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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走出资本扩张空间悖论的现实路径

点击:0时间:2023-03-26 01:10:15

[摘 要] 资本扩张需要在一定的空间中展开,但是资本追逐增值的本性却将空间的利用与生产割裂开来,陷入了资本扩张的空间悖论。为资本扩张生产空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的主要任务,但是由于资本与权力的勾连,我国的城镇化也陷入了空间悖论。新型城镇化力求规避空间资本化的倾向,在环境正义、市场正义、分配正义等方面实现空间生产的正义转向,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空间悖论;空间正义;资本扩张

[中图分类号] F29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5)11-0069-07

[收稿日期]2015-05-26

[基金项目]安徽医科大学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资助项目(201003-09)。

[作者简介]郑红(1982-),女,安徽合肥人,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资本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研究。

资本扩张有两个方向:一是通过对时间的占有,让不同形态的资本顺次循环,以缩短资本循环周期的方式加速资本扩张;二是通过对空间的占有,通过共时性的分工与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当资本发现工作日延长的限度难以突破的时候,对于空间的挖掘就成为其扩张的最重要的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就必须为资本的循环与扩张生产空间,发展城镇化是承担这一职责的重要举措。以往城镇化在进行空间生产时,资本扩张的空间悖论反而成为限制城镇化继续推进的阻力。如何突破这一悖论,为经济增长生产所需的空间,是新型城镇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本扩张的空间悖论:资本内在否定性的现实表现

资本扩张的内部动力是无穷的,无形的内部动力需要借助一定的外部物质性空间才能释放出来。“资本是货币,资本是商品”[1](P180),资本扩张所需的外部空间就是资本这一商品所需要的生产、流通、消费的空间,具体来说,包括物理-自然空间、经济-社会空间以及精神-人的发展空间。资本的内部动力无限而外部空间有限,资本在利用外部空间的同时也在逐步消灭外部空间,消灭自身存在的条件,形成资本自己反对自己的自我否定逻辑。

(一)资本扩张的物理-自然空间悖论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物理-自然空间是人的第一个对象,人本身就是这个空间中的一部分。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发生的就是人与其所处的自然空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了自然空间提供了人的直接的生活材料、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的工具,也明确指出了物理-自然空间在资本扩张中的巨大作用:“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2](P42)资本的扩张需要不断将各种生产要素纳入到扩大再生产体系之中。物理-自然空间提供的正是作为生产要素原始形式的“天然资源”:水、蒸汽、空气、电力、土地等等。它们先于人类而存在,是资本可以“不费分文”[1](P443-444)、无偿吸收利用的资源和空间。因此,资本的触角会不断伸向物理-自然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吸取更多的天然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将第一自然不断地打上资本的烙印,纳入到第二自然之中。在资本的作用下,第二自然与其说是人化的自然,不如说是资本化的自然,其所处的物理-自然空间也成为资本化的空间。空间一旦资本化,物理-自然空间的再生产逻辑就必须服从资本扩张的逻辑:资本对空间的利用与破坏是整个物理-自然空间的主要生存状态,而资本对空间的养护和生产所起的作用则只能降至次要地位;资本扩张要求不断缩短总资本周转的时间,而物理-自然空间的再生产与循环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资本会通过技术的革新,使利用空间的技巧不断提升,也使破坏空间的技巧不断进步。

但是,物理-自然空间的先在性不代表其永恒性。与资本疯狂吸收自然资源、利用物理-自然空间相伴随的是物理-自然空间的破坏甚至不可再生,资本成为唤醒自然界的一切力量,也成为消灭自然界的一切力量。人类在资本的驱使下逐渐失去自己的无机身体,走进了资本扩张的空间悖论:一方面是资本扩张需要物理-自然空间,另一方面是资本扩张不断侵蚀物理-自然空间;一方面是资本利用了物理-自然空间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另一方面是将生产中的废弃物作为副产品留给了物理-自然空间,打破了其原有的生态平衡。“自然空间(natural space)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虽然它当然是社会过程的起源,自然现在已经被降贬为社会的生产力在其上操弄的物质了。”[3](P48)

(二)资本扩张的经济-社会空间悖论

经济-社会系统是资本扩张所需要的另一个重要的空间,这个空间决定了资本能否从商品成功实现惊险的跳跃,换回货币以投入到新一轮的扩张中去。商品惊险的跳跃实质上是从使用价值向价值的转化,而转化的关键在于有一个提供交换的经济-社会空间。“使用价值的生产受交换价值的限制。”[4](P400)如果交换不能正常进行,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成为商品,买和卖脱节,最终导致的是整个资本扩张体系的崩溃。而在资本的现实运行中,由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资本在不断生产着经济-社会空间的同时,又在不断挤压着经济-社会空间,形成了资本扩张的经济-社会空间悖论。

