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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重点发力

点击:0时间:2023-07-14 15:56:24

本刊评论员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当前,在完成我区各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背景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各地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要重点发力,认真贯彻好一个《规定》、执行好三个《办法》、把握好“四点要求”,为推动我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制度机制是根本。中央颁布实施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克服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形成能“下”的常态化机制。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目的不是处理更多干部,而是为了警示和提醒不在状态的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自治区制定的三个《办法》,坚持把教育和管理挺在前面,在干部违法违纪前设置“三道关口”,就是要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落实三个《办法》与贯彻中央《规定》结合起来,与干部育、选、用、管各个环节结合起来,与推进我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结合起来,真正让制度生威、法规生效。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具体执行中把握好“四点要求”:一要下之有据,综合分析具体情况,充分运用工作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准确认定,使“下”的干部服气。二要下之有序,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和自治区三个《办法》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不偏差、无漏项。三要下之有力,建立健全推进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要下之有路,充分体谅和理解干部,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最终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胡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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