽快出台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有序推进转移农牧民市民化。稳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及相关配套措施。

(四)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保障改善民生。切实抓好创业就业工作。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再就业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创业就业工程”及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2—3个就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发1万个基层公益性岗位,重点用于安排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家庭服务业特别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

继续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关于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3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3万套以上。二是积极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沼气和安全饮水工程,全年建设农村沼气1.5万户,解决8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在2013年实现无电地区全部通电的基础上,改造升级无电地区低标准用电户5万户。三是深入实施扶贫开发工程。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和七大贫困片区规划,加大扶贫攻坚资金整合力度,资金安排要向38个贫困旗县倾斜。全年减贫40万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9万人。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教育方面,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启动实施民族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卫生方面,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实际报销比例,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文化方面,推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条件。积极支持赤峰市“红山遗址”“辽代上京与祖陵遗址”,巴彦淖尔市“阴山岩刻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全面做好发展改革工作。

(作者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发改委主任)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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