首先,从资本追求绝对剩余价值的角度来看,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直接表现为物化劳动的增加,在现实中既需要一个不断扩大的流通空间去交换这些物化劳动,也需要在另外的地点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与之相交换,即需要从外部不断扩展资本生产的空间。其次,从资本追求相对剩余价值的角度来看,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其结果是:一方面,创造同等剩余价值所需的资本减少,多余的资本会继续寻找一切可能的生产空间使资本继续循环;另一方面,同等时间创造的使用价值总量增加,需要更大的消费空间去吸收和消费这些使用价值。endprint

资本在扩大消费上的做法主要有三个:“第一,要求扩大现有的消费量;第二,要求把现有的消费推广到更大的范围,以便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4](P391)但是资本忘记了消费的主体,需要是主体的需要。资本家通过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既占有了工人的自由时间,也占有了剩余产品,使工人没有闲暇去发展新的需求,也没有足够的购买力去消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以,资本扩张最终表现为财富的积累和贫困的积累同时存在。工人的消费能力不足,且新的需要又被资本所抑制,直接造成了整个经济社会消费空间的不足,产生消费品的过剩,经济-社会空间表现为商品的挤压,产生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的部门)资本的过剩,影响到第一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生产的过剩,最终导致社会总资本的过剩。社会总资本过剩反过来又强化了整个生产、流通环节对劳动力吸收的减少,引起劳动力过剩,收入减少,社会总工资下降,进一步缩小了消费空间。经济-社会空间中生产和流通空间的扩大,离不开消费空间的扩大,而消费空间又受到生产和流通空间的挤压,这是正反馈式的恶性循环,是资本自身无法解决的经济-社会空间悖论。

(三)资本扩张的精神-人的发展空间悖论

活劳动是价值增值的真正源泉,因此,资本的生产需要投入人的劳动。但是,由于受利润最大化的驱使,资本倾向于将“不费分文”的自然资源用到极致,而对于其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的物化劳动则采取了极大的节约方式。竞争的压力使资本不断地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使不变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的比例增加,单位劳动力推动的不变资本数量增加,从而使资本的生产成为“最节约”人的劳动的生产。但是,这种节约却导致了对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的极大破坏,使资本扩张失去了其所必需的精神-人的发展空间。

首先,这种节约的实质是通过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对劳动者在数量上的节约,但却是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极致挖掘,是对劳动者精神空间的透支。资本将人变成机器的附庸,将人的身体和精神置于机器的指挥和控制之下,沦为资本增值的手段和工具。“资本主义生产比其他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更浪费人和劳动,它不仅浪费人的血和肉,而且浪费人的智慧和神经。”[5](P190)因此,技术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劳动人数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但是,数量减少的背后却是资本驱动下的技术对人的奴役。“技术的解放力量——事物的工具化——成为解放的桎梏,这就是人的工具化。”[6](P136)

其次,这种节约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而不是劳动者工作日的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是减少,劳动者的自由时间被资本占用的就越多。劳动者越来越多地被束缚在某一特定机械的生产上,使劳动者成为资本生产中的一个零件,工人必须“适应于一定的操作,隶属于这一操作。从此以后,他就属于这种操作,这种操作成为他的归结为一种抽象的劳动能力的特殊职能”[5](P342)。工人的自由时间被资本占有,使他们“从事学习、脑力劳动和思考的时间”变少,“这就是说,社会的自由时间是以通过强制劳动吸收工人的时间为基础的,这样,工人就丧失了精神发展所必需的空间,因为时间就是这种空间”[5](P344)。

最后,这种节约是对单个劳动者报酬的节约,却是对“总体工人”更大程度的剥削,使人与人之间丰富的社会关系凝结为资本统治下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协作所产生的社会劳动力是无偿的。单个工人,或者确切些说,单个劳动能力是得到报酬的,而且只是作为孤立的劳动能力得到的。他们的协作和由此产生的生产力并没有得到报酬。”[5](P297)资本将现实的个人视为生产环节上无差别的人,用物化的分工协作关系代替了社会关系,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中一个孤立的环节,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多维的社会关系是人的发展空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的发展空间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关系的空间。脱离了丰富的社会关系而将人孤立化,是资本对人的发展空间的又一次破坏。

