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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点击:0时间:2023-05-17 23:04:26

本刊编辑部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深化对区情的认识,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内涵和要求,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成就,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展呈现新局面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以来,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我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区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由7070美元增加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70亿元增加到1963.5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273.5亿元增加到4352亿元,年均增长13.9%。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18%。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区积极稳妥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城镇化格局,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我区结合区情,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0.3%,“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时期,我区不断强化社会治理,通过深入实施“平安内蒙古”建设工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大接访”行动,全面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防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法治内蒙古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取得实质性成效。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文化体制不断完善,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草原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增强。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协调推进,体育产业规模和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支持力度,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改革迈出新步伐

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成立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立足全局统筹谋划改革,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坚持科学施工、有序推进改革,明确各项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形成了协调有序的改革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核把关、反馈调整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都能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重点改革率先推进。把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我区先行先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税金融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实施专项推进,三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首次厘清并公布了自治区本级执行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首次实现了全区各级政府行政审批依据和标准统一化。价格改革逐步深化,水、天然气等价格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资源税费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财税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建立起规范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试点改革走在前列。扎实推进国家在我区开展或批复开展的试点改革,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了一批自治区级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基层积极先行先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共开展自治区级以上各类改革试点116项,其中国家级试点36项,自治区级试点80项;各盟市自行开展改革试点221项。电力市场化改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碳排放权交易等一批改革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

谋求民生新福祉

民生投入逐年加大。“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坚持富民优先导向,把经济增长建立在就业基础稳定、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上,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度、宽领域、多层次向前推进,不断健全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民生保障制度,增投入、补短板、兜底线、织密网,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五年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特别是近三年来,全区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比例每年都保持在70%以上,累计投入达7653亿元,各族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十个全覆盖”扎实推进。从2014年起,内蒙古启动实施了3年1000亿元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采取巡回检查、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和干部下乡驻村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已完成投资886亿元,84.4%的行政嘎查村完成了建设改造任务。“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全面实施,迅速改变了农村牧区落后面貌,拉动了经济增长,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各族群众的欢迎和赞誉。

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1吨取暖煤,为每个低保家庭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并一次性补贴到位,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实现了动态清零。“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新农合医保和贫困家庭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和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12.2万城镇困难户纳入住房保障对象。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时期,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时期,是改革攻坚力度最大、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endprint

标签: 我区 亿元 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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