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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责任审计 规范干部履职

点击:0时间:2023-03-12 03:03:03

近年来,霍林郭勒市探索推行 “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分级法”, 将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权重和岗位特性,作为评定审计级别的主要依据,通过加大对涉及财权、事权较重部门的任中审计力度,有效解决了离任审计和干部使用脱节、审计结果难以科学有效运用、审计任务过于集中且时间较长等问题,达到及时监督和规范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效果。

科学分类定级。一是由综合定级因素决定经济责任。将行政决策、经济决策和资金分配权重,以及社会关注度和廉政风险高低等作为主要评定依据,综合各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征,合理划定经济责任。二是由经济责任大小划定审计级别。将财政性资金额度在500万元以上、有行政事业收费或专项资金、经济决策权或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违纪问题高发行业,划定为一级审计级别;将财政性资金额度在300万元至500万元、有一定经济决策权、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或群众较关注的窗口单位,划定为二级审计级别;将财政性资金额度在300万元以下、无专项资金且经济责任单一的单位,划定为三级审计级别。三是由审计级别高低确定审计频率。对一级审计级别,实行任中必审,并切实加大审计密度,每年审计数量要达到一级审计单位的35%以上,3年内实现全覆盖;对二级审计级别,实行任中必审,每年审计数量要达到二级审计单位的20%以上,5年内实现全覆盖;对三级审计级别,实行离任必审、任期满5年必审、任中抽审,每年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量,选择1—2个单位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确定审计级别及频率后,由市委组织部于年初向审计部门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启动审计程序,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转变。

动态调整级别。一是根据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年初,组织部门在综合分析全市年度工作重点、重点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审计级别进行核定,特别是对因社会民生工程重点转移,致使财政资金额度、经济决策权、资金分配权增加或缩减的单位,合理调整其审计级别。二是根据临时重大资金额度随时调整。针对政府或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重点项目或专项资金投入,由组织部门及时调整执行单位的审计级别,并进行跟踪审计。在项目和资金投入完成后,对经济责任审计未发现问题的,调回原审计级别进行管理;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三是根据部门职能资金变化定期调整。每5年对各单位在此期间的行政决策、经济决策和资金分配权重,以及社会关注度和廉政风险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全市5年工作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资金使用意向等,对未来5年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分布进行预测和评估,重新划定基础审计级别。特别是对因行政职能重新划分而造成经济决策权和资金分配权发生变化的单位,参照分级标准,重新划定审计级别。

强化结果运用。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检察反渎、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成果共享机制。一是对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成立由纪检、组织、审计部门组成的审计约谈小组,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反映出的财务管理松懈、轻视社会民生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对违规类问题进行诫勉。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挤占挪用资金、职权行使失控等违规问题,监督其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不合规行为予以纠正。对跟踪审计的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责令退还原渠道,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诫勉。三是对违纪类问题给予严惩。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严重违法违纪、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问题,组织部门联合纪检监察和检察反渎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领导干部,不论问题大小,均暂缓提拔和使用,待问题查清楚后,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影响使用的继续履行干部任免程序。☆

(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供稿)

(本栏编辑/麦力斯)

标签: 级别 资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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