资本增值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劳动力的投入,离不开人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资本将人工具化、定型化、孤立化,在肆无忌惮地损害人的精神及其未来发展空间的同时,也消灭了自身扩张所必需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这就是资本扩张的精神-人的发展空间悖论。

二、我国过往城镇化空间生产中的悖论:资本内部矛盾外部化

解决资本扩张空间悖论,需要从超越资本、再生产空间两个方面着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侧重于后者,利用城市化和拓展海外殖民地的方式为资本扩张提供空间,暂时缓解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矛盾。而推进城镇化是我国生产空间、解决资本扩张空间悖论的主要手段。自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来,一方面是资本在推动现代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资本扩张的空间悖论借助城镇化的过程逐渐显现。资本通过利用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实现了自身的扩张,却破坏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随着“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的收益增长率递减,过往城镇化已陷入发展困境,难以起到生产空间以促进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

(一)过度依赖“土地红利”造成对自然空间和经济空间的双重破坏

土地是自然空间中最重要的资源,是空间生产中基本的生产要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一政策使我国经济发展中对土地的使用处于无偿或者低成本征用的状态,这也为过往城镇化变相利用“土地红利”提供了契机,资本不断涌向与土地相关的投资领域。

首先,将城镇化误读为土地的城镇化,城镇化成为无边界的地理空间扩张,圈得了现有的自然空间,却透支了未来自然空间的再生。

大量的民间资本借助城镇化的形式,将土地作为自身扩张的最大宿主。资本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相互勾连,将城镇化演变为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一时间各种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城区建设纷纷涌现,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大量的农田被摧毁。但是,与这种无边界的地理空间扩张同时存在的却是原有城市中心地位的不动摇,它们依然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核心,是大量生产要素和人口聚集的区域。因此,城镇化所造之新城,往往已经远远超出了一地区所需要的城市规模,是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浪费。新城形成之后,一种“中心-边缘”式的格局表征着农村为中心城市发展作出的牺牲。城镇化已经不是为社会发展提供空间,而是在拆、建、修以及征与卖的过程中为资本增值提供物理-自然空间。资本不断积累,通过对土地的无节制使用,对物理-自然空间进行着摧毁与重塑。按照资本逻辑建设的城镇,是物理-自然空间上的蔓延式扩张,耗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生态问题随着城镇化的突进日益明显;是城镇空间与乡村空间脱节的无序扩张,通过蚕食农村空间而建成的城镇,存在着土地闲置、利用率低等现象,而农村却是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下降,造成整个农村的物理-自然失衡。endprint

其次,土地城镇化直接催生了GDP的增长,实现了短期内经济-社会空间的扩张,却破坏了经济-社会空间的长期生产潜力。

在土地城镇化中,资本与政府以低价征收了农民的土地,使农民失去了最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逐渐改变了农民赖以生存的经济空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镇,一定程度上也相应地降低了他们在城镇工作获取的工资,使资本可以利用更为廉价的劳动力增加生产。但是,较低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速度,加上失去土地后农民在城镇中不断变动的工作种类,使农民对于未来的预期充满不确定性,其结果是将现有收入的很大部分作为储蓄而不是用于消费。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他们的低消费率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空间的运行。“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有如此低的消费率,在2009年,最终消费与GDP的比率仅为48%,而扣除掉政府消费后,居民消费与GDP之比仅为35%。”[7](P47)而城镇化在扩展经济-社会空间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消费空间上。但是,资本逻辑下的土地城镇化利用了经济-社会空间中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的优势,却又压制了整个消费空间的扩张。另外,资本积累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短期内扩大了经济增长的空间,但是,高房价也过度透支了人们的消费潜力,使经济空间的生产不可持续。

(二)过度使用“人口红利”造成对农民发展空间的剥夺

城镇化利用了“人口红利”,将农民视为一种物理-自然空间中的生产要素,而没有给予农民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以合理地位,扩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当农民的发展空间逐渐缩小,“人口数量红利”逐渐消失、“人口质量红利”又没有得到补充的时候,过度使用“人口红利”的城镇化也就难以为继。从本质上来说,这种城镇化仍然是在资本逻辑控制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需要人的发展空间却又消灭了人的发展空间,再一次凸显了资本扩张的短视效应。

