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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

点击:0时间:2023-07-19 21:12:52

天莹

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内蒙古城镇化经过70年的曲折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本世纪以来,内蒙古的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总体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区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向内涵式转变,城镇化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我区城镇化率达到61.2%。城镇在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愈来愈大,地区间的城镇化差距缩小,城市功能和宜居性增强。总结发展成就和经验,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我区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注重政策、规划引领和制度创新

本世纪以来,内蒙古城镇化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并逐步完善各项政策、规划,进行制度创新密不可分。2000年至2005年,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区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2011年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多极支撑城镇体系。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内蒙古城镇化的目标、原则和任务。截止到2016年已经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4-2030)》《呼包鄂城市群规划》《内蒙古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250个自治区重点镇和90个一般建制镇的镇域等若干规划,印发《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规划和政策措施为切实加强对城镇化的指导,有序稳妥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的创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進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2012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据此文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城市规模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继出台户籍改革的政策文件,比如:2013年,呼和浩特市发布《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大突破是实现了本市农业人口向城市、城镇的自由迁移,并进一步降低了非呼和浩特市本地农牧民进入呼和浩特市的门槛。包头市出台了《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户籍管理工作便民利民十二项措施》,促进了常住人口登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别是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推行居住证制度和完善公共服务,把促进农牧区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作为提升城镇化水平的重点。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大中小城市类型,制定了更加细致具体的落户政策,尤其是全面放开了除了呼、包中心城区之外的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限制,全区城镇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的同时,与之相关的公共服务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之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转移进城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不断打造新的增长极和优化城市布局,带动区域发展

我区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东西狭长、人口密度低、城市布局分散等特点,沿着“点”状发展——“点线”结合——“点线面”协同发展的轨迹,不断打造新的增长极和优化城镇布局,推进城镇化,带动区域发展。进入本世纪以来的前10年以“点”状模式为主,通过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多极带动来推进城镇化,吸引人口向盟市中心城市集聚。呼包鄂地区在工业经济的带动下,率先崛起,成为西部农牧区人口迁入的主要目的地,2010年呼包鄂地区创造了全区58.3%的GDP,城镇化率达到70.8%,高于全区15.27%。其他地区中心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进入“十二五”,以“点线”结合为主,通过城市群、多个中心城市带动和交通干线发展轴相结合的形式推进城镇化。2014年,我区制定了《呼包鄂城市群规划》,积极打造呼包鄂城市群,使其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5年呼包鄂城市群土地面积占比达19.3%,GDP占比到达61.9%,城镇人口占比39.0%,城镇化率为74.4%,高于全区17.1%,西部地区已经基本形成呼包鄂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同时,积极加快推进东部盟市中心城市的建设,以及出区通道和区域内的交通建设,沿着交通干线和出区通道分布的城市和城镇发展加快,城镇间的联系日益频繁,东部中心城市及县城的人口集聚力也不断增强,形成了呼包鄂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各旗县城关镇、建制镇为节点、交通干线为骨架的“点轴”城镇体系。“十二五”末“十三五”初,西部呼包鄂城市群中的县城、小城镇进一步扩容提质,中心城市和它们的联系日益紧密,网络化的面状结构正在形成,由此全区“点线结构”开始向“点线面”协调推进的模式转变,“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城镇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全区城镇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增长极的带动和城市布局优化,进一步促进了区域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坚持产业支撑,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自治区成立以来,城市从5个发展到20个,规模从十几万扩大到上百万。其产生或发展壮大与国家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有着高度的相关性。比如:包头市、乌海市、东部林区根河、牙克石等城市的产生发展都是钢铁产业、森林工业发展及矿产开发的结果。本世纪以来,内蒙古依托资源,工业经济强劲发展,形成了能源、化工、电力、农畜产品加工等六大优势产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云计算、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十二五”期间,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业贡献率由31.7%上升到49.0%。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GDP总量从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17831.51亿元,人均GDP由7070美元提高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产业结构从9.4∶54.5∶36.1演进为9∶51∶40,城镇居民收入从17698元增加到30594元。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就业,2015年,我区49.7%的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产业发展为城镇化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展望未来,内蒙古将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市布局形态将不断优化,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水平继续提升,城市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质量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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