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狂手长”的贪官是如何养成的

点击:0时间:2023-01-29 01:52:15

倪洋军

“人太狂,手太长。”2014年4月28日傍晚,青海省委家属院内,多位在职、退休干部向记者谈起毛小兵时,给出了上述评价。49岁的毛小兵,也是今年“落马”的第8个省部级高官。

人们口中的“手太长”,是指其涉嫌利用职权为亲属敛财。

2009年4月开始,毛小兵任西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9年9月,西宁市开始实施畅通工程,毛小兵为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畅通工程中的建设项目,大多是由一家交通建设投资公司承揽。据称,这家公司和毛小兵的关系密切。西宁的“毛家护栏”“毛家天桥”几乎无人不知。

同样是这家公司,在2011年还取得了西宁城市路内停车点经营管理权。以前西宁路边车位停车是2元,这家公司取得经营管理权后,一下就调到5元,哪怕停2分钟,也是5元。停车收费问题成了民间对毛小兵不满的原因之一,有人将道路内外的停车点戏称为“毛家湾”。

身为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的毛小兵,在常人的眼里,那可是位高权重、令人羡慕的显要人物。但是,如日中天的他却像流星一样急速坠落,而其留给人们的印象不是好干部、好公仆,而是“人太狂,手太长”,发人深思,催人警醒。那么,如此狂妄跋扈的贪官究竟是如何养成的呢?

目无法纪。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底线思维和素质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部分“一把手”,不能自觉以法律、法纪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相反,却自恃有权有势,在法律面前搞特殊、耍特权,毛小兵便是其中一例。忘记了党纪国法,肆意践踏法律,狂妄自大,腐化堕落,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是必然的事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法律,学法、懂法、用法,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上行事为政,做遵纪守法的先锋模范。

权力失控。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毛小兵,自发迹以来,其手中的权力几乎到了无人能管的地步,使其心越来越狂、手越来越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方面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各级各地党组织,必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寻租失去空间。

信念缺失。人无信不立。党员干部尤其需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平时不注意思想改造、党性锤炼、道德养成,不信马列信鬼神,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腐朽思想。毛小兵“人太狂,手太长”,不是一天养成的,与其长期以来思想动摇、信念缺失有着重要的关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在为民、务实、清廉的正道上有所作为,必须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补足精神之“钙”,把好思想“总开关”,以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信念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

贪渎成性。人到无欲品自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遏制贪欲、贪念,心中始终装着人民,才能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行到底、贯彻到位。否则,一旦贪婪成瘾、贪渎成性,便会迷失方向、迷失自我,沦为金钱利益的奴隶。毛小兵在西宁任职期间把手伸得太长,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必然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自律、自警、自醒,始终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自觉抵制金钱利益等的腐蚀和诱惑,永葆先进本色。

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有早迟。党中央一再强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人太狂,手太长”,也只能狂妄一时,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任何侥幸心理都不能成为救命稻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走久。

(责编/郭建民)endprint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