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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陷阱

点击:0时间:2023-03-19 16:09:38

张程

中国股市长久以来存在着一个神秘的力量,被称之为“庄家”,他们在股市中左右股价,呼风唤雨。2000年2月18日,当时的第一庄家吕梁新婚大喜,他手下的操盘手们通过神乎其神的操作手法,让中科创业的收盘价恰好停在了72.88元,作为对吕梁新婚的别样贺喜。对股价如此的操纵能力简直令旁观者惊掉了下巴。

庄家操纵市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证监会开具的罚单罚没款项总和达64亿元。这半年多来,持续从紧的行政处罚力度在提升监管震慑力的同时,也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然而“操纵市场”所带来的高额回报,依然让许多人以身试法。尽管中国资本市场的体制、机制已经发展得日益完善,但遗憾的是“庄家”的身影依然时而出现在股市中,投资者需要小心。

追逐“概念”需谨慎

题材、概念是投资者热衷的选股条件,因为通常搭上热门概念顺风车的股票总是能有一波不错的上涨。但是如果盲目相信概念,忽略公司的基本面,仅凭感觉行事,一味追逐“概念”,则容易出现问题。尤其是当遇到庄家在背后刻意制造概念、操縱市场时,投资者一旦掉入陷阱就会损失惨重。

例如同花顺曾在2015年2月10日开始的27个交易日中累计上涨137.24%,高出同期创业板指数近100个百分点。如此异常的上涨,然而仔细看同花顺的业务,基本面并没有特别大的改变。利好消息方面,虽然在2月28日发布的业绩快报中报告2014年净利润增长了176.74%,但是绝对值仅6000万元,远低于同期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的9400万元。3月18日公布的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并转增10股的利润送转方案,相比同期其他公司的利润送转方案也并没有特别耀眼。然而为什么同花顺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有如此迅猛的涨势呢?

部分原因在于当时同花顺搭上了“互联网金融概念股”的顺风车,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背后有人利用投资者追逐概念股的心理,操纵市场,营造出了一种严重脱离了基本面的上涨氛围。

在同花顺的这波异常上涨中,拥有巨额资金的庄家唐汉博及其同伙,利用多个账户进行对倒、对敲和反向交易,营造出同花顺成交量很大的假象。在申报后大比例的撤单,进行虚假委托,拉抬股价,营造股价涨势稳健的气氛,吸引投资者追涨,自己则暗中卖出获利。

除了利用多个自有账户及巨额资金拉抬股价外,唐汉博及其同伙还充分利用舆论宣传攻势,用如“互联网金融概念再度大涨,同花顺连续三涨停”、“互联网概念股连遭爆炒 机构上演激烈多空对决”等吸引眼球的新闻报道,进行造势。

在一系列的拉抬和造势之后,也就出现了同花顺能够在基本面并无重大改变和利好的情况下,在短短27个交易日里股价上涨137.24%这样的异常现象。最终唐汉博及其同伙在3月27日开盘,利用资金优势,制造出股价开盘上涨并涨停的走势,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唐汉博及其同伙则将所持的股票悉数抛出,获利近2亿元后离场。

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不仅要关注题材、概念,更应结合公司的基本面了解这家公司在这个题材、概念方面能投入多少资源和力量,会有多大的发展潜力。公司基本面没有较大转变,仅仅搭上“概念”的顺风车,并不能使其价值大幅上涨。

连续上涨要小心

股价连续上涨,不是价值被发现,就是有人在操纵。如果在仔细了解公司的业务及市场发展的趋势后,发现并无特别重大利好,但是股价却一直涨个不停,那么这支股票很可能就是被人操控了。

例如特力A在2015年7月9日开启的一轮连续上涨,短短26个交易日,股价上涨超过400%,而同期中小板指数是下跌的。这样异常的上涨背后,真的是公司有重大利好,或者潜在价值被发现了吗?

