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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政策,为留住人才服务

点击:0时间:2023-07-05 07:02:01

市科协

上海作为国内一线城市,房价多年居高不下。如何有效解决广大科研人员特别是新引进中青年科研骨干人才的安居问题,成为许多单位包括中央在沪单位普遍面临的难题。为此,不少单位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新建了人才公寓。

为了真正发挥这些宝贵的房源在留住人才、稳定人才方面的作用,一些单位陆续推出过“配租、配售”住房的优惠政策,几年运作下来发现“配售”政策较“配租”政策更能留住高层次人才。因为在目前通常的理解中,租的房子不是我的,总是要还的。再加上这些年房价一路飙升更让许多年轻科技人员得出这样的结论:早买房早得益,我租了几年房后再去买房肯定要吃亏。因此,有住房需求的年轻人大多强烈要求“配售”而非“配租”。但是,建房单位只有人才公寓的大产证,要把以幢为单位的房屋大产证变更为以户为单位的小产证在現阶段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

1. 符合上海市变更房屋产权的相关政策;

2. 即使该地块房产土地使用性质是由政府划拨的居住用地,变更产权前也需缴纳土地转让金等。

要从大产证变更到小产证所需缴纳的土地转让金等开销之大还是让这些建房单位难以承受。所以,“配售”措施无法执行。

2016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上海人才新政“30条”,其中第二十八条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配套服务设施,所以,不少人才公寓的建设行为符合上海市政策。

据了解,北京、深圳等大城市已出台相关类似政策。本市的有些区也试点推行。比如,嘉定区从2009年起也曾试点实施《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优秀高层次人才按户申请配售房,每户按市场销售价格的60%优惠申购70—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七年运作下来,“配售”政策较“配租”政策更能留住高层次人才。

为能更好地发挥人才公寓留住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稳定人才队伍,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整体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市住建委研究出台此类人才公寓“先租后售”的相关政策。比如,符合人才条件的承租人在租住若干年后并在补足差价房款后取得自住房产权,这是能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最关键的举措。

2. 建议市规土局在原划拨土地需补地价等方面,给予人才公寓的“配售”问题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标签: 人才 单位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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