农民是长期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他们的生产实践活动是整个社会再生产的基础环节。长期以来,农村廉价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不断流向城市和工业,地区和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意味着农民为社会创造越多使用价值和价值,就越被社会排挤和束缚在更小的发展空间中。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镇化中得到开发,农村人口的流动却存在着制度上的壁垒。即使通过拆迁、征地等方式将农民转移到城镇中,他们却不能与城镇人口享受同样的发展成果。“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但按户籍计算这一数字仅为35%,7亿多城镇常住人口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没有城镇户口、不享受城镇‘待遇的农民工。”[8]大量土地被用于城市建设和商品房建设,但是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却没有得到改善。他们逐渐远离农村的自然空间,在享受城镇化发展成果之前已经开始逐渐承受城市发展的各种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他们精神空间的一种侵袭。

同时,土地城镇化服务于资本扩张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而忽视了人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户籍制度、产业结构布局没有及时调整和完善,进城农民文化水平、职业技能的提升没有被纳入到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中。随着资本积累速度的加快,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密集型行业越来越受到压缩,进城后的农民在行业竞争中的劣势越来越明显。人口红利提供的资本扩张空间逐渐达到了极限。特别是当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充分涌流之后,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劳动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此,利用了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的城镇化反过来限制了农民的增收途径,强化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趋势,使农民未来的发展空间被挤占。

三、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正义转向:环境正义、市场正义与分配正义的统一

新型城镇化需要完成空间生产的任务,更重要的是用空间正义的价值取向规避空间生产中资本逻辑带来的空间悖论。具体来说,应该从环境正义、市场正义、分配正义三个方面保证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正义。

(一)清晰划定城镇化的边界,在物理-自然空间的利用和治理上坚持环境正义取向

城镇化的直接表现是对物理-自然空间的再造,是对空间资源的再分配。过往城镇化出现的“过度”现象,物理-自然空间的失控性扩张是其主要表现。新型城镇化要克服这种“土地城镇化”的弊端,将物理-自然空间的生产纳入到环境正义的轨道。

城乡空间转换需要符合环境正义的要求,关键是土地的使用需要遵循生态法则。土地城镇化从一定程度上说,是资本吸取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自然力用来扩大再生产,但是,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越是无限制使用,物理-自然空间不断被掠夺,资本的增值越是走向它的极限。新型城镇化关键在于坚持以土地的合理使用为核心的环境正义,城镇空间的生产不能通过剥夺农村的物理-自然空间来实现。大卫·哈维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化过程中自然空间剥夺以及因此引起的农民生存状况恶化的情况:“房地产开发——特别是在大型城市之内和城市周边,以及出口发展地区——似乎是另外一种有利手段,借以将大量财富集聚到少数人手里。由于农民并不拥有土地,他们可能很容易就一无所有,土地转而为城市牟利所用,导致劳动者在农村无计谋生,被迫离开土地加入劳动力市场。提供给农民的补助通常仅相当于土地价值的一小部分,而土地则被政府官员转手给开发商。过去十年里,多达七千万农民以这种方式失去了土地。”[9](P169)可以看出,一直以来,城市化只是将物理-自然空间看作是社会运转的能量源泉,按照资本扩张的需求去汲取和破坏性利用,空间生产的过程变成了空间资本化的过程。

当前,新型城镇化需要资本推动,也要驾驭资本在自然-物理空间上的作用范围与限度:城乡空间转换的速度和范围是根据人的城镇化发展比例而定,保护处于不同自然空间的人的权利,不以剥夺一部分群体生存的自然空间为前提换取城镇化的推进;“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10],合理、清晰地划定城市和乡村发展的边界,形成城市-城镇-乡村各有特色的规划格局,各有所长的职能分工体系;树立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辩证统一的环境正义观,尊重自然空间自身运行的规律,从物理-自然空间的视角去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将城镇化对自然界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既不破坏自然界再生的能力,也能服务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endprint

(二)打破权力与资本的联盟,在经济-社会空间的生产上坚持市场正义取向

新型城镇化告别了单纯的物理-自然空间扩张之后,转向了社会空间的生产。社会空间的生产是新型城镇化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实现社会空间可持续生产的关键是发挥市场在城镇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正义,打破以往城镇化中权力与资本的联盟。

坚持市场正义,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之不受行政权力的破坏,也不受行政权力的庇护。具体来说,新型城镇化中的市场正义表现在以土地的自由流转、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以及经济-社会空间的再生产。