7月9日该公司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同比上升40%~60%,但是绝对值较小,在750万~860万之间,后公布的实际数据为751万元。这样的业绩与同期中小板公司实现的2.04亿元净利润的平均水平相比,毫无亮点可言。除了业绩预告利好,在这期间公司并没有其他利好公告,有的只是很多关于将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资金被闲置,被用于理财,这也说明公司近期在经营上没有重大的投入,或者进行重大投入的准备。在这样一个基本面并没有大利好的情况下,股价却能翻几番,背后必有蹊跷。事实也确实如此。

特力A的异常上涨来自背后庄家——基金公司中鑫富盈和吴峻乐的合谋操纵。庄家利用股民追涨的心理,通过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信托账户和个人账户,大量买卖特力A的股票,拉抬股价。在同一天交易同一支股票有38次,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24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7个交易日。

买入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2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6个交易日。其中7月14日,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的48.94%。

卖出特力A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20%的有7个交易日,超过60%的有2个交易日,其中8月26日,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的67.18%。

买入特力A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1亿元的有6个交易日。8月14日,买入金额2.46亿元,占市场成交金额的33.24%。

庄家通过一系列的大额买入、卖出,让特力A走出了一条靓丽的上升线,也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进入。中鑫富盈和吴峻乐通过这样的联合交易,分别获利1.47亿元和1.73亿元后离场。留给投资者的则是一路下跌的特力A。

在特力A的案例中,庄家的操控行为比较隐蔽,每日没有明显的拉抬、打压或者虚假申报等短线操作行为,而是在自己控制的股票账户之间交易,制造活跃的假象,通过一点点拉升,让股价保持一个上升态势,来吸引投资者的进入。投资者对于短期波动大的股票往往会持有戒心,驻足观望,但是对这样走势的股票则会放松警惕,相信“市场的力量”,跟随“市场的判断”。殊不知“事出反常必有妖”,脱离基本面的繁荣都是危险而短暂的。endprint

眼馋涨停板小心被诈

许多投资者在看到股票拉出涨停板时都会“眼馋”,想方设法找到“插足”机会,于是就有了一些投资涨停股的技巧,比如尾盘拉升通常是有利好消息,接下来的几个交易日还会上涨;涨停后还有大量买单挂出,说明市场需求强劲,接下来的交易日还会上涨。

有庄家正是利用了股民这样的投资心理,人为制造涨停板,吸引股民进场。福达股份在2016年7月5日至12日的6个交易日里,拉出的三个涨停板实际上都是庄家的杰作,其目的就是为了吸引股民进场,然后自己套利离场。

潜伏在福达股份的庄家马永威利用其控制的多个账户,采取边建仓边拉升的手法,在6个交易日内让福达股份股价上涨超过50%。马永威在7月5日、6日,利用其控制的账户组开始买入“福达股份”,并伴随对倒行为,让福达股价开始上涨。7月7日,大幅拉抬股价封至涨停,并实现大幅持股;7月8日,继续买入并对倒;7月11日,再次拉抬股价封至涨停,并在当日持仓达到1235万股;7月12日,开始边拉抬边出货,尾盘同样将股价拉抬至涨停,当日持仓已经减少至1043万股。紧接着在福达股份因股票交易异常停牌再复牌的7月15日,庄家集中出货,当天卖出所持股份的94.73%。在K线图上留下一个“一字断魂刀”。高位买入的投资者成为了庄家的“接盘侠”。

在整个操盘期间,庄家先是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福达股份股票,拉抬股价。同时人为制造“尾盘涨停”,7日、11日、12日的涨停都是在尾盘出现大幅拉升所致。在拉出尾盘涨停假象的同时,庄家还放出“烟雾弹”,虚假挂出大量买单,营造涨停后市场需求依然强劲的假象。

在出货阶段,庄家同样使用了“烟雾弹”,一边出货,一边还挂出大量的买单,营造出市场上还有人在大量买入的假象,造成一种支撑位的假象。但是股民不知道的是这些支撑股价的买单只是庄家的疑兵之计,在股价下跌到买单价位时,庄家会提前撤单。

通过这样一连串的操作手法,在短时间内快速拉升,不给股民思考和反应的时间,然后趁股民被绕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然之时,集中大量出货。通过这样的操作,庄家扣除交易成本,获利2288万元。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完善,针对“庄家”操纵市场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案例中的“庄家”不仅被中国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还被处以三倍于违法所得的罚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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