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圣贤—豪杰”的“湖南人精神”
奉清清
朱汉民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历史学、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岳麓书院院长20多年,主持岳麓书院的文博事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国学研究与传播,推动岳麓书院的现代复兴。
新湖南:朱教授,您在最近的文章、讲学中,高度赞扬湖湘文化史上的“湖南人精神”。您能否专门谈谈什么是“湖南人精神”?
朱汉民:其实,所谓的“湖南人精神”,就是湖南的士大夫精神。清末民初杨毓麟曾经称,湖南人有一种“特别独立之根性”,他列举的“湖南人”就是湖湘的士大夫,包括周敦颐、王夫之、魏源、王闿运、郭嵩焘、谭嗣同等人。而最早提出“湖南人精神”的则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陈独秀,他曾写了一篇文章《欢迎湖南人底精神》,他所说的“湖南人底精神”有两点应该说明:其一,所谓“湖南人”也是指湖南的士大夫群体,即书生型的政治家、军人;其二,他所说的“湖南人精神”是一种张扬人格理想的精神特质,既体现为道德、审美等方面的精神文化,又体现为性格气质的心理文化,人类学家将其合称为“精神气质”。
新湖南:湖湘士大夫群体所表现出来的“湖南人精神”中,究竟是在张扬一种什么类型的人格理想和精神气质?
朱汉民:湖湘士大夫群体所表现出来的“湖南人精神”,其实就是张扬一种合圣贤与豪杰为一体的人格理想。湖湘士大夫总是把成就为“圣贤-豪杰”作为自己的最高精神追求,这一点,对湖湘地区的学术思想、社会风尚、人才模式均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来,“圣贤”所代表的是一种坚定的价值信仰和身心实践;而“豪杰”体现为一种坚勇的气质、开拓的能力、经世的事业等等,两者各有不同。但是,湖湘士大夫强调“圣贤”的价值理想、文化理念,必须和“豪杰”的意志能力、经世事业结合起来。
在湖湘文化史上明确倡导圣贤与豪杰统一的是王船山,他提出“有豪杰而不圣贤者矣,未有圣贤不豪杰者也”。“豪杰”是成就为“圣贤”的必要条件,不能成为豪杰者就不能成为圣贤,一切有志向的士君子必须能够让自己成为有坚强气质、经世能力、事业开拓的豪杰之士,否则其价值理想均是空谈。但是,“圣贤”人格比豪杰人格的内涵更加丰富,圣贤除了具有豪杰的外在条件和工具理性外,还有超越现实的文化理念,具有自我完善的道德追求。
新湖南:王船山所倡导的“未有圣贤不豪杰者也”,对湖湘士大夫群体的人格理想和精神气质产生了什么影响?
朱汉民:在湖湘文化史上,能够使“圣贤-豪杰”型人格成为湖湘士人的普遍追求并成为一个典型的区域文化现象,最初就是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湘军将领的思想与实践。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湘军将领是一个很大的儒家士大夫群体,不仅包括曾国藩、左宗棠、彭玉麟、胡林翼、郭嵩焘、刘长佑等著名将领,同时还包括一大批湘军统领、幕僚及地方官员。
他们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均是儒生,受过良好的儒家文化教育,并有进士、举人、秀才、生员等出身,具有执著的“圣贤之学”的追求。但是另一方面,他们走的是军政的道路,普遍具有豪杰的人格追求,并且表现出豪杰人格所特有的强悍气质、卓越能力与军政功勋。
曾国藩就是这样一个追求“圣贤-豪杰”型人格的典型。他一直服膺王船山“有豪杰而不圣贤者,未有圣贤而不豪杰者也”的人格理想,坚持既把圣贤的道德人格、文化理念作为自己的最高精神追求,又执著于豪杰的强悍气质、卓越能力及政治事功,坚持二者的密切联系,并将二者做到一种力所能及的境界。所以,曾国藩在经世实践中,将豪杰的人格特质纳入到圣贤修身中来,又将圣贤们价值理念渗透到豪杰的经世技能、政治事功中去。他理解和追求圣贤人格,并不只是那种一味追求正心诚意、静坐内省的人格特质,相反,他特别强调将豪杰人格的特质纳入到圣贤人格之中。
新湖南:“湖南人精神”确是表现出一种特别的精神人格和精神气质。那么,构成这种人格理想、精神气质的文化基因是什么?
朱汉民:以“湖南人精神”为核心的湖湘士大夫的精神气质,其文化基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湖湘地区具有蛮性气质的民性。沿着历史长河往前追溯,无论尧舜禹时期“有苗”、“三苗”,还是商周时代的“荆蛮”、“楚蛮”,其性格、气质普遍表现得骁勇、刚强、自慠。由于唐宋到明清的不断移民,湖南逐步形成一个以汉族人为主、包括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湖南人“劲悍决烈”的气质、性格仍然鲜明如昔,尚勇、好斗、任气、悍直,是比较普遍的特征。
另一方面,湖湘地区注重道德践行的士风。宋元明清湖南的理学学术和书院教育比较发达,培养了湖湘士大夫追求道德境界和道德践行的士风,形成了一种区域性的良好“士风”,即湖湘士大夫的道德、审美等精神文化的特质。许多有见识的士大夫亦意识到,湖湘本土的“民性”与中原传入的儒家礼义并不完全是对立的,而是可以将两者融合起来的,如明代士大夫倪岳说长沙郡“士习则好文而尚义,其民性则决烈而劲直。故习之相近,固多问学志节之风;而性之所染,亦多豪犷桀骜之态,往往健讼之日闻而逋赋之岁积。”经过这种“民性”与“士习”的渗透与融合,湖湘之地确是成长了一大批成功将劲悍的民性与礼义的士气结合的湖湘士人群体。
从明清到近代,一批批湖湘士人的精神气质,总是将儒家的道德、审美等精神文化渗透到其“南蛮”的心理气质层面。由于士风与民性密切关联,故而在湖南士气、士风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方面,湖湘士大夫群体继承了苗蛮的悍直、刚勇、任气的民性,故而才有“刚介”、“刚直”、“不畏强御”的气质;另一方面继承了儒家人格理想、德性修养的精神传统,并且将这种“民性”的悍直气质与“士风”的精神修炼结合起来,从而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忠义血性”、“血诚”的精神气质。因此,近代以来,湖南人以十分鲜明的精神气质而受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特别关注和敬仰,被称之为“湖南人之性质”或“湖南人底精神”。
新湖南:湖湘士大夫的精神气质作为湖南人精神,在后来的中国近代史上发挥了什么重要作用?
朱汉民:湖湘士大夫在中国近代化的洋务运动、维新运动、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均表现得特别突出,在中国的一系列近代化运动中,湖湘士大夫或者说湖南的知识群体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思想动机、奋斗目标似乎不是源于他们直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而主要体现为士大夫精神中的救国救民的经世情怀和“圣贤-豪杰”的人格理想。他们积极推动和参与中国的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的近代化进程,正是基于士大夫精神中的救国救民的经世情怀和“圣贤-豪杰”的人格理想。
这些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往往是士大夫精神的实践者。首先,洋务运动、戊戌维新的领袖,均是标准的士大夫群体。就是清末新政以后的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也体现出鲜明的士大夫精神。
摘编自“新湖南”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