第一,新型城镇化中土地的自由流转,实行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释放了被权力和资本束缚的经济-社会空间。在以往的城镇化中,土地的价格由政府制定,当政府与资本实现联姻,资本使用土地的成本严重低于其市场价格,结果是农村土地甚至是耕地都被房地产用地所侵占,市场正义无从谈起。这种不完全竞争或者说是垄断式的土地市场,破坏的速度快于再生产经济-社会空间的速度,阻碍了城镇化空间生产的进程。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允许土地流转,“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1]。土地自由流转,形成土地的市场价格,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作用,保存了经济-社会空间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市场正义的重要体现。同时,土地自由流转,让农业的规模经营成为可能,改变了以往城镇化中农业用地被资本和地方政府分割成碎片的状况,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最终将促进农村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给予资本更大的投资空间,是经济-社会空间生产的持续动力。

第二,新型城镇化中土地的自由流转,把农民从原有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关系空间中转移出来,使劳动力在城乡新的经济-社会空间中自由流动,有利于可持续地利用“人口红利”。长期以来,土地流转不畅的结果是碎片化的小农生产格局难以改变。以往城镇化对人的城镇化的忽视,城乡二元对立的现实成为横亘在城乡经济-社会空间一体化生产中的障碍,是城乡之间各种矛盾的根源,也是空间生产中产生不正义现象的重要原因。土地自由流转之后,农村集体土地有了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选择,农村和城市之间可以实现在经济-社会空间上的平等交易。另外,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后,将会产生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不再将农业生产作为唯一的职业,而是加入到更为广泛的城乡分工中去,扩大了自身的社会关系空间,实现了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因此,以土地自由流转为核心的经济-社会空间生产,是真正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持市场正义原则的重要措施。

第三,新型城镇化中土地的自由流转,确立了农民的财产权利,使农民具有了财产性收入,对消费空间的生产具有长远意义。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近年来,农民增收的困难日益凸显,国家开始走工业反哺农业的新农村建设之路。但是,政策干预式的扶助政策必须与市场协同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11],表明土地政策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事关农民持续增收。不以市场原则为依据的土地政策对于农村经济的作用表明,市场不正义是农村落后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土地自由流转,承认农民在经济-社会空间中的合法地位,保证他们按照土地的使用权参与经济利益的分配,使他们拥有较为稳定和持续的收入,保持对未来的合理预期,有利于释放农村的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结构,使新型城镇化达到生产消费空间的目的,使投入的资本能够顺利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循环。“资本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是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的中心;没有城市里的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资本就不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发展动力源泉就无从探寻。”[12](P203)

(三)突破空间分异的制度壁垒,在精神-人的发展空间上坚持分配正义的取向

市场不仅实现了生产要素等资源的配置,也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而市场在利益分配中是以承认自然禀赋差异为前提的。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导致城市比乡村占有更多的资源和发展机会。完全依靠市场主导城镇化,会导致城乡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和冲突,这是政府在新型城镇化中出场的重要原因。新型城镇化在空间生产中既要坚持市场正义,也要坚持分配正义,确保农民切实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反过来为新型城镇化生产精神-人的发展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不是道义上的职能,而是一项重要的经济职能:精神-人的发展空间是资本增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空间。因此,政府需要设计出一个全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结构,兼顾到每个人的现实需求。

新型城镇化的制度设计应立足于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分配正义,改变城与乡、市民与农民在发展空间上的二元对立。“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着城乡发展一体化。”[10]政府的职能在于保障城乡利益分配的公平,但现实中政府制定的相关制度却阻碍和破坏了公平的实现,过往城镇化中政府职能发挥陷入了自身设定的悖论之中。

新型城镇化不以剥夺和压制人的生存空间为发展的手段,而以培育人的发展空间为发展的价值指向。第一,新型城镇化中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生产从重构资本化的空间着手,突破城乡“中心-边缘”式的等级结构,生产符合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多样的空间样态。“由于处在都市中被规训的空间之中,现代都市人离自然渐行渐远,喧嚣而竞争激烈的都市生活导致现代人精神处于亚健康状态”,“空间生产导致了‘都市病与现代人的存在焦虑等精神疾病”[13](P37)。新型城镇化从城市发展个性化的角度力求突破空间的同质化,实现空间资源分配从资本化向人性化的转变。第二,新型城镇化中的政府职能定位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与市场合理分工,不以占有和破坏人的发展空间为发展的条件,而以空间生产和治理相统一的理念为人的发展创造空间。新型城镇化要改变以往“主要依靠非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压力成本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10]的模式,通过公共服务质量和覆盖率的提高,实现城乡在空间资源分配上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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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绛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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